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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手段可以走出泥浆偷排吗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理由:偷排一车泥浆,只需3分钟左右的时间,而清理下水道所需的费用,却在数万元甚至十万元以上。堵塞下水道造成内涝,将给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
    事件: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市交警局近日联合行动,成功打掉一个偷排泥浆犯罪团伙,共查扣泥浆车43辆,抓获嫌疑人12人。其中行政拘留6人、批准逮捕3人。

    司法早该介入偷排治理!估计又要谈偷排取证的问题了。其实偷排取证,尤其是暗管偷排等现象,是比较简单的!所以这一类取证在于司法去不去取证,因为暗管总是在那儿的!
    另一个问题是,司法能不能越过这些“黄牛车”走到企业偷排处罚呢?国人想看到的应该是后者吧!
    司法上了这些企业有何难度呢?
    请各位版友一起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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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兵

    第1楼2012/08/03

    应助达人

    还有比泥浆危害更大、更普遍的是实验室废水和餐馆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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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百川

    第2楼2012/08/03

    所说的就是刑事加诸其它单位才好!

    老兵(wangliqian) 发表:还有比泥浆危害更大、更普遍的是实验室废水和餐馆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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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us13

    第3楼2012/08/03

    司法介入的必须是犯罪,刑法中不定罪,司法怎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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