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
第1楼2015/06/11
明显的“排内”倾向
“明确要求进口这么多仪器应该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来做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也显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但招标法也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由此看来,农田观测和实验室分析仪器的招标有着明显的“排内”倾向。“这样大规模的设备招标肯定会造成大规模的浪费,因为钱是政府给的,肯定要买最好的,否则剩下的钱是要退回去的。”上述专家告诉记者。
这也就解决了蒋士强的疑问,即缘何在国产仪器可行的情况下,还选择进口。其实,早在项目开始论证时,蒋士强就曾对30个学科群、228个实验室的建设设想提出质疑。“学科群建设是否应该突出重点,突出农业科技发展中最紧迫的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是否也应该挑有前沿性、突破性的实验室来重点支持?”
不过,后续印发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2010-2015年)》依然指出,要在30个学科群下,建设30个以上综合性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70个以上的专业性(区域性)农业部重点实验室。
招标是形式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在符合使用方提出的技术指标的情况下,中投标方可以选择报价最低的单位。
“这样的招标没有考虑科研仪器的特殊性。”中科院院士、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刘忠范说,对于同样达到技术指标的仪器,一台可能10分钟就能完成的任务,而另一台可能会需要一天,“招标的形式没有考虑仪器的效率问题等”。
但对像此次农业部主导的项目,很多专家依然向记者表示,这种大规模的政府负责的仪器采购能够通过招标进行资源优化。
而对于个体行为的招标,如课题组层面的仪器购买,“招标则过于形式主义,而且可能会带来恶性竞争。”刘忠范说,不排除很多机构以故意压价来中标。
记者在查阅众多院校的教学仪器采购指南后发现,5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基本上都要通过招标购买。目前,科研仪器基本动辄数十、上百万元。换言之,几乎所有的科研仪器都逃不过招标的命运。
以刘忠范的实验室为例,“我要买仪器,我肯定知道哪个厂家最适合我,也不可能买差的或者贵的东西。”刘忠范说,相比于在招标上下功夫,不如建立科研人员的信用制度和黑名单,一旦发现有不当行为,即严厉处理,增加违法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