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林
第9楼2010/10/01
检验仪器、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用计量仪器、工具、设备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公司质检体系的各类计量仪器、设备、工具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和各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标准。
《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
3 职责
质检科领导负责监督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质管员组织分析人员落实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实施,由管理员负责部门的汇总、登记。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计量设备、仪器管理和使用
4.1.1凡检验所用的各种计量设备、仪器等均应登记造册,有关记录、周检按公司《计量确认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施。
4.1.2 新购计量设备、仪器领出后,必须由计量员及有关人员开箱验收,并建立资料档案和制订操作规程,经有关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1.3 主要仪器、设备必须明确维护人,使用人,确保计量设备、仪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大型计量设备、仪器做好日常使用和维护记录。
4.1.4 所有计量设备、仪器均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要求安装、调试。
4.1.5 计量设备、仪器操作人员必须在掌握操作要领后才能独立操作,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擅自更改。
4.2 计量设备、仪器维护和保养
4.2.1 玻璃器皿使用完后,应严格按规定要求及时洗涤清楚,妥善保管。
4.2.2 玻璃计量设备破损应及进行登记,并说明原因。
4.2.3 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和保养,主要仪器确保在相对湿度小于70%和一定温度下正常运行,并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完好。
4.2.4 任何仪器、设备非修理人员禁止乱拆乱动,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带出或外借。
4.2.3 仪器、设备应由有关人员和修理人员定期检修。
4.3 工具
4.3.1 工具领用按以旧换新的规定进行调换。
4.3.2 工具有专人保管,建立工具帐册。
4.3.3 建立工具借用,归还登记薄,凡借用工具,应办理登记手续。
4.3.4 遗失工具应写明原因,并根据丢失情况按工具新旧程度折价赔偿。
4.3.5 新增测试工具,由工具保管员办理入帐手续后主可外借。
5 报告和记录
5.1 检验用计量仪器、工具、设备均应建立台帐,计量器具还应周检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