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第1楼2017/04/11
2016年7月,环境保护部启动《细则》的编制。通过深入调研、组织系统内外专家研讨,广泛听取国家城市站运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结合监测事权上收后国家城市站运行与管理模式的新变化,在这一基础上形成了《细则》。
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的设置和调整、仪器设备安装和验收等是城市站规范化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强化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的管理,2016年9月,环境保护部启动《规定》的编写。
在充分考虑现阶段国家城市站运行维护情况的基础上,明确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定义及类型。经专家反复论证,在听取国家城市站运行技术人员和运维机构人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定》。
《细则》和《规定》中关键技术参数有哪些?如何管理?
《细则》及《规定》中涉及的关键技术参数是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出厂检验报告中列出的全部参数,包括用来限定或设置仪器各部件工作条件或工作状态的参数,以及校准、监测结果计算与转换等参数。
为确保关键技术参数管理工作规范化,《规定》从参数设置、调整、采集、备案、复核和校准等各环节明确了管理要求,确定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主要职责,提出采用备案形式固化参数并提交环境保护部和监测总站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和惩处制度,环境保护部和监测总站加强对运维机构关键技术参数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复检工作;强化信用约束,加大对违反承诺的仪器供应商的信用惩戒;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未按规范、擅自调整技术参数的运维机构以及对关键技术参数管理不善、失误,严重影响监测数据质量的单位和个人。
《细则》和《规定》明确了哪些问题?
《细则》适用范围为国家城市站的运行管理,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了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及管理国家城市站;监测总站负责国家城市站的技术管理和运行考核;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国家城市站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区域质控实验室配合监测总站开展本区域国家城市站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运维机构负责国家城市站的运行维护工作。
二是明确国家城市站点位的增加、变更和撤销等需经环境保护部审批,站房建设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