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第4楼2018/09/12
不论是HJ还是HJ/T的监测方法标准都是推荐性标准,当它被排放和环境质量等强制性标准引用时才具有强制性,方法标准代号的混乱是环保部不按规矩,2009年以前的方法标准都是“HJ/T”,2009年以后都变成“HJ”。不存在HJ比HJ/T好用的问题,只能说在HJ和HJ/T标准中有的标准确实有问题,像HJ/T 347和HJ828就属有问题的标准。
偏离可在符合方法原理的前提下做略微调整,比如曲线中 0 1 2 4 8 10 是可以 调整为0 2 4 6 8 10,但是要有偏离方法的证实记录 ;HJ/T 347-2007粪大肠菌群测定里面的复发酵,方法中并没要求用水浴锅,应该说是用水浴箱式(又叫水浴槽)的生化培养箱,水浴锅的温度误差难以准确控制不超过正负0.5摄氏度。其实大家用得多和控温准的是隔水式恒温培养箱,你要改成用恒温培养箱,那得看它的温度准确度和温度均匀性两项指标是否满足不超过正负0.5摄氏度。
wangdongok5
第7楼2018/09/13
按照标准来看,只有水浴锅才能满足这样的描述吧,不知道培养箱哪里来的水面啊??
chxjx
第9楼2018/09/13
朋友你好,话是这么说,不过现在环保上的处罚力度日渐增大,企业也有了维权的意识,所以某些“大胆干”总要有相关完善的数据和设备保证,台账总要做完善吧,仪器设备总要符合标准的要求吧,那比如我就用恒温培养箱做复发酵了,出水超标了,企业通过法律维权不认可,律师函发一份过来,是不是我们所有的相关的资料和设备都要被查?以前都是检查企业的相关台账,哪天就可能被法院检查台账了。
chxjx
第10楼2018/09/13
做设备验证还是方法验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