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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2019/01/30
感谢楼主的解读。名词术语的正确理解是从事计量检测和实验室管理的基本功底,有的人长期习惯于术语混淆,因此给日常工作带来困惑和错误,给大家带来误导。“方法确认”和“方法验证”就是一对容易混淆的常见术语,楼主的解读给了我们以启发,应该给予点赞。
“方法确认”和“方法验证”就字面来看,区别在于“确认”与“验证”。GB/T19000-2016(ISO9000)的3.8.12和3.8.13分别定义了“验证”与“确认”,它们的共同点都是“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不同点仅在于关于“要求”的定语。“验证”的对象是“规定”的要求,“确认”的对象是“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的要求,强调“用途或应用”。因此,“方法确认”应该是对“方法”的“用途或应用”的“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而“方法验证”则应该是对“方法”的“规定”的“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地毯楼层专家yayicuo版友的提示很重要,我们要引用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CNAS-CL01:2018是《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标准最新现行有效版本。其7.2.1.5条规定“方法验证”时说:“实验室在引入方法前,应验证能够正确地运用该方法,以确保实现所需的方法性能”,7.2.2.1条规定“方法确认”时说:“实验室应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或其他修改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确认应尽可能全面,以满足预期用途或应用领域的需要”。这与楼主引用的2005版标准没有原则性差别。
由上可知,CNAS-CL01:2018的说法与GB/T19000-2016的定义如出一辙,“方法验证”强调方法满足性能要求的认定,“方法确认”强调方法满足使用需要的认定。因此,实验室无论选用标准方法还是选用非标方法,都存在“方法验证”的问题,都应进行“方法验证”。对于标准方法,在国家标准颁发前就已被专家们“确认”,所以CNAS标准规定实验室只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或其他修改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实验室认可审核时,审核组也只审核实验室是否对选用的“非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或其他修改的标准方法”进行了确认,确认的结果如何,而对标准方法只审核在该实验室选用时是否进行了“验证”,及验证的效果如何,对“确认”不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