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检测老菜鸟
第1楼2019/07/29
仔细阅读强检范围。
tang566
第2楼2019/07/29
一般不会故意放一二个月,都是按规程办事。
huanyu123
第3楼2019/07/29
有工作日时限要求。
西瓜猫猫西瓜
第4楼2019/07/29
可以催呀~~哈哈哈
路云
第5楼2019/07/29
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6月4日发布了《关于制定并公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期限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4]427号),2004年9月8日又发布了《关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期限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4]738号)。可以参阅以下这两份文件,不过现在在民用领域,已经实行强检免费了。 注:本人未对文件是否现行有效做确认,请楼主自行确认以下。
刘彦刚
第6楼2019/07/30
路专家能收集这么多文件,真是有心人!上次关于CNAS—CL01:2018和2006的修订单一事,路专家一贴出:顿时解除版友们心中的疑团!
dadgoh
第7楼2019/07/30
事业单位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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