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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问题咨询

  • huangwenwei
    2019/12/09
  • 私聊

测试版面

  • 根据国家为企业减负要求,浙江物价局出台浙价费〔2016〕177号文件,其中有以下两点:1、企业计量标准器检定收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2、生产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我公司是管道天然气企业,从上游采购原始天然气通过我司净化、加臭、调压、管道输送等生产过程供居民用气,我公司也是生产企业。我司采购的民用煤气表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我认为我司符合第2点可以按70%缴检定费,但当地计量部门认为我司不在第2点减负范围内,但也讲不清具体原因。请问各位专家对第2点“生产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如何理解才正确?我理解的对吗?谢谢!
    +关注 私聊
  • junxi2008

    第1楼2019/12/09

    打电话咨询一下浙江省物价局,他们定的由他们解释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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