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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楼2020/01/16
CNAS-CL01 6.4.6的全文如下:
在下列情况下,测量设备应进行校准:
——当测量准确度或测量不确定度影响报告结果的有效性;和(或)
——为建立报告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对设备进行校准。
注:影响报告结果有效性的设备类型可包括:
——用于直接测量被测量的设备,例如使用天平测量质量;
——用于修正测量值的设备,例如温度测量;
——用于从多个量计算获得测量结果的设备。
可见这一条讲述的第一种应该进行计量校准的情况也是量大面广的情况,即“影响报告结果有效性的”测量设备。“影响报告结果有效性的测量设备”主要指用于“直接测量被测量”、“修正测量值”、“从多个量计算获得测量结果”的测量设备。
除此之外的第二种应该进行计量校准的情况,就是“为建立报告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所使用的测量设备。
显然第一种情况所说的,都是现场或基层用来实现产品质量检验、试验、化验、实验、测试、称量、安全监测、环境监测、能源计量等等测量活动中使用的测量设备。第二种情况是指用来实现“量值溯源”的测量设备,即我们常说的“计量检定”、“计量校准”等测量活动中使用的各等级“计量标准”。两种需要校准的测量设备的关键区别在于“用途”。第一种情况是实现测量活动使用的“工作用”测量设备(包括以前说的“工作用计量器具”),后者是实现“量值溯源”性的检定或校准活动使用的测量设备(也称为测量标准或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