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客户倒是没有针对于这个进行要求,我这边的客户都是需要根据某某标准的第几时段进行评价的,所以我也感觉很为难。
ztyzb(zxz19900120) 发表:楼主指的是用HJ 533对恶臭污染物中的氨进行分析吧?如果通过了资质认定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为现在很多情况都是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前,分析方法标准在后,环境部现在发布排放标准推荐分析标准时都会加上一句“后发布的标准如果经验证适用性满足也可以使用”。但有两点建议下:一、楼主如果要对数据进行符合性判定时看下自己体系文件规定,因为一般检测机构不下结论;二、建议楼主看下和客户的合同约定,如果指定了必须使用HJ 534的话如果更改为HJ 533得征得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