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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楼2021/12/15
是的,这一条的关键要求是“将测量结果与适当的参考对象相关联,建立并保持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测量结果的溯源性”与“计量器具的溯源性”是不同的。实验室申请的检测项目必有测量结果,因此此处的“计量溯源性”指的是从“测量结果”开始向上溯源,直至“与适当的参考对象相关联”。
这里的“测量结果”指的是实验室申请的应保证测量能力的检测项目,即应该保证提供的测量结果可靠性或称可信性,不确定度则是可信性的量化指标。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应使用什么测量设备采用什么方法测量,这是第一个溯源链条;然后使用的测量设备又用什么计量标准和校准方法来满足溯源性,这是第二个溯源链条;计量标准又用什么东西采用什么方法“与适当的参考对象相关联”,这是第三个溯源链条。这就是完整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每个检测项目都应有自己所独有的计量溯源系统。同样的检测项目测量范围不同、准确度要求不同,计量溯源系统也就不同。甚至相同项目、相同测量范围、相同准确度的检测,因为不同的实验室采用了不同的测量方法,计量溯源系统也可能不同。
例如,对“容积”检测的测量项目,有的采用叫“标准容器”的东西检测,向上可以一直溯源到国家“体积基准”;有的采用纯净水的密度和“称量法”计算出容积,向上就应一直溯源到国家的“质量基准”;还有的采用分别测量容器的外径、壁厚和液面高度计算出容积,向上就必须一直溯源到国家“长度基准”了。因此每一个实验室的每一个检测项目,其“测量结果溯源系统”(简称“量值溯源系统”而不是“计量器具溯源系统”)都不尽相同,这才是每个实验室实用的溯源系统,而不是千篇一律放之四海而皆对的所谓计量溯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