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_1065932a
第2楼2022/08/12
谢谢回复。比如灵芝,我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能查询到有企业作其作为保健食品(灵芝提取物或粉或胶囊)进行注册,我同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也查询到有企业将其作为药品进行注册。
这种情况,基本就是送样客户说是食品也可以,说是药品也可以了啰。
另外,我还有一个疑问,灵芝目前并不在药食同源物质目录中,只是一个试点,第三方检测机构可以将其作为药食同源基质使用吗?但反过来想,市场既然都有灵芝保健食品和灵芝药品,那检测机构也只有对应跟上,不然客户生产了产品也找不到对应检测机构呀。
Ins_1065932a
第6楼2022/08/13
谢谢回复,另外请问下,目前9种试点的药食同源物质在检测机构可以按药食同源检测吗?即客户下了食品方法就按食品出资质报告,下了药品就按药品出资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