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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问:招标文件中能否把“需获得生产厂家授权”设定为实质性条款?

综合仪器采购

  • 问:招标文件中能否把“需获得生产厂家授权”设定为实质性条款?

    答:虽然财政部87号令中只是规定不得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设定为资格要求,但将生产厂家的授权作为实质性条款,与作为资格要求并无太大差别,因为供应商投标文件不符合实质性条款的,其投标依然无效。因此,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商授权不能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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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ccd

    第1楼2023/03/15

    应助达人

    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商授权,其他均不能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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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YUWUQIU

    第2楼2023/04/03

    应助达人

    不能认为的限定更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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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ccd

    第3楼2023/04/16

    应助达人

    “需获得生产厂家授权”不鞥设定为资格条款,可设定为商务或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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