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侠一点红
第1楼2007/04/26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国务院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李毅中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成 员:欧新黔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黄 卫 建设部副部长
胡亚东 铁道部副部长
徐祖远 交通部副部长
王陇德 卫生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支树平 质检总局副局长
张力军 环保总局副局长
李 健 民航总局副局长
孙华山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张 穹 法制办副主任
张鸣起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