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1楼2023/07/24
老师,依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实验室要注意对人员能力的监督,并保留人员技术能力评价资料作为人员技术能力持续满足要求的证据。
对技术人员的能力考核与评估一般在培训之后进行。根据实验室对各级人员能力的不同要求,评估的频次与要求也不同。
对于新进人员定岗后,要在最初的两个月内计划安排两次能力评估(间隔为30天),并按计划表安排的日期进行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与评估并记录,将这些能力评估的记录保存于其个人档案中;对于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至少1年进行1次监督评价。
注意:当实验室人员职责变更、离岗6个月以上再上岗、启用新方法及新仪器、工作轮调时,需要重新进行培训,并在培训后1个月内进行能力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