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4楼2024/02/22
1、校准通常不做合格与否的符合性判定,对于电子天平而言,只需在《校准证书》中给出被校电子天平各校准点的“示值误差”和“不确定度U”即可。但校准过程还需要进行重复性测试,因为需要评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U”。
2、电子天平的校准,不是依据检定规程JJG 1036-2022《电子天平检定规程》,而是依据JJF 1847-2020《电子天平校准规范》。
3、至于用标称值还是用校准值,根据校准规范的规定,两者都可以:
以上条款中,第6.1.1.1条是指标准砝码以“校准”方式溯源,标准砝码的《校准证书》中已经给出了“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情形,即按第A.1.2.1.1条的B类评定方法,直接计算标准砝码的标准不确定度,不区分是使用标称值还是使用折算质量值。第6.1.1.2条a)款和b)款,说的是标准砝码以“检定”方式溯源,标准砝码的《检定证书》中没有给出“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的情形,应根据使用标称值还是使用折算质量值,分别按第A.1.2.2条和第A.1.2.3条的B类评定方法,分别计算标准砝码的标准不确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