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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可吸附有机卤素检出限及计算问题的回复

水质检测

  • 来信: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环境监测人员,在工作中碰到有一些测试单项后相加出总量的项目时有一些问题,希望能得到回复。如: G8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以Cl)计,测试方法 HJ/T 83-2001里给出,当取样体积为50~200mL时,可吸附有机氯的检出浓度范国15~600μg儿,可吸附有机氟检出浓度范国5~300μg儿,可吸附有机溴的检出浓度范围9~1200μg儿。计算结果是把可吸附有机氟、可吸附有机溴均换算为可吸附有机氯的浓度后相加。 方法只给出了单项的检出限当三个项目均小于检出限时,可吸附有机卤素的结果怎么表述呢?若表述为小于检出限,可吸附有机卤素的检出限怎么计算呢? 当只有一个单项大于检出限时,三个单项相加,小于检出限的单项可以认为是0么?还是有其它的计算方式呢? 另外还有入有机磷,挥发性有机物等分别测试单项,但都需要用单项计算总量的项目时都会有这些问题。希望能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
    回复:
    您好!您在我部网站“部长信箱”栏目“关于可吸附有机卤素检出限及计算问题”的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如果每个分项项目的监测结果均小于方法检出限,在填报总量的结果时,可表述为“未检出”,并备注出每个分项项目的方法检出限。当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分项的监测结果大于方法检出限时,总量的结果为所有分项之和,低于方法检出限的分项以零计。感谢您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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