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我们不一YOUNG】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信息咨询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问题:2021年6月省厅印发《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皖环发〔2021〕30号),第四章第十一条(十二)明确规定:自动监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应由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台账,处理废液应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此条款中所提及的废液是否包含废气CEMS产生的冷凝水?

    回复:您好!该办法中自动监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主要是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类废物。废气CEMS产生的冷凝水不属于危险废物。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