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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问:3家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选择第4名中标吗?

综合仪器采购

  • 问:3家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选择第4名中标吗?

    答:建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因为中标供应商是从专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选取的,当中标候选人都放弃后,建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而不要去顺延。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关注 私聊
  • wccd

    第1楼2024/08/06

    应助达人

    3家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基本都是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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