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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计划】铝粉尘危废代码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铝灰热回收铝过程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冶炼和再生过程烟气(包括: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分别按321-034-48900-200-08900-006-09进行管理。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排除危险特性的物质,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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