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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环境中心采购气质、液质等63台仪器

导读:上海市青浦区水文勘测队就“水环境监测分中心监测能力建设购置设备项目”采购GCMS、LCMS、ICPMS等63套仪器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青浦区水文勘测队的委托,为其“水环境监测分中心监测能力建设购置设备项目”(青发改投[2013]472号)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下述内容进行投标。

  一、 标书编号:SMS-192013012

  二、 简要内容:

  2.1 招标方:上海市青浦区水文勘测队

  2.2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招标内容:

上海水环境中心采购气质、液质等63台仪器

上海水环境中心采购气质、液质等63台仪器

  包件是最小的合同单位,投标人可投报其中一个包件,也可投报多个包件。(设备名称前带“*”号的可采购进口设备,所谓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4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应是专业制造商或是获得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及使用信誉;具有类似本项目销售业绩;具有中国境内本地区的技术支持能力,注册有常驻机构;

  3.4 投标人须是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且是中小企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四、 购买标书时应该提供的资料:

  4.1 会员供应商及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3 相应设备制造厂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五、 招标文件将在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售。

  5.1 发售时间: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至下列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发售地点: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1106室

  5.3 联 系 人:张明 张琦娣

  5.4 联系电话:021-62490945*122

  5.5 传  真:021-62482855

  5.6 电子邮箱:zhangming@shjl.org

  5.7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虹口支行

  5.8 帐 号: 316735-03002043954

  六、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包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下午13:30止(北京时间)

  八、 投标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1104室

  九、 开标时间:2013年9月1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十、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1104室。

  以上招标、投标、开标顺序为本次招标的法定程序。日程安排如有变更,以本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欢迎有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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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青浦区水文勘测队的委托,为其“水环境监测分中心监测能力建设购置设备项目”(青发改投[2013]472号)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下述内容进行投标。

  一、 标书编号:SMS-192013012

  二、 简要内容:

  2.1 招标方:上海市青浦区水文勘测队

  2.2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招标内容:

上海水环境中心采购气质、液质等63台仪器

上海水环境中心采购气质、液质等63台仪器

  包件是最小的合同单位,投标人可投报其中一个包件,也可投报多个包件。(设备名称前带“*”号的可采购进口设备,所谓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4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应是专业制造商或是获得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及使用信誉;具有类似本项目销售业绩;具有中国境内本地区的技术支持能力,注册有常驻机构;

  3.4 投标人须是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且是中小企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四、 购买标书时应该提供的资料:

  4.1 会员供应商及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3 相应设备制造厂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五、 招标文件将在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售。

  5.1 发售时间: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至下列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发售地点: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1106室

  5.3 联 系 人:张明 张琦娣

  5.4 联系电话:021-62490945*122

  5.5 传  真:021-62482855

  5.6 电子邮箱:zhangming@shjl.org

  5.7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虹口支行

  5.8 帐 号: 316735-03002043954

  六、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包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下午13:30止(北京时间)

  八、 投标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1104室

  九、 开标时间:2013年9月1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十、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乐路1219号1104室。

  以上招标、投标、开标顺序为本次招标的法定程序。日程安排如有变更,以本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欢迎有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