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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二次招标

导读: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于2014年7月1日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登财公开[2014]93号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

  2、 招标人: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 项目内容:

  3.1. 本项目拟比选2家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大宗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本市2014年度大宗食品抽检业务。

  3.2. 承担米、面、油、肉、奶、蛋、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及其他种类的抽检任务。

  3.3.采样点的设置以流通环节为主,同时涵盖种养殖、生产加工、餐饮等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3.4.大宗食品的检测周期约为15天,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各检测机构抽检任务。检测工作结束后,各检测机构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将《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市食品安全办。

  3.5. 中标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服务有效期限截止到2014年大宗食品抽检工作项目完成。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有关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3. 投标人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4. 投标人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原件),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食品检测机构;

  5. 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过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6. 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

  五、报名须知:

  1.报名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关系证明材料、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4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报名及售标书时间:2014年7月3日-201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地点:登封市望箕路中段易佰元连锁酒店8188房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7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登封市中岳大街中段易佰元连锁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3703905269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1-60162555 13384036555

  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项目经理 及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来源于:郑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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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于2014年7月1日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登财公开[2014]93号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

  2、 招标人: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 项目内容:

  3.1. 本项目拟比选2家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大宗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本市2014年度大宗食品抽检业务。

  3.2. 承担米、面、油、肉、奶、蛋、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及其他种类的抽检任务。

  3.3.采样点的设置以流通环节为主,同时涵盖种养殖、生产加工、餐饮等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3.4.大宗食品的检测周期约为15天,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各检测机构抽检任务。检测工作结束后,各检测机构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将《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市食品安全办。

  3.5. 中标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服务有效期限截止到2014年大宗食品抽检工作项目完成。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有关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3. 投标人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4. 投标人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原件),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食品检测机构;

  5. 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过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6. 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

  五、报名须知:

  1.报名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关系证明材料、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4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报名及售标书时间:2014年7月3日-201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地点:登封市望箕路中段易佰元连锁酒店8188房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7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登封市中岳大街中段易佰元连锁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3703905269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1-60162555 13384036555

  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项目经理 及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