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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工程质安站第三方检测机构定点采购招标

导读: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第三方检测机构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委托,就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第三方检测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第三方检测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1.3招标编号:TLCG2015-0815

  1.4采购预算: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财政资金(万元)其他预算资金(万元)总预算资金(万元)
A包:涉及检测区域庄河市、普兰店市、花园口经济区、全市国省干线项目0.00000.00000.0000
B包:涉及检测区域瓦房店市、甘井子区、金州新区、保税区、长兴岛、旅顺口区、长海县。0.00000.00000.0000

  1.5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招标内容:大连市2015年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交工质量检测的定点服务机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A、B包各一家,兼投不兼中。

  A包涉及检测区域庄河市、普兰店市、花园口经济区、全市国省干线项目:1家;

  B包涉及检测区域瓦房店市、甘井子区、金州新区、保税区、长兴岛、旅顺口区、长海县:1家。

  1.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报名其他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且在大连地区设有固定检测场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固定检测场所证明材料原件(该固定检测场所须为投标人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副本为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08月21日起至201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A包:涉及检测区域庄河市、普兰店市、花园口经济区、全市国省干线项目5000.002015年09月09日
B包:涉及检测区域瓦房店市、甘井子区、金州新区、保税区、长兴岛、旅顺口区、长海县。5000.002015年09月09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11日9:00至2015年08月11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四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11日 09:30:00;

  (4)开标地点:7月31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月31日后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11日 09:45:00

  (4)评标地点:7月31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四评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月31日后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邮编:邮编:

116021

联系人:

杜军

联系人:

王淳

电话:

0411-86516532

电话:

0411-84651717

传真:传真:

0411-8465172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tongli_dl@163.com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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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委托,就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第三方检测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第三方检测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1.3招标编号:TLCG2015-0815

  1.4采购预算: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财政资金(万元)其他预算资金(万元)总预算资金(万元)
A包:涉及检测区域庄河市、普兰店市、花园口经济区、全市国省干线项目0.00000.00000.0000
B包:涉及检测区域瓦房店市、甘井子区、金州新区、保税区、长兴岛、旅顺口区、长海县。0.00000.00000.0000

  1.5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招标内容:大连市2015年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交工质量检测的定点服务机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A、B包各一家,兼投不兼中。

  A包涉及检测区域庄河市、普兰店市、花园口经济区、全市国省干线项目:1家;

  B包涉及检测区域瓦房店市、甘井子区、金州新区、保税区、长兴岛、旅顺口区、长海县:1家。

  1.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报名其他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且在大连地区设有固定检测场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固定检测场所证明材料原件(该固定检测场所须为投标人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副本为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08月21日起至201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A包:涉及检测区域庄河市、普兰店市、花园口经济区、全市国省干线项目5000.002015年09月09日
B包:涉及检测区域瓦房店市、甘井子区、金州新区、保税区、长兴岛、旅顺口区、长海县。5000.002015年09月09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11日9:00至2015年08月11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四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11日 09:30:00;

  (4)开标地点:7月31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月31日后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11日 09:45:00

  (4)评标地点:7月31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四评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月31日后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邮编:邮编:

116021

联系人:

杜军

联系人:

王淳

电话:

0411-86516532

电话:

0411-84651717

传真:传真:

0411-8465172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tongli_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