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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城市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

导读:亚行贷款云南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JCZB-2015(采购)-045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亚行贷款云南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云南省发改委(云发改外资〔2013〕16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水利厅分别以云水保许【2013】150、154、155、157号行政许可决定书给予批复。建设项目执行机构为楚雄州人民政府亚行贷款建设项目部。按相关法律和批复规定,开发建设项目动工前必须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开展监测工作。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拟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楚雄、禄丰、武定四个子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楚雄、禄丰、武定四个子项目。其中,楚雄子项目包括道路部分、龙川江上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部分,具体包括:楚雄市东南片区内一条纵向准快速路、一条横向主干道、一条次干道及一条支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道路范围内的雨水、污水管道工程、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道路照明、道路绿化等。禄丰子项目包括:(1)河道治理及洪水控制---东河和西河部分河段;(2)城市发展---路网及附属设施;(3)城市环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市区固体废物管理;(4)能力发展。武定子项目包括:(1)河道治理及洪水控制---乌龙河河道;(2)城市发展---路网及附属设施(3)城市环境健康及可是持续发展---市区固体废物管理;(4)能力发展。

  2.2 项目编号:JCZB-2015(采购)-045

  2.3招标范围: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楚雄、禄丰、武定四个子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2.4交货期及施工工期:项目开工至竣工,预计项目全过程(约4年)。

  2.5地点:楚雄市、禄丰县、武定县境内。

  2.6 采购预算:120.39元,(其中:楚雄市道路部分:35.05万元,龙川江上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部分25.07万元;禄丰县31.22万元。,武定县29.05万元)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设立的法人机构。

  3.2具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级别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3.3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水土保持或环境生态高级职称。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321号)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谈判文件(同时提交一份资料复印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服务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楚雄州人民政府亚行贷款建设项目部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汇东街91号

  联系人:李仕阳、魏建军

  电话:0878-3112665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楚雄市团结路98号金甸园大楼4楼

  联系人:王绍生

  电话:13987816868

  传真:0878-3023338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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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亚行贷款云南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云南省发改委(云发改外资〔2013〕16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水利厅分别以云水保许【2013】150、154、155、157号行政许可决定书给予批复。建设项目执行机构为楚雄州人民政府亚行贷款建设项目部。按相关法律和批复规定,开发建设项目动工前必须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开展监测工作。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拟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楚雄、禄丰、武定四个子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楚雄、禄丰、武定四个子项目。其中,楚雄子项目包括道路部分、龙川江上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部分,具体包括:楚雄市东南片区内一条纵向准快速路、一条横向主干道、一条次干道及一条支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道路范围内的雨水、污水管道工程、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道路照明、道路绿化等。禄丰子项目包括:(1)河道治理及洪水控制---东河和西河部分河段;(2)城市发展---路网及附属设施;(3)城市环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市区固体废物管理;(4)能力发展。武定子项目包括:(1)河道治理及洪水控制---乌龙河河道;(2)城市发展---路网及附属设施(3)城市环境健康及可是持续发展---市区固体废物管理;(4)能力发展。

  2.2 项目编号:JCZB-2015(采购)-045

  2.3招标范围: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楚雄、禄丰、武定四个子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2.4交货期及施工工期:项目开工至竣工,预计项目全过程(约4年)。

  2.5地点:楚雄市、禄丰县、武定县境内。

  2.6 采购预算:120.39元,(其中:楚雄市道路部分:35.05万元,龙川江上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部分25.07万元;禄丰县31.22万元。,武定县29.05万元)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设立的法人机构。

  3.2具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级别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3.3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水土保持或环境生态高级职称。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321号)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谈判文件(同时提交一份资料复印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服务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楚雄州人民政府亚行贷款建设项目部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汇东街91号

  联系人:李仕阳、魏建军

  电话:0878-3112665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楚雄市团结路98号金甸园大楼4楼

  联系人:王绍生

  电话:13987816868

  传真:0878-302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