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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食品有限公司母乳矿物质监测招标

导读:北京三元食品有限公司母乳矿物质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TC-FW-2015-382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三元食品有限公司母乳矿物质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FW-2015-382

  2、招标人名称: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联系人:董学艳

  联系电话:18910005185

  3、招标项目名称、服务周期及标书款: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壹家服务单位。

项目名称

服务周期

标书款

(元)

北京三元食品有限公司母乳矿物质监测服务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0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B座30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8日每天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8日每天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6年2月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B座30层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ljb@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李根(5930)、李加斌(5933)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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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三元食品有限公司母乳矿物质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FW-2015-382

  2、招标人名称: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联系人:董学艳

  联系电话:18910005185

  3、招标项目名称、服务周期及标书款: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壹家服务单位。

项目名称

服务周期

标书款

(元)

北京三元食品有限公司母乳矿物质监测服务项目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0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B座30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8日每天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8日每天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6年2月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B座30层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ljb@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李根(5930)、李加斌(5933)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