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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市耕地质量监测项目招标

导读:光山县土地整理中心光山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 131号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光山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光山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 131号

  2.2项目名称:光山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

  2.3地 址:光山县境内。

  2.4工作主要内容及要求:负责从2014年度及以后每年度的光山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能独立开展光山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熟悉《农用地分等规程》:一是以2013年底的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为基础,结合2014年度所有土地整治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评定、验收情况以及卫片执法检查占用耕地、建设占用耕地和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数据,全面开展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工作;二是以2013年底的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为基础,对耕地质量等别渐变区域,开展2015年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形成全县区内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数据库、图件、表格、报告等,成果必须符合国土部门相关规定要求;三是以本次成果为基础开展以后每年度的工作;四是除招标人或招标人同意的单位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与该项工作相关的任何信息,否则,全部责任由中标人自负。招投标时以上级国土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上限为拦标价,以拦标价的合理百分比为投标报价,每年度的费用均为此次投标报价乘以拦标价,投标报价不变,拦标价将根据上级国土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的变化而适时进行调整。每年度的费用待每年度提交合格的工作成果后再行支付。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依据上级国土部门要求适时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上级国土部门要求取消该项工作时投标单位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自动终止,责任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技术规程规范与工作要求,并顺利通过各级相关部门的评审验收;

  3.3具有国家认定的甲级土地规划资质认定证书或河南省土地学会认定的乙级土地规划业务资质认定证书;

  3.4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能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职称或资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至 2016 年 2 月 2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报名时查验,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开标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整。

  6.2开标时间及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招标人不负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光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6—888292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羊山新区凤凰牡丹园

  联 系 人:池女士

  电 话:18637686566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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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光山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光山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 131号

  2.2项目名称:光山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评价工作。

  2.3地 址:光山县境内。

  2.4工作主要内容及要求:负责从2014年度及以后每年度的光山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能独立开展光山县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熟悉《农用地分等规程》:一是以2013年底的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为基础,结合2014年度所有土地整治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评定、验收情况以及卫片执法检查占用耕地、建设占用耕地和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数据,全面开展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工作;二是以2013年底的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为基础,对耕地质量等别渐变区域,开展2015年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形成全县区内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数据库、图件、表格、报告等,成果必须符合国土部门相关规定要求;三是以本次成果为基础开展以后每年度的工作;四是除招标人或招标人同意的单位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与该项工作相关的任何信息,否则,全部责任由中标人自负。招投标时以上级国土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上限为拦标价,以拦标价的合理百分比为投标报价,每年度的费用均为此次投标报价乘以拦标价,投标报价不变,拦标价将根据上级国土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的变化而适时进行调整。每年度的费用待每年度提交合格的工作成果后再行支付。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依据上级国土部门要求适时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上级国土部门要求取消该项工作时投标单位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自动终止,责任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技术规程规范与工作要求,并顺利通过各级相关部门的评审验收;

  3.3具有国家认定的甲级土地规划资质认定证书或河南省土地学会认定的乙级土地规划业务资质认定证书;

  3.4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能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职称或资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至 2016 年 2 月 2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报名时查验,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开标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整。

  6.2开标时间及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招标人不负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光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6—888292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羊山新区凤凰牡丹园

  联 系 人:池女士

  电 话:1863768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