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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近10年调查:土壤污染防治成环保短板 将加快立法工作

导读:报告提出,土壤污染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与大气污染、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长期以来,人们对土壤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土壤污染危害的风险评估少,土壤污染防治已成为全省环境保护的短板。

  截至目前,通过开展调查,山东已初步摸清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今年山东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共支持3市3处工业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从22日召开的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

  报告提出,土壤污染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与大气污染、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长期以来,人们对土壤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土壤污染危害的风险评估少,土壤污染防治已成为全省环境保护的短板。

  据悉,从2006年至2010年,山东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共布设点位3191个,其中,在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自然保护区共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点位2263个,调查获取土壤环境质量数据15.5万个。2015年,省环保厅又组织各市开展了土壤污染场地污染状况调查。全省共选择重污染企业周边、工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周边3类452处场地,布设监测点位4287个。

  2014年-2015年,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5市8处污染地块开展了试点工作,着重从污染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治理修复方案编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山东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2011-2015年连续5年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试点,监测对象分别是企业周边、基本农田区(粮棉油)、蔬菜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全省共布设监测点位1113个。2015年和2016年山东省以耕地为重点开展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全省已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1795个,初步构建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基本实现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省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报告同时指出,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等不同法律法规中,都是一些原则性规定,没有详细具体的土壤污染防治规范内容,缺乏对土壤污染的界定、监测、防治、修复、责任认定及惩罚措施等明确规定。法律法规缺失导致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监管体制不顺畅,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缺乏。土壤污染治理难度较大,泰安市明升达有限公司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费用高达1.23亿元,济南市裕兴化工厂老厂区治理修复费用高达6.5亿元。目前,地方政府、企业都面临资金短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推进难度较大。

  此外,目前,各级环保部门的土壤环境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基层环保队伍缺口大,机构不健全,特别是县级环保部门基本不具备土壤监测能力,缺乏土壤监测必备仪器和人员,给土壤环保和监管带来很大困难。

  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全省年折纯化肥施用量约占全国化肥施用量的8%,氮肥利用率为30%左右,仅为发达国家水平的1/2。全省化学农药年使用总量一般在16万吨左右,农药利用率不到30%,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大部分农药残留消解在土壤、水等环境介质中。

  报告指出,资金保障是进行土壤污染调查修复的生命线和基石,应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修复等。要研究建立资金筹措机制,扩宽资金筹措渠道,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加快立法,加快启动《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

来源于: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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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通过开展调查,山东已初步摸清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今年山东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共支持3市3处工业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从22日召开的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

  报告提出,土壤污染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与大气污染、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长期以来,人们对土壤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土壤污染危害的风险评估少,土壤污染防治已成为全省环境保护的短板。

  据悉,从2006年至2010年,山东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共布设点位3191个,其中,在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自然保护区共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点位2263个,调查获取土壤环境质量数据15.5万个。2015年,省环保厅又组织各市开展了土壤污染场地污染状况调查。全省共选择重污染企业周边、工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周边3类452处场地,布设监测点位4287个。

  2014年-2015年,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5市8处污染地块开展了试点工作,着重从污染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治理修复方案编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山东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2011-2015年连续5年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试点,监测对象分别是企业周边、基本农田区(粮棉油)、蔬菜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全省共布设监测点位1113个。2015年和2016年山东省以耕地为重点开展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全省已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1795个,初步构建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基本实现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省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报告同时指出,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等不同法律法规中,都是一些原则性规定,没有详细具体的土壤污染防治规范内容,缺乏对土壤污染的界定、监测、防治、修复、责任认定及惩罚措施等明确规定。法律法规缺失导致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监管体制不顺畅,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缺乏。土壤污染治理难度较大,泰安市明升达有限公司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费用高达1.23亿元,济南市裕兴化工厂老厂区治理修复费用高达6.5亿元。目前,地方政府、企业都面临资金短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推进难度较大。

  此外,目前,各级环保部门的土壤环境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基层环保队伍缺口大,机构不健全,特别是县级环保部门基本不具备土壤监测能力,缺乏土壤监测必备仪器和人员,给土壤环保和监管带来很大困难。

  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全省年折纯化肥施用量约占全国化肥施用量的8%,氮肥利用率为30%左右,仅为发达国家水平的1/2。全省化学农药年使用总量一般在16万吨左右,农药利用率不到30%,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大部分农药残留消解在土壤、水等环境介质中。

  报告指出,资金保障是进行土壤污染调查修复的生命线和基石,应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修复等。要研究建立资金筹措机制,扩宽资金筹措渠道,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加快立法,加快启动《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