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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近三年的常州毒地案有了最近进展,三家涉事企业登报道歉

导读:2019年1月29日,常州毒地案三被告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法制日报》公告版刊登致歉信.

  2016年,常州毒地案轰动全国。案发地统称“常隆地块”,原是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生产厂区。后三家企业迁址,土地被政府收储。本地政府在委托环境修复企业进行环境修复时,环境修复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环境修复的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意见施工,致使开挖地下埋藏的化工废料时毒气弥漫开来,造成了与“常隆地块”只有一路之隔的常州外国语学校的部分学生出现了不良反应,导致常州外国语学校至少493名初中生出现了各种不适症状。

  随后,环保公益组织“自然之友”和“绿发会”作为共同原告对常隆、常宇和华达公司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当年12月,常州市中级人们法院判决案件原告 “绿发会”和“自然之友”败诉,并共同承担189.18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两家环保组织不服判决,于2017年2月7日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7日,“常州毒地案”环境公益诉讼案二审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宣判,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三家污染企业在判决生效后在国家级媒体上就其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向两环保组织支付律师费及差旅费共计46万元,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驳回两环保组织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9年1月29日,常州毒地案三被告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法制日报》公告版刊登致歉信,对案涉“毒地”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的原厂址地块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工业固废填埋行为、搬迁中对工业固废处置不当的行为和情形,使案涉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

历时近三年的常州毒地案有了最近进展,三家涉事企业登报道歉

  此案虽已告一段落,但判决结果仍引起了不少专家学者的热议。在绿发会组织的专家研讨会中,就有不少专家学者发表了意见。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就认为,常州毒地案体现了环境司法的新问题。包括污染者负担这项原则的适用程度问题,土地资源化利用问题和环境公益诉讼中哪些属于行政公益诉讼,哪些属于民事公益诉讼等。而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认为该案可以让政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需要通过司法鉴定评估确定污染治理和修复费用等。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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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常州毒地案轰动全国。案发地统称“常隆地块”,原是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生产厂区。后三家企业迁址,土地被政府收储。本地政府在委托环境修复企业进行环境修复时,环境修复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环境修复的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意见施工,致使开挖地下埋藏的化工废料时毒气弥漫开来,造成了与“常隆地块”只有一路之隔的常州外国语学校的部分学生出现了不良反应,导致常州外国语学校至少493名初中生出现了各种不适症状。

  随后,环保公益组织“自然之友”和“绿发会”作为共同原告对常隆、常宇和华达公司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当年12月,常州市中级人们法院判决案件原告 “绿发会”和“自然之友”败诉,并共同承担189.18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两家环保组织不服判决,于2017年2月7日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7日,“常州毒地案”环境公益诉讼案二审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宣判,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三家污染企业在判决生效后在国家级媒体上就其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向两环保组织支付律师费及差旅费共计46万元,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驳回两环保组织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9年1月29日,常州毒地案三被告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法制日报》公告版刊登致歉信,对案涉“毒地”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的原厂址地块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工业固废填埋行为、搬迁中对工业固废处置不当的行为和情形,使案涉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

历时近三年的常州毒地案有了最近进展,三家涉事企业登报道歉

  此案虽已告一段落,但判决结果仍引起了不少专家学者的热议。在绿发会组织的专家研讨会中,就有不少专家学者发表了意见。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就认为,常州毒地案体现了环境司法的新问题。包括污染者负担这项原则的适用程度问题,土地资源化利用问题和环境公益诉讼中哪些属于行政公益诉讼,哪些属于民事公益诉讼等。而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认为该案可以让政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需要通过司法鉴定评估确定污染治理和修复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