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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生态环境局208.00万元采购颗粒物监测仪

导读:招标信息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颗粒物监测仪

    开标时间:2021-08-02 14:30

    预算金额:208.00万元

    采购单位: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7-22 
      招标文件: 附件1   


      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RC-磋商-20210712

      (二)项目名称: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08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208万元

      (六)采购需求: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一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发送至代理单位邮箱(2364344599@qq.com),并到代理单位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所需携带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注:如果磋商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磋商供应商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310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3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77号

      联系人:杜处长

      联系电话:13770395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淮安市宁连公路与枚皋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方式:支云丹

      联系电话:13365178208

      采 购 人: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公司: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7月22日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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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颗粒物监测仪

    开标时间:2021-08-02 14:30

    预算金额:208.00万元

    采购单位: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 详细信息

      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7-22 
      招标文件: 附件1   


      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RC-磋商-20210712

      (二)项目名称: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08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208万元

      (六)采购需求: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一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发送至代理单位邮箱(2364344599@qq.com),并到代理单位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所需携带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注:如果磋商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磋商供应商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310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3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77号

      联系人:杜处长

      联系电话:13770395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淮安市宁连公路与枚皋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方式:支云丹

      联系电话:13365178208

      采 购 人: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公司: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