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1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导读: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共注销1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江苏尚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2022年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规定,现依申请注销江苏尚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


1.江苏尚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12050663)。


2.北京中检矿珠宝玉石鉴定中心东海分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71016040208)。


3.淮安市淮安医院司法鉴定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7030299)。


4.中钢南京环境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12342024)。


5.金湖迪福罗格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5020095)。


6.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编号191017340191)


7.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物证鉴定室(编号181007020187)


8.苏州弘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号151001060315)


9.无锡同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编号18100106021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1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凌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等4家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

(2022年第172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凌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梧州监测站、北海博测科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灵川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化验室等4家机构提出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申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同意注销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作废,不得再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注销日期

1

凌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8 20 06 02 1073

2022.10.18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梧州监测站

18 20 13 06 1020

2022.10.12

3

北海博测科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1 20 12 05 1317

2022.10.25

4

灵川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化验室

18 20 04 09 0915

2022.11.3


来源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开APP,掌握第一手行业动态
打赏
点赞

近期会议

更多

热门评论

写评论…
0

1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江苏尚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2022年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规定,现依申请注销江苏尚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


1.江苏尚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12050663)。


2.北京中检矿珠宝玉石鉴定中心东海分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71016040208)。


3.淮安市淮安医院司法鉴定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7030299)。


4.中钢南京环境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12342024)。


5.金湖迪福罗格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5020095)。


6.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编号191017340191)


7.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物证鉴定室(编号181007020187)


8.苏州弘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号151001060315)


9.无锡同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编号18100106021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1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凌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等4家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

(2022年第172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凌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梧州监测站、北海博测科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灵川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化验室等4家机构提出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申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同意注销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作废,不得再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注销日期

1

凌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8 20 06 02 1073

2022.10.18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梧州监测站

18 20 13 06 1020

2022.10.12

3

北海博测科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1 20 12 05 1317

2022.10.25

4

灵川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化验室

18 20 04 09 0915

20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