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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项!基金委试点资助博士生开展基础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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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博士生项目资助强度为 30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 2 年或 3 年,支持博士研究生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

2023年12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于 2023 年起试点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项目)。

博士生项目资助强度为 30 万元/项,支持博士研究生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试点实施期间,资助期限为 2 年或 3 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应尽可能确保在校期覆盖项目执行期,以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

据了解,2023年5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形成设立青年学生项目的初步构想。6月,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窦贤康带队先后前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八所高校进行调研,与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科研人员、学生及管理人员代表围绕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才支持开展深入交流。7月,正式启动青年学生(优秀本科生)项目,组织试点高校推荐申请。8月,组织会议评审择优遴选。12月,试点开展对博士生的直接资助。

通知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关于开展202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节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于2023年起试点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项目)。

博士生项目采用“推荐+评审”制,由部分科研实力雄厚且博士生培养质量高的依托单位按名额择优推荐,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进行遴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定位

博士生项目支持博士研究生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着力培养其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增强科研兴趣,激发创新思维,提升科学素养,为其踏上科研之路打下坚实基础,为构建高水平基础研究队伍提供高质量人才储备。

二、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

2.专业属于自然科学领域;

3.研有余力,能高质量完成在校学习研究任务,已具备一定研究基础;

4.对基础研究有浓厚兴趣,能够独立提出明确的研究方向且具有较强创新性,具备独立设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能力;

5.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没有其他渠道经费资助。

推荐申请的博士生应当经过导师同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不得推荐作为申请人。

三、资助期限及强度

试点实施期间,资助期限为2年或3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应尽可能确保在校期覆盖项目执行期,以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在项目结题前,如果负责人已博士毕业且继续在境内依托单位工作,可将项目变更至新的依托单位;如果负责人已博士毕业但不在境内依托单位工作,应当及时终止。

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为赋予申请人充足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使其将更多时间用于科学研究,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预算,可在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原则上劳务支出不能超过30%),鼓励开展国际交流研究及合作,具体要求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各依托单位制定的包于制实施细则。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依托单位应根据申请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

获得推荐的博士研究生应独立开展文献调研,提出研究方向并凝练科学问题,设计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独立撰写申请书。研究内容应为博士论文以外的新研究方向,或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有实质性拓展延伸。不得直接照搬照抄博士论文研究内容或其他已批准科研项目相关内容。

申请时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的证明材料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对于提交申请的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符合条件且材料规范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对于经初审受理的项目,通过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择优遴选,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组织。

评审会后,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程序审议批准。

五、管理方式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鼓励项目负责人开展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结题时应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取得成果的应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总体设计、规划、管理。要养成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风。

导师应在项目申请和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咨询意见,与博士研究生开展经常性的学术交流和研讨,为项目研究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依托单位应为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和保障,应为承担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开通科研经费账户。对于承担博士生项目且研究工作进展顺利的博士研究生,应在评奖评优中予以支持。

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审查年度进展报告并提出下一步研究工作建议;在资助期内为项目负责人提供参加多种高层次学术交流的机会;在项目结题时组织同一批会议评审专家以学术交流的形式进行结题审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

2023年12月1日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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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于 2023 年起试点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项目)。

博士生项目资助强度为 30 万元/项,支持博士研究生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试点实施期间,资助期限为 2 年或 3 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应尽可能确保在校期覆盖项目执行期,以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

据了解,2023年5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形成设立青年学生项目的初步构想。6月,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窦贤康带队先后前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八所高校进行调研,与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科研人员、学生及管理人员代表围绕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才支持开展深入交流。7月,正式启动青年学生(优秀本科生)项目,组织试点高校推荐申请。8月,组织会议评审择优遴选。12月,试点开展对博士生的直接资助。

通知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关于开展202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节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于2023年起试点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项目)。

博士生项目采用“推荐+评审”制,由部分科研实力雄厚且博士生培养质量高的依托单位按名额择优推荐,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进行遴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定位

博士生项目支持博士研究生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着力培养其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增强科研兴趣,激发创新思维,提升科学素养,为其踏上科研之路打下坚实基础,为构建高水平基础研究队伍提供高质量人才储备。

二、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

2.专业属于自然科学领域;

3.研有余力,能高质量完成在校学习研究任务,已具备一定研究基础;

4.对基础研究有浓厚兴趣,能够独立提出明确的研究方向且具有较强创新性,具备独立设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能力;

5.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没有其他渠道经费资助。

推荐申请的博士生应当经过导师同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不得推荐作为申请人。

三、资助期限及强度

试点实施期间,资助期限为2年或3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应尽可能确保在校期覆盖项目执行期,以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在项目结题前,如果负责人已博士毕业且继续在境内依托单位工作,可将项目变更至新的依托单位;如果负责人已博士毕业但不在境内依托单位工作,应当及时终止。

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为赋予申请人充足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使其将更多时间用于科学研究,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预算,可在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原则上劳务支出不能超过30%),鼓励开展国际交流研究及合作,具体要求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各依托单位制定的包于制实施细则。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依托单位应根据申请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

获得推荐的博士研究生应独立开展文献调研,提出研究方向并凝练科学问题,设计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独立撰写申请书。研究内容应为博士论文以外的新研究方向,或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有实质性拓展延伸。不得直接照搬照抄博士论文研究内容或其他已批准科研项目相关内容。

申请时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的证明材料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对于提交申请的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符合条件且材料规范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对于经初审受理的项目,通过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择优遴选,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组织。

评审会后,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程序审议批准。

五、管理方式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鼓励项目负责人开展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结题时应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取得成果的应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总体设计、规划、管理。要养成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风。

导师应在项目申请和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咨询意见,与博士研究生开展经常性的学术交流和研讨,为项目研究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依托单位应为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和保障,应为承担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开通科研经费账户。对于承担博士生项目且研究工作进展顺利的博士研究生,应在评奖评优中予以支持。

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审查年度进展报告并提出下一步研究工作建议;在资助期内为项目负责人提供参加多种高层次学术交流的机会;在项目结题时组织同一批会议评审专家以学术交流的形式进行结题审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