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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1280.8万元!浙江特科院招标采购76台/套仪器设备

葱头

2024.10.11 点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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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浙江省特科院预算1280.8万元招标采购高温疲劳试验机、红外烟气分析仪、有毒气体报警仪、测氧仪、热成像仪器、光固化3D打印机、电导率仪、手持式阵列涡流检测仪、高温环境试验箱、电子火花检测仪等仪器。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浙江省特科院”)是我国成立最早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之一,隶属于省市场监管管理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拥有凯旋路总部大楼,海宁综合检验检测科研基地,大江东特种材料质检基地,下沙特种设备学院基地,国家电梯中心临平基地、南浔基地,罐车检验镇海基地、衢州基地,正在筹建罐车检验武义基地,以及国家电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正在建设国际联合检测实验室、联合研发基地。

10月10日,浙江省特科院发布2024年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一批招标详情链接),采购高温疲劳试验机、红外烟气分析仪、有毒气体报警仪、测氧仪、热成像仪器、光固化3D打印机、电导率仪、手持式阵列涡流检测仪、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电子火花检测仪、光学密度计、电磁超声测厚仪、金相检测仪、超声波探伤仪、高速工业相机、烟气组分分析仪、全自动硅酸根分析仪等76台/套仪器设备,总预算达1280.8万

招标详情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L-TZSBJY-202404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808000

采购需求:

序号

标项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标项1

高温疲劳试验机

1

305万元

允许进口

2

标项2

罐车充装及应急救援模拟教学与考核系统

1

92万元


3

标项3

智慧考场系统

1

44.5万元


4

观光车自动评判系统升级改造

1

5

标项4

红外烟气分析仪

1

186.3万元

允许进口

6

有毒气体报警仪

2

7

测氧仪

3

8

热成像仪器

3

9

光固化3D打印机

1

10

电导率仪

2

11

手持式阵列涡流检测仪

1

12

大尺寸工件激光三维自动化扫查系统

1

13

标项5

可移动式智能机械臂扭矩测试装置

1

86.5万元

部分允许进口

14

高(低)温环境试验箱

1

15

高温环境试验箱

1

16

标项6

气瓶抛丸机

2

134.8万元


17

罐体防爆内窥镜

1

18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

1

19

电子火花检测仪

1

20

射线个人剂量报警仪

2

21

光学密度计(黑度计)

2

22

安全阀校验台

1

23

标项7

电磁超声测厚仪

7

126万元


24

便携式金相检测仪

3

25

高温测厚仪

3

26

标项8

电梯钢丝绳探伤仪

2

99.3万元


27

测厚仪

2

28

观片灯

3

29

钳形接地电阻测试仪

3

30

检验工具箱

4

31

超声波探伤仪

7

32

高速工业相机

1

33

单点激光测振仪

1

34

模态激振器

1

35

标项9

烟气组分分析仪

1

206.4万元


36

全自动硅酸根分析仪

1

37

便携式全铁在线分析仪

1

38

便携式脱气氢电导率表增配pH测量系统

1

39

便携式脱气氢电导率表增配溶解氧系统

1

40

微量法自动残碳试验仪

1

41

烟尘采样仪

1

42

便携式激光氨气分析仪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4、5:无;标项2、3、6、7、8、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1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肖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24532

质疑联系人:朱科晖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02639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楼1107室

传真:0571-85024997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佩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67630

质疑联系人:葛梅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6763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2024年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终稿10.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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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浙江省特科院”)是我国成立最早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之一,隶属于省市场监管管理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拥有凯旋路总部大楼,海宁综合检验检测科研基地,大江东特种材料质检基地,下沙特种设备学院基地,国家电梯中心临平基地、南浔基地,罐车检验镇海基地、衢州基地,正在筹建罐车检验武义基地,以及国家电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正在建设国际联合检测实验室、联合研发基地。

10月10日,浙江省特科院发布2024年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一批招标详情链接),采购高温疲劳试验机、红外烟气分析仪、有毒气体报警仪、测氧仪、热成像仪器、光固化3D打印机、电导率仪、手持式阵列涡流检测仪、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电子火花检测仪、光学密度计、电磁超声测厚仪、金相检测仪、超声波探伤仪、高速工业相机、烟气组分分析仪、全自动硅酸根分析仪等76台/套仪器设备,总预算达1280.8万

招标详情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L-TZSBJY-202404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808000

采购需求:

序号

标项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标项1

高温疲劳试验机

1

305万元

允许进口

2

标项2

罐车充装及应急救援模拟教学与考核系统

1

92万元


3

标项3

智慧考场系统

1

44.5万元


4

观光车自动评判系统升级改造

1

5

标项4

红外烟气分析仪

1

186.3万元

允许进口

6

有毒气体报警仪

2

7

测氧仪

3

8

热成像仪器

3

9

光固化3D打印机

1

10

电导率仪

2

11

手持式阵列涡流检测仪

1

12

大尺寸工件激光三维自动化扫查系统

1

13

标项5

可移动式智能机械臂扭矩测试装置

1

86.5万元

部分允许进口

14

高(低)温环境试验箱

1

15

高温环境试验箱

1

16

标项6

气瓶抛丸机

2

134.8万元


17

罐体防爆内窥镜

1

18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

1

19

电子火花检测仪

1

20

射线个人剂量报警仪

2

21

光学密度计(黑度计)

2

22

安全阀校验台

1

23

标项7

电磁超声测厚仪

7

126万元


24

便携式金相检测仪

3

25

高温测厚仪

3

26

标项8

电梯钢丝绳探伤仪

2

99.3万元


27

测厚仪

2

28

观片灯

3

29

钳形接地电阻测试仪

3

30

检验工具箱

4

31

超声波探伤仪

7

32

高速工业相机

1

33

单点激光测振仪

1

34

模态激振器

1

35

标项9

烟气组分分析仪

1

206.4万元


36

全自动硅酸根分析仪

1

37

便携式全铁在线分析仪

1

38

便携式脱气氢电导率表增配pH测量系统

1

39

便携式脱气氢电导率表增配溶解氧系统

1

40

微量法自动残碳试验仪

1

41

烟尘采样仪

1

42

便携式激光氨气分析仪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4、5:无;标项2、3、6、7、8、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1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肖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24532

质疑联系人:朱科晖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02639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楼1107室

传真:0571-85024997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佩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967630

质疑联系人:葛梅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6763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872276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2024年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终稿10.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