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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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相关的资讯

  • 排污费改为环保税,该怎么征收?
    我国或将有第19个税种——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8月29日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在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立法法》对“税收法定”作出明确规定之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首部单行税法。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作草案说明时表示,草案的立法原则是“税负平移”,从排污费“平移”到环保税,征收对象等都与现行排污费保持一致,征收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  我国从2003年开始征收排污费,截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000多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楼继伟说,排污费制度对于防治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税收制度相比,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玉珍列席了此次常委会会议,她对此深有体会:“排污费在实施过程中,行政干预比较多,存在企业少缴欠缴排污费的现象,而且排污费征收的标准目前还比较低。”  记者查询各省排污费征收情况后发现,每个省区市都有大量重点污染企业因“政策性免征”不用缴纳排污费,这其中不乏长期污染大户。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排污费减免成了一些地方“政策优惠”“减轻企业负担”的借口,甚至成了个别人权钱交易的“筹码”。  张玉珍认为,通过费改税,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约束力很有必要,依法征税是税收的基本特征,征收措施更具有强制性和法律保障。  排污费改为环保税后,将产生多大变化?楼继伟指出,环境保护费改税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纳税人为在我国领域和管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税对象则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在税负方面,草案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允许各地在规定基础上进行上浮。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的税负将会增加,因为现行排污费也同样是各地有别,比如北京的收费标准是最低标准的8~9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污染重才会负担重,多排放多纳税,少排放少纳税,这也是开征环保税倒逼企业减少污染的应有之义。  有关具体税额,草案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分别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则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11200元。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吕彩霞认为,这样的计税依据依然不太明确:“谁来确定?是否能够科学公正准确地确定当量数?尤其是基层一级。”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建新也提出,作为征税依据的监测数据,应当确保其准确客观,当量的确定、环保部门仪器的标定以及采集数据的方法,包括排放时间、排放总量等,如果纳税人提出异议怎么办?这些都应该有所规定。  在9月2日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根据草案设定的征收对象,这部法律的名称不应该是“环保税法”,应该是“排污税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认为,上述“平移”如同“大帽子”下放了个“小内容”,“仅仅只是把原来的排污费改成了环保税,实际上也不全面。比如大型种植产业大量的薄膜在田间废弃不能回收,将来是不是应该承担纳税义务?不然谁来保障废弃物的回收呢?还有很多类似的情况,是不是要考虑(征收对象)扩容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表示,环境保护税是个很大的概念,“我国目前的18个税种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出口税等。这些税种在征收的时候都考虑了对环境污染的影响,鉴于环境保护是个大概念,而这次立法只是针对排污行为,把排污费改成税,一个比较小的范围用了一个比较大的名称,如果一定要上升为税,是否可以修改成‘排污税’?”  环保税开征后,税收收到哪儿,如何使用?由于环境保护由各地方负总责,环保税开征后,收入也全部归地方所有。如何确保能更好用于环境保护,张玉珍对此有些担忧:根据我国税制,如果不作特殊规定,环境保护税的收入将和其他一般预算资金一样,在进行公共财政预算开支时也不考虑收入来源的属性,综合进行预算支出。如果环境税收入不指定资金用途,一方面无法保证现有排污费收入形成的资金支持作用,造成地方环保投入减少,另一方面,也无法形成稳定、持续的环保投入渠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提出,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专款专用模式不同,草案采取了收支分离模式,对环境保护税的归属以及使用情况没有进行规定。  在他看来,收入归属不清可能造成征收过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相互博弈,使用方向不明则可能导致环境保护税开征受阻,误导民众以为政府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开征新的税种。  “环境保护税的收取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之间应该保持严格、紧密的匹配关系。开征以后的环境保护税到底属于中央税、地方税还是中央地方共享税?如何公平合理地划分环境保护税的收入归属?怎样将环境保护税收入与环境保护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如何从根本上保障环境保护税专款专用?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环境保护税法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研究解决。”尹中卿说。  吴晓灵建议,今后的预算管理中应该对此进一步明确,与其他税种由税务部门一家负责不同,环保税涉及税务和环保两个部门,如何加强部门间的配合与协作尤为重要。  她说,排污费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少量用于环保机构的支出,“如果今后排污费变成税了,纳入一般性公共预算使用,怎样考量在一般预算中加大对于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力度,预算中是否要列为专项支出,在预算管理上要加以考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提出,环境保护税征收取决于环境保护部门标准制定和监测的数据,所以税务、环保两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非常重要,草案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下一步要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如何衔接也很重要。
  • 四部门发文要求彻底清算排污费 含VOCs等
    p   自环保税正式实施以来,排污费如何废止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尤其是收费差异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污费问题更是受到大家广泛关注和热议。 /p p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规定,应税污染物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且不包括VOCs、非甲烷总烃等指标,仅按照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具体成分单独核算。 /p p   近日,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海洋局联合发文,要求停征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对2018年1月1日之前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要抓紧开展相关清算、追缴,确保应收尽收。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财税〔2018〕4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厅(局)、海洋与渔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p p   为做好排污费改税政策衔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关于印发& lt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gt 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p p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其中,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 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包括:生产污水与机舱污水排污费、钻井泥浆与钻屑排污费、生活污水排污费和生活垃圾排污费。 /p p   二、各执收部门要继续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征收工作,抓紧开展相关清算、追缴,确保应收尽收。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的清欠收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 /p p   三、各执收部门要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 /p p   四、自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之日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lt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gt 的通知》(财税〔2015〕71号)、《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的复函》(财综〔2003〕2号)等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海洋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7日 /p p br/ /p
  • 2013全国排污费征收216亿元,征收43万户
    据环保部排污费征收快报初步统计,2013年全国排污费征收开单216.05亿元,比2012年增长10.73亿元,增幅5.2% 征收户数43.11万户,比2012年增加7.8万户,增幅22.2%。

排污费相关的方案

  • 工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各地环保局在进行污水排放管理的时候会经常遇到下列问题:一是环保管理人员少,巡检周期比较长,不能随时掌握各企业污水排放的情况;二是排污费拖欠严重,排污单位不积极交纳费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公司建立一套“工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系统建成后,环保管理可以实现以下两个目标:第一,在监测中心实时监测所辖单位的污水排放情况,必要时可远程关闭排污阀门;第二,改变传统的收费模式,排污单位需要持IC卡到环保局交费,做到先交费后排污。
  • 入河/湖排污口监控解决方案
    该方案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22 号),以设置于入河/湖排污口的不同类型监测站为基础,按照“一口一策、一河一策”的原则进行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实现对入河/湖排污口的连续实时监测,深入分析研判污染物超标原因,加强排污口等污染源管控,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 针对重污染行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解决方案——安捷伦固定污染源废气 VOCs 解决方案
    2010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 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将挥发性有机物(下称 VOCs)列为重点控制的四项大气污染物之一。2011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 有毒废气监测, 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 2013 年 9 月,《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推进 VOCs 污染防治,将 VOCs 纳入排污费征收 范围。 2014 年 7 月,环保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2014 年 12 月,《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实施,率先开展石化行业的 VOCs 治理 工作。 2017 年 9 月,环保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调为 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必须全面加强 VOCs 污染防治工作。 2018 年 1 月,环保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 明确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 VOCs 的监管与监测工作。 由此,各地方纷纷开启固定污染源废气 VOCs 监测工作,并开展 VOCs 专项检查监测。地方各级 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对 VOCs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开 展日常抽查,对照已出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检查监测。

排污费相关的论坛

  • 巨额排污费流向何处?

    环保部近日公布了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公告(详见附件),看了一眼,发现江苏的国控排污费收得最多,共946家,整年的所收的排污费约共13.4亿元。 这只是该省的国控企业,还有省控、市控的那些企业上缴的排污费相信也不会少。 这么多的钱,那么这些钱究竟用在什么地方呢?

  • 排污费征收标准将涨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文件 环 境 保 护 部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环保厅(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等要求,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现就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企业治污减排。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将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对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均须征收排污费;其他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排序,对最多不超过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各省(区、市)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其他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按高于上述标准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治污减排和环境保护。  二、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测,提高排污费收缴率。各地要结合行业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的监测,切实提高排污费收缴率。一是对已经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且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二是扩大以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的应用范围。2014年底前,所有具备安装条件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要完成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并正常运行;2015年底前,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的钢铁、造纸、水泥等主要污染行业,实现严格按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2016年底前,所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均要实现按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三是对排放污染物种类多、无组织排放且难以在线监控的企业,应按照环保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和监督性监测数据,严格核定排污费。四是大力推广政府从第三方购买专业服务,由第三方负责安装、运营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五是切实加大排污费执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三、实行差别收费政策,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也要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各地要加强对超限值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和动态甄别工作,确保差别排污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和对排污费征收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逾期不缴纳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向社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排污费征收及使用情况等信息,提高透明度。要设立热线电话、网络举报等平台,畅通公众表达渠道;对举报的违法排污,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排污费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各省(区、市)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在2015年6月底前,将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政策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将联合建立排污费收缴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落实政策的地区,将予以通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  部环 境 保 护 部2014年9月1日

  • 征收汽车排污费政策可行吗?

    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征收排污费在中国可行性吗?据说征收汽车排污费政策很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征收汽车排污费会有怎么样效果?

排污费相关的资料

排污费相关的仪器

  • 产品概述EXPEC 3200 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采用高温催化氧化+FID检测技术,可有效避免高沸点、高浓度样品损失,实现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准确测量,检测限可达ppb级,产品符合北京、天津、山东、福建、江西、河南等地方非甲烷总烃现场监测方法标准,满足《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 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2018)中指标要求。性能优势集成度高,极致便携主机(含气瓶和电池)重量不足6.5kg,仅为同类型产品重量的33%~70%一体式工业化设计,可单/双肩背,单人即可完成检测任务高温伴热,减少损失全程高温伴热样品传输与高温FID检测,可有效避免高沸点、高浓度样品损失续航优秀,气电无忧供气:内置零级空气发生器模块,无需外接载气和助燃气;支持储氢合金或钢瓶供氢,可用氢气发生器安全充气供电:支持AC220V或热机更换电池,续航能力大于8h秒级分析,一键完成秒级分析,实现实时采样,快速准确反馈工况一键式向导操作应用领域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环境稽查与执法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污企业自查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VOCs溯源排查、VOCs治理设施效能评估其他涉及非甲烷总烃监测的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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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F1.0一、背景介绍1、项目背景各地环保局在进行污水排放管理的时候会经常遇到下列问题:一是环保管理人员少,巡检周期比较长,不能随时掌握各企业污水排放的情况;二是排污费拖欠严重,排污单位不积极交纳费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公司建立一套“工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系统建成后,环保管理可以实现以下两个目标:第一,在监测中心实时监测所辖单位的污水排放情况,必要时可远程关闭排污阀门;第二,改变传统的收费模式,排污单位需要持IC卡到环保局交费,做到先交费后排污。2、建设依据GB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测定 重铬酸盐法》HJ/T 15-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377-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212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ZBY120-8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 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系统建设目标1)实时监测各企业排污口污水COD 含量和污水排放量。2)实时监测电动阀门的开、关状态。3)远程控制电动阀门的开启和关闭。4)IC卡预付费充值管理功能,做到先交费后排污,欠费自动停止排污。5)可设定污水COD上限值,COD监测数据越限时系统可自动停阀,停止排污。6)远程监测控终端的安防状态。7)利用多样的图形展示手段,进行实时、历史数据的展示,达到直观、清晰的效果。8)对采集链路、通讯网络进行诊断,使工作人员可随时了解通讯及数据传输状态。9)具备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报警数据的查询功能;现场设备在网络中断、网速过慢时将数据缓存,待恢复后实现断点续传,确保数据完整性。二、建设方案1、系统概况1.1系统组成本系统由环保局监控中心、通信网络、监控设备、计控设备四部分组成。监控中心:由计算机、IC卡读写器、GPRS数据传输模块、监测管理系统软件组成。通信网络:移动公司GPRS-VPN 专网;非接触式IC卡。监控设备:污水排放测控终端。计控设备:电磁流量计、COD 在线分析仪、电动阀门。1.2系统拓扑图2、功能特点2.1监测中心配置监测中心设备主要由计算机、IC卡读写器、GPRS数据传输模块组成。GPRS数据传输模块和IC卡读写器与计算机之间通过串口线连接,计算机上安装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监控管理系统软件。监控管理系统软件主要由开户业务、IC卡收费业务、报修管理、实时数据显示、历史数据查询、统计分析、信息告警、远程控制、权限管理等功能模块组成。2.2通信网络利用中国移动公司提供GPRS VPN 专网业务平台,建立一个VPN专网,为各测控终端内使用的SIM卡据卡绑定一个固定的IP 地址,设置统一的接入点名称,监测数据只在VPN专网内部传输,系统的保密性、可靠性高。平升公司生产的GPRS数据传输模块可以登陆中国移动公司的GPRS-VPN专网,在网络上传输数据。监测中心和每个测控终端内安装一个GPRS数据传输模块,安装VPN专网SIM 卡后即可以实现一个中心与多个排污企业排污监测点的数据通信。IC卡是排污费用的载体,是特殊的通信介质,本系统支持下列IC卡:① FM11RF08非接触式IC卡;标准:ISO/IEC14443.2 的TYPE-A协议;容量:1K×8BIT。厂商:上海复旦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② S50非接触式IC卡;标准:ISO/IEC14443.2的TYPE-A协议;容量:1K×8BIT。厂商:飞利浦公司③ 其它公司生产的兼容卡;符合ISO/IEC14443.2 的TYPE-A协议标准的非接触式IC卡。2.3排污口污水排放测控终端1) 采集COD在线分析仪和污水流量计输出的RS232/RS485串口信号或4~20mA摸拟量信号。 2) 采集电动阀门的开到位、关到位状态。要求现场电动阀门可接收开关量控制信号,并具备开到位、关到位状态输出功能。 3) 就地显示污水COD 监测数据和污水瞬时、累计排放量等实时监测数据。 4) 远程控制电动阀门的开启和关闭。上位机监控软件发出开、关命令,测控终端完成控制操作。 5) 支持IC卡充值管理功能,通过IC 卡可对测控终端内控制器进行充值管理。监测点费用消费完毕后,测控终端自动关闭电动阀门,停止排污。 6) 支持设定污水COD 上限值,COD 监测数据越上限时测控终端自动停阀,停止排污。 7) 可支持GPRS远程充值功能。 8) 测控终端箱门被打开状况发生时,立即上报告警信息。 9) 支持就地、远程设备维护。 10) 根据监测环境,可选择室内型或室外型测控终端箱。 11) 预留蓄电池接口,接入蓄电池后可实现断电报警功能。2.4监控系统软件功能1)管理功能:具有用户管理、排污管理、收费管理、巡检管理、报修管理等功能。2)收费功能:IC卡预收排污费,交费才能排污,支持阶梯价格设定。3)数据显示和远程控制功能:通过监控软件实时显示各监测点的实时监测数据,并可通过监控软件发送控制命令,远程控制电动阀门的开启和关闭。4)告警功能:接收现场设备报警信号并在监控软件中采用声音、图像、文字等多种方式提示报警信息。5)查询、统计功能:监控管理系统软件可以查询历史监测数据,软件具备历史数据统计、分析功能。6)扩展功能:监控管理系统软件具备良好的扩展功能,支持OPC接口,可实现与其他系统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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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期排污扩容器设备概述定期排污扩容器(英语:periodic blowdown flash tank)也称定期排污膨胀器(英语:periodic blowdown?expansion tank)。定期排污膨胀器(英语:periodic blowdown expansion tank)是将锅炉定期排污水或压力比定期排污膨胀器(英语:periodic blowdown expansion tank)更高的排出的废热水,经过减压、扩容分离出二次蒸汽和废热水。二次蒸汽排入大气或作为热源利用,废热水一般经排污降温池排入下水系统。锅炉排污水具有和锅炉相同的工作压力及其压力下的饱和水温,在定期排膨胀器(英语:periodic blowdown expansion tank)前设有节流阀降低压力,以便在定期排污膨胀器(英语:periodic blowdown expansion tank)内扩容、降温,分离出二次蒸汽。所以对二次蒸汽和废热水作为热源加以利用,可以回收部分锅炉排污损失的热量,提高锅炉效率。工作过程锅炉排污水均匀地排入排污扩容器(英语:blowdown flash tank),排污水在外壳中部的圆筒隔板中作切向运动,并且立即汽化成二次蒸汽,它经过上部百页窗式的汽水分离器进行汽水分离后,再经定排顶部的出口引出,而留下的排污水则通过水位调节阀排放技术性能定期排污扩容器(英语:periodic blowdown flash tank)主要是将锅炉的定期污水降压扩容,定期排污水在较低压力下发生二次沸腾,得到一部分二次蒸汽,同时使排污水降温;二次蒸汽与排污水在定期排污扩容器(英语:periodic blowdown flash tank)内进行分离,分离出的蒸汽从上部的出口排出,排污水从下部的污水口排入地沟。运行注意事项1、当锅炉需要大量排污时,或液位调节阀故障时,应开通旁路阀加大排污。2、顶部排汽阀的开度应调控,以保持定排内的工作压力。3、调整液位调节阀的开度,使定排的水位在水位计的中间位置。4、安全阀的工作压力须按规定整定。定期排污扩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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