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

仪器信息网文件管理专题为您整合文件管理相关的最新文章,在文件管理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文件管理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文件管理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文件管理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文件管理相关的资讯

  • 不会编写管理体系文件?看这里
    具体的编写原则为:满足和充分体现国际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符合实验室的实际水平和特点,从管理体系的整体出发,层次分明,相辅相成,协调统一;上下层次文件要相互衔接,质量手册要求原则,程序文件规定具体,作业指导书技术性、实际操作性强。01质量手册质量手册是阐明实验室的质量方针并描述管理体系的文件,它全面地规定了实验室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是指导实验室全部检验活动的法规性、纲领性文件。质量手册的结构编排应尽可能与认可和认证的准则要素排序保持一致,编排如下:封面,包括文件名、文件编号、发布时间、受控编号等;批准页,最高管理者签发颁布手册的通告和和实施日期;修订页,包括序号、修订章节号、修订内容、批准人、批准日期;公正性声明;目录;前言或机构概述;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质量手册》管理,对手册的编写、修改、审定批准、发放、保管、修订再版做出明确的规定;对各要素的描写。在手册中对组成管理体系的各要素分章进行编写,每一章节内容包括:目的范围;负责和执行部门;达到要素要求原则性、概述性的描述;开展活动的时机、地点及资源保证;支持性文件。“组织(管理)”章节应按照准则的要求,明确组织结构即领导层、管理部门、一线部门的职能及相互关系;确定对检测工作质量有影响的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监督人员)所需的岗位,并规定这些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及任职条件或资质要求。手册附件包括组织机构图、执行各要素岗位职能分配表、实验室平面图、在职人员一览表(学历、职称、职务、本职工作时间、在职工作岗位)、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型号、编号、主要技术指标、购置日期、放置地点、仪器责任人)、检测能力表、仪器检定周期表、程序文件目录等。02程序文件程序文件是描述实施管理体系要素所涉及到的质量活动由谁来做,做什么,何时何地做。它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程序文件的内容要求与质量手册的规定一致,对检测工作中的每个质量活动环节做出具体、可行的规定。每个程序的内容包括:目的,职责,工作程序,相关记录和支持性文件。例如内部审核程序的目的是评价日常的实际活动是否持续符合管理体系文件和评审准则的要求。该程序对如何进行内审工作做出具体、细致的规定。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指定内审组长或兼任组长,批准内审计划和内审报告;内审组长负责编制内审计划,明确现场评审的方式和审核范围、审核要素、内审员分工,提交最终的内审报告;内审员要负责编制内审检查表并实施内审,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项要填写不符合项通知书,还要对审核发现的问题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在审核过程中,被审核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提出的不符合项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03作业指导书1 检测仪器操作规程的编写内容工作条件(对电源、水源、环境条件等要求);操作步骤(开机和关机的步骤,如何进行调节、校准、样品测试、数据处理等);仪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仪器核查的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核查周期;仪器的维护;维护方法及周期;应急措施,即发生停电、停水及意外情况时,为了防止对仪器造成损坏的应急措施。2 检测方法细则当实验室需要建立非标检测方法、实验室自制检测方法、检测样品前处理和处置方法及对检测方法需要进行补充或修改时,应根据不同需求编制检测方法细则。检测方法细则一般编写内容有:目的和依据,说明编制方法的目的和编写依据;适用范围,规定该方法的适用范围(样品类型、检测参数)和限制范围;检测方法原理或方法摘要;检测设备、试剂及环境条件;检测分析、样品前处理步骤、质量控制要求;结果计算(含质控数据);测量精密度和准确度,必要时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原始记录格式。3 仪器自校准规程的编写内容对于尚未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例如: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高素质的计量人员,自校验应有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或可溯源的标准物质作为依据。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自校准规程内容一般包括:标题:“××仪器校准规程”;概述;计量特性;校准环境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依据;校准依据;校准结果;校准周期;附录,即校验记录格式和附加说明;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04记录实验室在用记录分为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所有的记录应统一设计,简明,规范,便于归档和查阅。1 技术记录技术记录用于记载检测过程中与产生数据相关的信息,记录格式设计应确保真实、客观、包含足够的信息量、便于记录、易于复(再)现到原检测工作。对测试全过程,无论现场采样(检测)还是实验室检测,必须现场记录。对于一个完整的水质检测过程,应包括试剂称量记录、标准溶液和试液的配制、标定记录、现场采样和现场检测记录、实验室各种测试记录和质控记录、样品保存、前处理与处置管理记录、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及校准核查记录、试剂药品、实验材料等符合性检查记录。2 质量记录质量记录是程序文件的对应记录,用于记载质量活动管理的重要过程。应做到便于管理,易于操作,信息完整可实现跟踪检验。例如:内审过程记录包括:计划表、内审通知书、现场检查表、发现不符合项汇总报告、内审报告、跟踪验收整改记录等。
  • 市监总局发布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文件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行为,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四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是指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基于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动。  体外诊断试剂备案是指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人(以下简称备案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的活动。  第五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工作体系,依法组织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审评审批,进口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器械审评中心)负责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等的技术审评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审核查验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等其他专业技术机构,依职责承担实施体外诊断试剂监督管理所需的体外诊断试剂标准管理、分类界定、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制证送达以及相应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下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相关管理工作:  (一)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审评审批;  (二)境内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三)依法组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以及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  (四)对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境内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的监督指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医疗器械专业技术机构,承担实施体外诊断试剂监督管理所需的技术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境内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备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遵循依法、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 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进口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备案人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资料。  进口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十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加强体外诊断试剂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的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临床急需体外诊断试剂实行优先审批,对创新体外诊断试剂实行特别审批。鼓励体外诊断试剂的研究与创新,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建立健全体外诊断试剂标准、技术指导原则等体系,规范体外诊断试剂技术审评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导和服务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和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未经申请人同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评审的专家等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或者备案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遵循体外诊断试剂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证明注册、备案的体外诊断试剂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五条 申请人、备案人应当为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或者研制机构。  境外申请人、备案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备案人履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备案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 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事项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注册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注册、备案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备案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册、备案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时,应当提供资料权利人许可使用的文件。  第十九条 申请进口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办理进口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应当提交申请人、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备案人需提供相关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未在申请人、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上市的按照创新产品注册程序审批的体外诊断试剂,不需提交相关文件。  第二十条 体外诊断试剂应当符合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产品结构特征、技术原理、预期用途、使用方式等与强制性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一致的,申请人、备案人应当提出不适用强制性标准的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申请人、备案人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二十一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工作应当遵循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持续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监管科学研究,建立以技术审评为主导,核查、检验、监测与评价等为支撑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技术体系,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审评审批能力,提升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三条 医疗器械专业技术机构建立健全沟通交流制度,明确沟通交流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交流。  第二十四条 医疗器械专业技术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在审评、核查、检验等过程中就重大问题听取专家意见,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第三章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第一节产品研制  第二十五条 体外诊断试剂研制应当遵循风险管理原则,考虑现有公认技术水平,确保产品所有已知和可预见的风险以及非预期影响最小化并可接受,保证产品在正常使用中受益大于风险。  第二十六条 从事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制实验活动,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备案人应当编制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体外诊断试剂成品的可进行客观判定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和检测方法。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应当以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以及生产工艺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应当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备案人应当编制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说明书和标签。  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体外诊断试剂研制,应当根据产品预期用途和技术特征开展体外诊断试剂非临床研究。  非临床研究指在实验室条件下对体外诊断试剂进行的试验或者评价,包括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及制备、产品生产工艺、产品分析性能、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产品稳定性等的研究。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提交研制活动中产生的非临床证据。  第三十条 体外诊断试剂非临床研究过程中确定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及方法应当与产品预期使用条件、目的相适应,研究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必要时,应当进行方法学验证、统计学分析。  第三十一条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按照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并提交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方可开展临床试验或者申请注册、进行备案。  第三十二条 同一注册申请包括不同包装规格时,可以只进行一种包装规格产品的检验,检验用产品应当能够代表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其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三十三条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提交的检验报告可以是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应当提供3个不同生产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  第三十四条 对于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品的,应当使用国家标准品对试剂进行检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组织国家标准品的制备和标定工作。  第二节临床评价  第三十五条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是指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进行确认,以证明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的过程。  第三十六条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是指在相应的临床环境中,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南,明确开展临床试验的要求、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要求等。  第三十七条 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应当进行临床试验证明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  符合如下情形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一)反应原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体外诊断试剂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  (二)通过进行同品种方法学比对的方式能够证明该体外诊断试剂安全、有效的。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十八条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当通过对符合预期用途的临床样本进行同品种方法学比对的方式证明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相关指南。  第三十九条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是指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所形成的文件。  开展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资料包括临床试验方案、伦理委员会意见、知情同意书、临床试验报告以及相关数据等。  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包括与同类已上市产品的对比分析、方法学比对数据、相关文献数据分析和经验数据分析等。  第四十条 同一注册申请包括不同包装规格时,可以只采用一种包装规格的产品进行临床评价,临床评价用产品应当代表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校准品、质控品单独申请注册不需要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第四十一条 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具备相应条件并按照规定备案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内进行。临床试验开始前,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临床试验备案。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二条 对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期间出现的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相关严重不良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安全性风险信息,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分别向所在地和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未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申办者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十三条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相关严重不良事件,或者其他重大安全性问题时,申办者应当暂停或者终止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分别向所在地和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未暂停或者终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申办者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十四条 对预期供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开展临床评价时,申请人还应当进行无医学背景的消费者对产品说明书认知能力的评价。  第四十五条 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的用于诊断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诊断手段的疾病的体外诊断试剂,经医学观察可能使患者获益,经伦理审查、知情同意后,可以在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的机构内免费用于其他病情相同的患者,其安全性数据可以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  第三节注册体系核查  第四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注册时提交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受理注册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产品技术审评时认为有必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查的,应当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调阅原始资料。  第四十七条 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国家局器械审评中心通知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  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申请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  第四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重点对申请人是否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设计开发、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内容进行核查。  在核查过程中,应当同时对检验用产品和临床试验产品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重点查阅设计开发过程相关记录,以及检验用产品和临床试验产品生产过程的相关记录。  提交自检报告的,应当对申请人、备案人或者受托机构研制过程中的检验能力、检验结果等进行重点核查。  第四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资料审查或者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本次申请注册产品与既往已通过核查产品生产条件及工艺对比情况等,确定是否现场检查以及检查内容,避免重复检查。  第五十条 国家局器械审评中心对进口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开展技术审评时,认为有必要进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通知国家局审核查验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核查。  第四节  产品注册  第五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在完成支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做好接受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准备后,提出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通过在线注册申请等途径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注册申请资料:  (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二)产品技术要求;  (三)产品检验报告;  (四)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以及标签样稿;  (六)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五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核要求的,予以受理;  (二)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书。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受理后,需要申请人缴纳费用的,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用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其注册程序。  第五十三条 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正通知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技术审评机构收到补充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技术审评。  申请人对补正通知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应的技术审评机构提出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资料。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充资料的,终止技术审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第五十四条 对于已受理的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向受理该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撤回注册申请及相关资料,并说明理由。同意撤回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其注册程序。  审评、核查、审批过程中发现涉嫌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申请人不得撤回注册申请。  第五十五条 对于已受理的注册申请,有证据表明注册申请资料可能虚假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中止审评审批。经核实后,根据核实结论继续审查或者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第五十六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审评期间,对于拟作出不通过的审评结论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可以在15日内向技术审评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和原申请资料。技术审评机构结合申请人的异议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并反馈申请人。异议处理时间不计入审评时限。  第五十七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技术审评结束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安全、有效、质量可控要求的,准予注册,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过核准的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说明书以附件形式发给申请人。对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  第五十八条 对于已受理的注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一)申请人对拟上市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的研究及其结果无法证明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  (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不通过,以及申请人拒绝接受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检查的;  (三)注册申请资料虚假的;  (四)注册申请资料内容混乱、矛盾,注册申请资料内容与申请项目明显不符,不能证明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  (五)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遗失、损毁的,注册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核实后予以补发。  第六十六条 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及批准后发生专利权纠纷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四章特殊注册程序  第一节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第六十七条 符合下列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可以申请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且申请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时间在专利授权公告日起5年内;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载明产品核心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二)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过程真实和受控,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  (三)产品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第六十八条 申请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申请人应当在产品基本定型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纳入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第六十九条 对于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承担相关技术工作的机构,根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沟通,提供指导。
  • 人和科仪启用无纸化文件管理系统
    2013年10月11日,人和科仪总部开始了一场无纸化文件管理系统的培训。 通过无纸化系统不仅能方便各部门的文件流通共享,还能为绿色环保贡献出我们的一份小小力量。 更多产品详情欢迎来电咨询:400 820 0117 同时欢迎点击我司网站 www.renhe.net 查询更多产品优惠信息。 扫描以下二维码或是添加微信号&ldquo renhesci&rdquo ,加入人和科仪的微信平台,即刻成为人和大家庭中的一员。 现在加入更有好礼相送! 上海人和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虹漕路39号怡虹科技园区B座四楼(200233) 电话:021-6485 0099 传真:021-6485 7990 公司网址: www.renhe.net E-mail:info@renhesci.com 【上海人和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十数年一直致力于提升中国实验室生产力水平,从提供全球一流品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到为客户度身定制系统的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通过专业、细致和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实现&ldquo 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rdquo 的承诺。主要代理品牌:DRAGONLAB、BROOKFIELD、GRABNER、EXAKT、ATAGO、ILMVAC、IKA、MIELE、MEMMERT、KOEHLER、YAMATO等。】

文件管理相关的方案

  • FLIR InSite工作流管理工具使用步骤介绍
    FLIR InSite是一款适用于电气承包商和红外热像工程师的工作流管理工具,有助于简化红外检测流程,轻松实现数据收集与报告。借助该程序,您能够制定有效的检测路线、将红外图像和测试数据直接分配至对应资产,确保文件记录准确保存、与您的团队或客户分享信息,以及在测试现场提交即时报告。
  • 提高药品的有关物质稳健试验法的开发效率
    为确保安全,需要严格管理药品中的有关物质并开发具有高可靠性的分析方法。LabSolutions MD是一款分析方法开发支持软件,基于开发分析方法的分析质量源于设计(AQbD)并充分考虑科学依据与风险,为高效的分析方法开发提供支持。基于AQbD的分析方法开发由分析方法的初筛、优化和稳健性评价等阶段组成。本文介绍了以提高酪洛芬中有关物质稳健试验法的开发效率为目的,对初筛中选中的色谱柱及流动相进行优化和稳健性评价的示例。具体而言,就是在综合调整流动相组成、柱温箱温度、流速等各种参数时,将各种化合物的分离度可视化(设计空间),并优化了分析条件。此外,在优化后的稳健性评价中,通过将设计空间应用于不同批次的色谱柱,并在整个变化区域内将各种参数变化对分离造成的影响进行可视化,使色谱柱批次之间差异的稳健性评价更为高效。
  • 高光谱成像技术在文件鉴别领域的应用
    高光谱成像光谱仪,作为一种无损检测工具,能在非接触的条件下,提供文件的任意光谱影像,使得法医证件审查员能够依据样品的光谱构成和独有特征,更清晰准确的鉴别文件真伪。具体的,高光谱成像光谱仪在文件鉴别领域具有以下功能: 1.指纹分析 2.文件伪造或变更监测 3.油墨鉴别 4.纸基纤维分析服务

文件管理相关的论坛

  • 文件管理和记录管理

    刚接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对里面的文件管理和记录管理不大明白。记录不就是文件的一类吗?为什么搞了个文件管理,还要搞个记录管理。文件管理里应该有:《受控文件登记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文件销毁记录表》 等记录管理里又要求有《记录归档登记表》《记录查阅登记表》《记录销毁审批表》等那么我的记录到底是在受控文件登记表里登记?还是在记录归档登记表里登记?还是二者都要?

  • 管理评审依据文件

    CL01 中8.9.2是管理评审输入,8.9.3是管理评审的输出。GL012管理评审指南7.2和7.3分别是管理评审的输入和输出。对比了一下两个文件中的输入和输出有点差异,大家在做管理评审时候是按照哪个文件执行呢?

文件管理相关的资料

文件管理相关的仪器

  • 技术参数:ISense ISM® (智能管理传感器)资产管理软件提供了一个特有的方法,这个方法有助于提高pH电极和溶氧电极的可靠性和过程安全性。 通过 USB端口很容易将ISM 电极和计算机相连,这样可直观的得到各种分析、校准和应用文件。根据电极的实时信息,可立刻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丢弃该电极。主要特点:电极性能参数可不断更新 借助直观的关键性能表,可在不需要变送器的情况下立刻就能够判断ISM® 电极的状况。 直观的计算机校准 借助先进的应用软件,可提高生产效率。 在实验室里精确的预先校准提高了电极性能。 符合文件要求 电极的每次校准和完整的历史记录文件是iSense 资产管理软件的主要部分。每个使用过的电极具有完整可靠的资料,这样很容易符合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集中的数据库 特有的数据库有助于发现和处理所有在使用的电极的故障。而且它对于详细分析可能发生的电极故障提供了大量的数据。详情查看:
    留言咨询
  • ISense ISM® (智能管理传感器)资产管理软件提供了一个特有的方法,这个方法有助于提高pH电极和溶氧电极的可靠性和过程安全性。通过 USB端口很容易将ISM 电极和计算机相连,这样可直观的得到各种分析、校准和应用文件。根据电极的实时信息,可立刻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丢弃该电极。功能和特点寿命更长开放式隔膜设计取代了多孔陶瓷隔膜,不易堵塞。特别适用于高含量蛋白质的介质中,如乳状液和悬浮液等。 专利的银离子阱某些型号有专利的银离子阱,可用在高含量硫化物的溶液中。 更好地过程控制有些型号带温度补偿功能 (RTD). 有耐高温型号可选可用于高温高压灭菌和CIP过程。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或拨打梅特勒托利多官方客服热线
    留言咨询
  • 日立高效液相色谱仪自推出以来,凭借优异的性能,高度的可靠性,结实耐用,得到了用户的广泛认可。对于液相用户来说,尤其是制药企业用户,除了色谱硬件本身,软件也是关乎分析测定的重要环节。日立一直都高度重视客户对色谱软件的需求,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和升级。自2020年推出符合制药法规、功能强大的ChromAssist色谱数据管理系统以来,持续技术创新,特隆重推出功能更加完善的ChromAssist4.1数据库版色谱数据管理系统。特点●支持数据完整性具有用户管理、权限管理、项目管理、审计追踪、电子签名、锁屏保护等功能。●具有数据管理(数据库)功能内置PostgreSQL 12.4数据库,具有项目存档和还原、审计追踪存档和还原功能,以及数据库的自动和手动备份功能。●支持单机版和网络版既支持单机版,也支持网络版配置,通过网络版系统可实现集中的数据管理、用户管理和用户权限管理。 可支持●支持FDA 21 CFR Part 11 数据完整性(1) 可实现用户管理、身份验证、权限组管理(2) 具有权限管理功能(3) 通过数据库进行数据管理(4) 可进行文件修改管理,包括记录变更原因和输入原因(5) 具有电子签名功能(6) 具有全面的审计追踪记录(7) 具有操作保护功能,且日期和时间不能更改●支持网络版(1) 集中的数据管理,所有数据都在服务器PC中储存和管理(2) 集中的用户管理,所有用户都可以使用一个用户名和密码操作所有客户端PC(3) 集中的用户权限管理,每个用户对所有客户端PC上的系统具有相同的权限(4) 远程监测,用户可以监控每个客户端PC上所有连接仪器的状态(5) 远程控制,用户可以在每个客户端PC上操作所有连接的仪器更多功能●可实现USB设备管理●内置系统适用性评估功能●灵活的报告模板,多种输出格式●强大的向导功能,包括从仪器启动、分析、数据处理到故障排查的向导功能 ChromAssist4.1数据库版色谱数据管理系统支持日立高效液相色谱仪Chromaster和Primaide型号,具有完善的制药法规依从性和丰富的功能,期待您的亲身体验!
    留言咨询

文件管理相关的耗材

  • 泰坦科研管理系统
    提升工作效率:效率提升是使用软件解决的核心问题,无论是在物料领用、报告查询,还是在文档归类、人员统计等方面,都能够简化、规范流程,让各个环节更好的衔接,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协作:信息的共享和沟通平台,能够让科研人员更加自由通畅的进行沟通,同时通过任务分配、自动流转等方式加强协作。过程监控管理:科研过程进展都被完整记录,实时查看进展情况,让管理层更好的监控过程,通过对过程的控制确保良好的结果。数据积累追溯:无论是实验记录还是实验成果都被集中分类保存,所有数据均可被追溯,确保知识积累。科学分析决策:从人员产出、项目进度、物资使用、资金使用等多个维度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表格、图形等方式呈现,确保科学决策。一、经费管理1、经费预算、使用、余额集中管理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编制项目预算,在预算下使用经费,系统自动计算经费数据,使用记录、剩余情况一目了然,清晰可控。2、经费使用申请在线填写经费使用人在线提交经费使用申请,根据使用原因,填写隶属项目、预算科目、供应商、采购物品、金额等信息,并可以上传合同、发票等附件。3、审批层级个性化配置根据实验室的个性化管理要求,可以设置多重审批,并有邮件提醒功能,确保能够及时处理审批任务;审批时可以对经费归属项目、预算科目进行调整,使项目各预算科目的使用经费准确分配。二、文档管理1、多类型文档在线提交学生可以在线提交论文专利、实验数据、项目报告、周报月报、参考文献等各类型文档,支持多种文件格式。2、文档自动分类归档根据隶属项目、类型、编制人、时间段等维度,系统自动将文档分类归档,方便分类查看、统计分析;并可以通过标题、关键词、摘要等多种搜索条件灵活搜索,轻松查到文档。3、在线阅览、下载权限灵活配置学生可以在线阅览文档,也可根据权限进行下载查阅;根据学生参与的项目,支持灵活设置文档的查看、下载权限。三、物料管理1、采购入库登记在线填写采购申请,输入物料名称、采购数量、供应商、单价等信息;根据实验室的管理要求,设置免审批或审批流程,管理人员直接在线审批。2、库存信息管理实验室库存物料统一管理, 学生可以通过类型、名称、存放位置等多种方式查到库存、登记领用,通过信息共享,能够提升物料利用率、降低成本。3、领用记录跟踪物料领用完整记录、永久跟踪,在物料管理方面实现“保安全”、“不浪费”四、设备管理1、设备信息维护及展示实验室设备统一管理、集中展示,可轻松查阅:购置日期、预计使用年限、功能、应用范围、主要技术指标等内容。2、预约使用设备预约后再使用,是避免撞车的唯一手段;系统通过可视化的日历操作界面,使预约登记简单便捷,设备使用频率一目了然。3、维修保养系统可以针对每台仪器设置维修保养提醒,自动给操作人发送邮件提醒执行,维修保养后登记信息;通过按计划定期维护保养,能够大大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 ACQUITY UPLC系统样品管理
    沃特世可提供多种规格的优质耗材,包括各种样品瓶、进样板及附件,适用于ACQUITY UPLC系统进样器及样品管理器。 进样板及附件 沃特世提供适合ACQUITY UPLC系统选用的各种具有不同封口方式的96孔和384孔进样板。 重要说明:ACQUITY UPLC系统可配备采用不同材料制成的进样针:PEEK和金属。每种针头推荐使用的样品瓶和进样板选件各不相同。请根据您的ACQUITY UPLC系统所安装的进样针的材料选择适当的样品瓶和进样板。 ACQUITY UPLC系统样品管理器 ACQUITY UPLC系统的样品管理器具有多项先进技术,利用一系列压力传感器帮助进行自我监测和诊断,确保进样过程的一致性。它使用针内针进样技术来改进耐用性,并使针校准传感器来增加准确度。还可以在恒温控制的环境中使用多种多样的样品瓶或样品管及微升进样板方式。在ACQUITY UPLC样品管理器仪器方法编辑器内,可为特殊任务定制若干参数,包括进针深度,以实现最大程度的样品容器形式灵活性。 有关设置瓶深参数方面的更详细信息,请参见ACQUITY UPLC操作指南(ACQUITY UPLC信息文件集-部件716001664)或浏览ACQUITYUPLC样品管理器仪器方法编辑器获得在线帮助。
  • 西安亚川提供远程预付费电能表收费管理系统及远程自动抄表系统解决方案
    远程预付费电能表收费管理系统及远程自动抄表系统系统概述:远程预付主要完成电能表参数设置,商户售电管理及用电管理工作费电能管理系统,是一项集底层通信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电能计量技术、加密技术、数据存储技术、信息化技术与现代化设备及管理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管控系统。该系统,操作简便,实行物业公司远程实时操作、遥控和监控,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能够有效的统计和管理数据,并对数据的性做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安装方便,是用电管理部门、商业广场和物业小区等管理部门,提高用电管理水平,解决收费难问题的理想产品。相比传统的插卡式预付费系统,不仅性更高(用户与物理硬件隔离,数据高强度加密),有效杜绝漏电的发生,所有电能表都能够实时纳入监控范围,用户欠费过载等都有报警提示,能够远程拉闸送电等操作,而且对于用电费用差额,能耗分析等数据分析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基础。远程预付费电能管理系统的设计本系统是针对商业广场、物业小区、农贸市场等的商业用户设计一套智能用电计量管理系统,针对商户用电的性质,实现商户用电的智能化管理,为保证商户用电的独立性和性,采用一户一表的方案。我司为商业用户配置终端预付费电能计量表计 DTSY1352-C、DDSY1352-C 来独立计量每个商业用户的用电量。通讯管理机通过 RS-485 总线采集所有终端电能计量仪表的数据。本项目中选用的终端电能计量表计技术指标和功能符合GB/T、GB/T和电力行业标准DL/T615-2007对电能表的各项技术要求。通讯管理机将数据通过由光纤组成的专用网络将数据传输至中心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对数据进行存储、处理,系统管理软件由此进行远程集中抄表、售电、拉闸等操作,形成物管方需要的图形、文字等形式的文件,以此实现整个城市广场商户用电的智能化管理。系统结构依据整个商业广场的配电情况分布情况,本系统组网方案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系统包括:站控管理层、网络通讯层、现场设备层。站控管理层管理是人机交互的直接窗口,对采集的现场各类数据信息计算、分析与处理,并以图形、数显、声音等方式反映现场的运行状况,是系统的上层部分。主要由系统软件和必要的硬件设备,如服务器、打印机、UPS电源等组成。通讯层使用的设备为ANE-Lx8通讯管理机。该层是数据上行和下达的桥梁,主要负责对485总线上连接的所有仪表进行集中抄表、数据缓存和数据上传,以及对服务器端传输过来的遥控指令执行指令透传和回送上传。现场设备层主要是连接于网络中用于电参量采集测量的各类型的仪表等,也是构建该配电系统必要的基本组成元素。主要型号包括三相预付费电能表DTSY1352-NK、单相预付费电能表DDSY1352-NK。数据流程设计本系统的关键数据流程走向主要分为两种:1)远程集中抄表数据流程。2)开户、售电、遥控等操作数据流程。系统软件功能设计整个系统软件设计分为三个大块,分别是集中抄表服务系统,远程预付费电能管理系统,以及用户查询机系统。集中抄表服务程序常年运行,不间断定时对所有表进行远程抄表;远程预付费系统包含所有开户、售电、遥控及报表功能;用户查询机系统用于商铺查询个人信息、充值和用电情况。主要特点如下:◆快速配置,即装即用:将电表和通讯管理机配置导入系统就可以使用;◆远程集中抄表:免去人工抄表,电表状态实时性高可精确到3分钟以内;◆支持单独计价、多费率、阶梯电价:可对每块电表单独设置电价、费率和阶梯电价;◆远程售电:财务集中管理,电量实时下发,并比对充值次数防止;◆数据:网络数据传输采用金融级的3DES加密算法,防止数据窃电;◆手机短信提醒:当金额不足或金额欠费,共三级预警,都可及时短信通知商户;◆远程控制:可对任意一块电表执行远程拉闸或保电等一系列远程控制操作,方便管理;◆能耗分析及查询:用户和管理员都可查询预付费表或管控表每天的用能状况。项目展示:西部云谷能耗监控管理系统咸阳青年财富中心监控管理系统扶风佛文化休闲产业园能耗管理在线监测管理系统安岳县人民急诊综合大楼能源管理与能耗分析系统四川省省级综合减灾教育基地建筑能耗监测管理北京昌平职业学院教学楼远程抄表与能耗监测系统相关系统:西安能耗监控系统/智能配电监控系统西安校园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方案绿色节能用电陕西省西安亚川数据中心能耗监测系统西安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绿色节能用电西安电力电能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系统西安校园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方案建筑能源管理系统与能耗监测系统的解决方案远程预付费电能表收费管理系统联系人:汤经理一五〇 〇九二 八九 六七五电话:15009289675QQ:1720188565邮箱:1720188565@qq.com欢迎来电洽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