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监管

仪器信息网企业监管专题为您整合企业监管相关的最新文章,在企业监管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企业监管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企业监管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企业监管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企业监管相关的资讯

  • 多家果冻企业产品被地方监管部门要求下架
    多家果冻企业产品被地方监管部门要求下架 &ldquo 果冻究竟有没有含工业明胶?这东西还能吃吗?&rdquo 近日,有实名认证微博声称&ldquo 老酸奶和果冻含有破皮鞋炼制的明胶&rdquo ,在网上引发消费者对果冻产品的强烈质疑。对于果冻&ldquo 内幕说&rdquo 事件,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在相关函件中表示,不能排除未来代表行业对微博信息发布者进行起诉的可能。 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谷继承则表示:&ldquo 从有关部门公布的检测结果看,我们的乳品质量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因此我们相信,正规的乳品加工企业不可能在乳制品中添加所谓的工业明胶。&rdquo 监管 从未发现果冻企业用明胶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10日发表声明显示,果冻中的增稠剂通常来源于卡拉胶、海藻酸钠等海藻提取物或者其他膳食纤维。 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股股长颜金杯告诉记者,卡拉胶一般是从海藻等植物中提取,而明胶来源于动物皮革,两者完全不一样。按照国家添加剂卫生使用标准,卡拉胶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对人体没有危害。 他还表示,多年的监管过程中没有发现果冻企业使用明胶的情况。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2010年以来,每年均组织对果冻产品实施省级监督抽查,对果冻产品的规格、铅、总砷、铜、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检验。 共监督抽查155批次,仅3批次不合格,2批次果冻产品实物质量指标(糖精钠、菌落总数、安赛蜜)不合格,1批次果冻产品警示语标注不合格,均和明胶没有关系。 影响 多家果冻企业被要求下架 &ldquo &hellip &hellip 尽管我们分别在电话中和协会的官网上作了充分的说明,但仍然能够强烈地感觉到消费者的担忧和疑虑。更为严重的是,据我会刚刚收到的消息,已经有多家果冻企业陆续接到多个地方监管管理部门要求&lsquo 果冻产品全面下架待检查&rsquo 的通知。&rdquo 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肖锦根向记者展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11日的一份函件。 &ldquo 每年的1月份到中秋之前的这段时间是果冻销售旺季,目前冲击波已经出现了。&rdquo 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副总经理辛亚东说。 &ldquo 虽然短短几天没法全面评估我们的损失,但可以肯定对我们行业影响很大。&rdquo 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品牌管理中心负责人王小喜说,这个传言最糟糕的就是&ldquo 不细说&rdquo ,让大家都去猜测。我们很担心消费者因为不了解果冻知识而产生&ldquo 大不了不吃&rdquo 或者&ldquo 少吃点&rdquo 的想法,而这几乎难以避免。 声音 &ldquo 在互联网这一越来越广阔的平台上,网民和博主应该加强自律,名人更应该自律&hellip &hellip 不能排除未来代表行业对微博信息发布者进行起诉的可能。&rdquo &mdash &mdash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在相关函件中表示 来源:新京报
  • 首部《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多仪器企业红利新政出台
    2017年年初,国务院审议通过《“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并于1月23日正式公布。该《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22项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由总局牵头编制,也是第一部全国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内容非常丰富。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规划》的发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份全国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中,包含多项新规,为科学仪器设备行业企业带来了红利。其中包括“落实完善对小微企业的收费减免政策”、“完善国家计量体系”、“强化标准体系”、“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产品服务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等等。以下为仪器信息网编辑从《规划》中节选出为科学仪器设备行业企业带来红利的部分新规。(后附《规划》原文)  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环境  继续研究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和金融政策,加快构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落实完善对小微企业的收费减免政策。  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强化政策协同。梳理已发布的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双创”发展,培育“双创”支撑平台,打造“双创”示范基地和城市,促进各项政策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  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的作用,拓展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促进扶持政策宣传和实施。对长期拖欠小微企业货款的大中型企业,经司法认定后,依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措施和机制,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运用大数据等手段,跟踪分析小微企业特别是新设小微企业运行情况,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支持。  推动质量监管  围绕质量强国战略,完善国家计量体系,发挥计量对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传递信任的证明作用,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向国际高端水平迈进。  完善国家计量体系。紧盯国际发展前沿,建立一批高准确度、高稳定性量子计量基准 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测量技术,研制一批新型标准物质,不断完善国家计量基标准体系。推动重大测量基础设施和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按照“全产业链、全量传链、全寿命周期和产业前瞻性”建设思路以及“中心、平台、联盟”整体发展路径,构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创新计量监管模式,完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深入推进计量技术机构改革,探索推进计量校准市场和校准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规范计量校准市场,满足社会对量值溯源和校准服务的需求。以贸易便利化、服务外贸进出口、密切国际合作、促进装备走出去为目标,实施计量走出去的国际化发展战略,为建立和维护中国制造、中国创造、中国质量和中国品牌在海外的良好声誉保驾护航。  强化标准体系。改革创新标准制定方式,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内,对于强制性标准,市场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严格监管。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并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完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领先企业创建国际标准。鼓励组建标准联盟,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特色优势领域标准国际化,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加大标准互认力度。适应经济发展趋势,加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标准的研究制定,发挥标准的引领规范作用。  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完善政府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制度,健全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中采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创新,攻克关键技术,提高现场快速智能识别和定性定量分析的检测技术水平。加快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市场监管能力,推进其在电商、微商等新兴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维护质量安全底线。加强自愿性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筑牢质量品牌提升基础。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建设。深化国际合作,推进国际互认。  强化产品质量和服务监管。落实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产品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质量和安全风险的产品,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加强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监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相关企业、责任人实行市场禁入,增强企业提升质量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与促进体系,推广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形成区域和行业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化解产品服务的质量安全风险。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围绕品牌经济发展,完善商标注册和管理机制,加强商标品牌法律保护和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产品服务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发挥企业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商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的培育,推动中华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加强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管理与保护,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进精准扶贫,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升区域品牌价值。完善商标服务体系,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委托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优化商标注册流程,完善审查机制,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提升商标品牌服务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完善商标品牌评价体系,开展商标品牌评价。加强商标品牌推广和标准制定,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自主商标品牌海外保护,提升国际竞争力。  强化商标知识产权等保护。加大对商标、地理标志、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等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加强品牌商誉保护。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与云服务规则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商标信用监管,将故意侵犯商标权、假冒商标、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整治,促进商标代理行业自律。 以下为《规划》通知原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本规划是市场监管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规划,强调从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出发,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出发,从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出发,对市场秩序、市场环境进行综合监管,为市场监管提供一个明确的框架,给广大市场主体一个清晰的信号和稳定的预期,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专业监管、社会协同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市场监管格局。  第一章 规划编制背景  一、市场监管的成效与问题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明确把市场监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针对百姓投资创业面临的难点问题,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大力推进“先照后证”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创办企业的资金门槛。将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公示制,增强了企业责任意识、信用意识。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释放住所存量资源。开展名称登记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推动相关证照整合。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我国成为世界上拥有市场主体数量最多的国家。  市场监管新机制逐步建立。精简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通过信用监管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各地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改革,优化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基层监管效率。同时,确定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制修订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等,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市场监管的能力不断提升。  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交易行为,加强质量标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加强消费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消费品实现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管理。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迈上新台阶。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类消协组织不断发展,成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力量。改进和加强竞争执法,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电子商务等新领域监管,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过程中,虽然市场监管取得突出成效,但市场秩序、市场环境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盗版侵权、价格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多发,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费者维权难 市场竞争不充分与过度竞争并存,垄断现象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问题比较突出 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意识淡薄,各种失信行为比较普遍 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监督和约束作用发挥不够,公众监督比较缺乏,推进社会共治不足 行政审批仍较多,百姓投资创业的环节多、程序复杂,市场准入门槛较高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等。这些问题,影响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影响着资源的优化配置,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  在全球经济格局调整和竞争优势重塑的重要时期,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 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 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 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 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难以形成,迫切需要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破除制约体制完善的各种障碍。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要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政府要从发展的主体转为推动发展的主体,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目前,市场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要通过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好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向。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要。落实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僵尸企业”、培育新产业新动能等一系列任务,迫切需要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只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侵害企业权益行为,才能为诚信企业的发展腾出市场空间。只有促进优胜劣汰,形成“僵尸企业”退出机制,才能减少社会资源消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只有鼓励竞争,形成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新活力。只有改革扭曲市场竞争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消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统一大市场的优势和潜力。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的迫切需要。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促进了技术、资源、产业和市场的跨时空、跨领域融合,网络经济、分享经济、众创空间、线上线下互动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颠覆了许多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和消费模式,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市场经济在繁荣发展,市场监管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才能更好地适应发展变化的需要。  总之,要深刻认识“十三五”时期我国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强化改革意识,增强创新精神,扩大开放视野,用现代理念引领市场监管,用现代科技武装市场监管,用现代监管方式推进市场监管,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第二章 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十三五”时期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监管趋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为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围绕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激发市场活力。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是经济走向繁荣的重要基础。要改变传统“管”的观念,把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破除各种体制障碍,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有活力、有秩序的。没有活力,市场经济就失去了生机 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失去了保障。要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放活和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好人民群众利益,是实现共享发展的本质要求。要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把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供给与需求两端发力的重要举措。  ——提高监管效率。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必须提高市场监管效率。要强化成本意识,增强效能观念,把提高监管效率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要求,改变传统的无限监管理念,改革传统的人盯人、普遍撒网的烦苛监管方式,推动市场监管的改革创新。  ——强化全球视野。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市场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因素。要与我国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相适应,按照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中制度性话语权的要求,用国际视野审视市场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市场监管执法效应,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国际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商事制度框架,健全竞争政策体系,初步形成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便利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具体目标是:  ——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基本形成。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削减,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各类不必要的证照基本取消。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千人企业数量显著提高。  ——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基本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基本形成,多头监管、重复执法基本消除,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基本形成。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国统一的消费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基本形成,消费维权的便利程度大幅度提高。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大,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满意度持续提高。  ——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依规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通过权力清单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责任清单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负面清单明确法无禁止即可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随意检查,规范政府部门自由裁量权,推进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坚持简约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坚持“简”字当头,实行简约高效的监管方式,消除不必要的管制,革除不合时宜的陈规旧制,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砍掉束缚创业创新的繁文缛节,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成本。  ——坚持审慎监管。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趋势,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实行包容式监管,改革传统监管模式,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要严格监管,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综合监管。适应科技创新、产业融合、跨界发展的大趋势,克服相互分割、多头执法、标准不一等痼疾,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部门上下统筹,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坚持智慧监管。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适应市场主体活跃发展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新科技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运用大数据等推动监管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  ——坚持协同监管。市场监管要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方式,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改变“政府急、企业不急”、“消费者无奈、经营者无惧”的弊端。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消费者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治。  第三章 市场监管重点任务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需求两端发力,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改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作为市场监管重点,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激发百姓创业创新热情,促进市场主体持续较快增长,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  (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  放宽市场准入。改革各种审批限制,建立统一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为投资创业创造公平的准入环境。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向国内民间资本放开。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不合理障碍,都予以取消。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油气、市政公用、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保障民间资本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
  • 监管部门被批为求多次罚款放任食品企业违规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监管到底缺失在哪儿?把好“入口”安全关该有哪些突破?   监管“马后炮”: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随着上海盛禄食品公司非法使用色素生产“染色”馒头的曝光,相关部门迅速进行了查处。然而,疑问却并未随着调查结果公布而消除。一个馒头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最终上到百姓餐桌,需要过企业内控、质监、工商等诸多关口,但遗憾的是,除了经营者“黑心”外,安全监管防线“集体失守”。   记者梳理发现,从近期曝光的“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牛肉膏”事件,到以前披露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假葡萄酒”事件,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见。   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9月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2010年底的河北“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中,当地的假葡萄酒业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条龙”,甚至带火了当地的酒精、食品添加剂及制作假冒名牌葡萄酒标签厂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觉”。直到被曝光,才开始“迅即”介入……   在疑云未散的“瘦肉精”事件中,有关部门排查后对外界称,确认的“瘦肉精”阳性生猪主要集中在河南济源周边四县市。而“巧合”的是,媒体所曝光的,也是这四县市。“搞调查的媒体掌握得这么准?没被曝光的就全都让人放心吗?”采访中,一些百姓仍心存疑虑。   从现实来看,目前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个,人手相对较少,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监管难度大,但这并不能成为监管缺位的‘挡箭牌’!”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教授认为,作为百姓食品安全“把关人”,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得过且过,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这样食品安全事件焉能不发生?   以利定取舍:“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利”   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 “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   毋庸讳言,虽然近几年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经费需求还有很大缺口。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   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基层监管问题:“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这样的监管能没漏洞吗?如果说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车运营是‘钓鱼执法’,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   罚款的目的本来是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然而,调查发现,在一些基层监管人员那里,罚款竟然“生财有道”。   这位食品审查员举例说,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罚太狠了,下年找谁收钱去?本来罚10万元的现在罚1万,企业交了“保护费”,焉有不放之理?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快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了。   据了解,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浙江一名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年份几个月可以不干活,因为“前期努力”,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创收”任务。   记者在“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中国质量热讯”网上看到,有些帖子说“我们的工资来源于企业的违法所得”,“只要给了钱,立马变成甜瓜脸。能否吃上饭比有没有面子重要些”。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一位地方质监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政府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监管部门如果只是管管小企业、打打苍蝇还无所谓,要是对于地方“有重要贡献”的食品企业、行业“铁面无私”,领导就会找你“谈话”。   问责需到位: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马广海说。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监管一旦不及时,极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强化监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舆情问题专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员陈月生等专家认为,应从问责“查处比曝光慢半拍”现象入手,铁腕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执法腐败、部门牟利等行为。   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食品安全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仍需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实现全程无缝监管。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说,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 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强化信息收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黄锫建议将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和问责的重点。

企业监管相关的方案

企业监管相关的论坛

  • 【聚焦监管码】监管码入法引发食品企业强烈反对

    去年底,质检总局下发名为“582号文”的通知表示,9类69种产品需要赋监管码才能上市,过渡期不得超过半年,今年春又表示过渡期不得超过今年12月31日。69种产品中绝大部分为食品。今年4月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则使监管码具备了强制执行力。 监管码入法,这引发企业的大规模反对意见。今年2月,全国数十个食品龙头企业在北京,对《草案》提出几十条修改建议。讨论内容最为集中的一条就是电子监管码的问题。19家企业并上书相关部门,提出该监管码制度对保障食品安全作用不大,而且成本高昂,实际操作也不科学。之后又有两家企业加入上书行列。食品行业内就监管码曾召开大小讨论10余次。现将监管码从食品安全法中删除,质检总局日后推行则将不具备了法律支持。 “我想大多企业都是非常愿意的。”昨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法规经理李琴表示,由于仍有一些政府部门在推广该监管码,当前伊利也尚处建设阶段。“我们也在观望,等确定的消息,看看其他同行是怎么做的。” 美国玛氏在华的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法律相关负责人李宇昨日也表示,这是个让人高兴的结果。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会将这个结果原原本本的反映给各个有意见的食品企业。

  • 【转帖】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

    关于企业排放环境噪声监管问题的复函环境保护部函环函〔2009〕124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军工企业偶发噪声环境监管有关问题的请示》(豫环文〔2009〕4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对于非城市区域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行为的监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没有明确规定。处理因该类环境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地方性法规、地方ZF规章有规定的,适用地方规定;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或相关方不同意调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仅对工业企业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管理提出了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方法。该标准不适用于昼间工业企业偶发噪声排放的环境监管。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企业监管相关的资料

企业监管相关的仪器

  • 天瑞扬尘噪声在线监测仪实现大气扬尘和噪声在线精细化管理 重点解决建设现场无组织扬尘排放污染源监测的难题 可以针对颗粒物数据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对比、查询、导出。标准、法规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JJR846-2015《粉尘浓度测量仪》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l)技术规定(试行)》HJ212-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产品核心卖点1.光散射法,实时准确测量大气扬尘中TSP、PM10、PM2.5三种颗粒物质量浓度2.高精度实时测量大气噪声分贝数,同时测量大气压力、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等相关气象参数 3.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直观形象反映出历史污染趋势 4.随时随地监管,可通过网页、手机APP方式远程查看监测数据和视频 5.违规排放行为自动在线取证,监管行为自动在线记录。应用领域建设工地、水泥搅拌站、矿山码头、煤电厂扬尘与噪声监管城市主干道路周围扬尘与噪声监管工业园区内扬尘与噪声监管居民区周边扬尘与噪声监测环境评价、许可污染预测预警产品性能优势1.一体化第三方服务:用户无需关心设备及整个系统的建设、运维。2.快速实施:实施周期短,2位现场工程师每天可完成5台设备的安装。3.快速运维:由专业运维的团队,主动服务,本地化,响应时间短。4.扩展方便:点数增加时,网络和服务器扩容灵活。5.长期使用总费用低:多种运营模式,长期签约服务费用更优惠。6.系统适用性强: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都可以使用本系统。7.全天候监控:本系统可以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8.实时性:每分钟可以出一次数据。9.由定性化评估转变为定量化的评估。仪器配置1.仪器主机包括颗粒物测量子系统,噪声在线测量子系统,气象参数在线测量子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子系统,防雷防水机柜。2.安装底座包括安装底座,固定螺母。3.控制线缆电磁屏蔽电缆,最长10m。
    留言咨询
  • DIT-RVU-90SW(以下简称RVU90)水库动态监管遥测终端(RTU),用于水情测报、水库水雨情监测,水库大坝安全综合监测等应用场合,不仅可以监测水文数据(水位、雨量等),而且可监测大坝渗流、表面变形,坝体白蚁活动实时监控,以及大坝图像信息;采用GPRS网络传输,将站点实时数据传输至信息中心。 典型工程  重庆市中小水库动态监管系统  云南临沧水库动态监管系统  重庆荣昌水务局  重庆潼南水务局功能特点  数据采集:支持一路雨量计信号输入、一路水位计信号输入(浮子式/串行接口/模拟接口可选)、两路串口摄像头图像信息采集输入、一路量水堰计信号输入(串行/模拟接口可选)以及一路串行接口的白蚁检测仪输入;  工作模式:可设置自报模式、应答模式和混合模式  自报模式,RVU90只在需要进行远程数据编报时才开启通信模块进行通信,通信完成后设备进入低功耗模式;  应答模式,RVU90一直开启无线通信模块,随时应答远程信息中心查询操作。定时存储数据;  混合模式,既有自报模式的定时数据编报功能,又具有应答模式的随时应答中心的查询功能;  远程通讯功能:通过GPRS传输实时采集数据和图像采集数据  支持电源切断控制,在应答模式下具有长时间无通信重启功能,在自报模式和混合模式下,具有通信失败重启功能;  具有数据补招功能,当某些时候进行的数据通信后没有正常将数据编报到中心,则RVU90将再下次通信成功时刻将原先未编报的数据记录进行重新上报;  支持远程参数修改,在RVU90进行数据通信完成后,中心可回复请求额外通信命令,此时RVU将根据命令设定的时间延时关闭通信模块,以便顺利完成参数设置;  支持远程数据记录读取,操作方式同远程参数配置;  支持定时自报,水位加报,雨量加报功能,渗流加报以及白蚁检测加报;  支持人工录入功能:人工观测大坝表面变形数据,可人工置数录入,设备将立刻将人工置数录入数据传输至信息中心  支持自动对时功能;  存储功能:具有定时存储数据记录功能,可存储两年的综合数据,数据记录采用循环存储方式;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功能:内部集成20W控制器,满足绝大部分应用要求,如果需要使用更高的功率要求,则可外置控制;  人机界面:显示:128*64点阵液晶;按键:6个;功能:支持本地参数设置,本地采集数据显示,以及人工观测数据录入等;  防盗报警功能:RVU90具有密封箱开门报警、太阳能电池板拆除报警和雨量计拆除报警等功能,一旦这些集中放置设备被恶意侵入或拆除,RVU90立即将报警信息发送至信息中心,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应的运行维护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留言咨询
  • AcrelCloud-3000环保用电监管云平台依托创新的物联网电力传感技术,实时采集企业总用电、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备用电数据,通过关联分析、超限分析、停电分析、停限产分析,结合及时发现环保治理设备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异常情况,同时通过数据分析还可以实时监控限产和停产整治企业运行状态,用户可以利用PC、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终端实现对平台的访问。 功能:用电监视/关联分析/停产限产计划管理/异常报警/资产管理/统计分析 WEB界面APP界面
    留言咨询

企业监管相关的耗材

  • 苏州嘉乐威企业医用手套(非灭)医用手套
    苏州嘉乐威企业医用手套(非灭)医用手套
  • 科德诺思 植物源性食品中草铵膦检测净化管(多壁碳纳米管)
    科德诺思提供的多壁碳纳米管(MWCNTs)基础参数外径:10 nm-20 nm尺寸:5 μm , average length, TEM 15 nm , average diameter, HRTEM比表面积:225±25 m2/g 订购信息:货号产品名称描述包装规格OD65192草铵膦净化管符合《GB 23200.108-2018植物源性食品中草铵膦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适用于蔬菜、水果、食用菌类。5mg50/盒OD65193草铵膦净化管符合《GB 23200.108-2018植物源性食品中草铵膦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适用于谷物类、油料作物和植物油、坚果、茶叶、香辛料。55mg50/盒KSCL012多壁碳纳米管 填料填料,《GB 23200.108-2018植物源性食品中草铵膦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10g/瓶北京科德诺思(KNORTH)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科德诺思)2020 年在北京成立。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为一体创新型综合服务企业,目前公司拥有三项专利技术。公司研发团队拥有博士后 1 名,博士 2 名,研究生4 名,具有丰富色谱分离技术,实验经验丰富。 公司主要提供:标准物质、标准品、对照品、实验室常规耗材、快检耗材及前处理设备、检测服务、质量控制相关技术服务。 服务对象: 科研机构、农业、市场监管、高校、第三方检测、企业及质谱公司提供优质完善的前处理解决方案。 科德诺思(KNORTH)将不断持续提升产品性能,检测能力、标准物质制备能力及服务能力,为广大分析测试工作者提供前处理整体解决方案。我们期待与更多伙伴合作,实现共赢!
  • 天津市奥淇洛谱碱式滴定管碱滴定管皮头碱滴
    别名:碱滴定管、皮头碱滴定管、碱式滴定管用途:适用于科研、大专院校、医疗卫生及工矿企业等单位化验室,盛装碱性溶液,作中和酸性滴定反应用。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