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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17220.htm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简报(2007年第1期) --------------------------------------------------------------------- 作者: 发表时间:2007-06-19 摘自: 监督委员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对部分投诉和举报进行了初核、调查和处理。现将涉及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弄虚作假、发表论文一稿多投的典型案例,隐去名字和单位名称,将其事实以简报的形式予以公布,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1.陈某某等因疏漏造成事实上抄袭他人论文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实名反映,王某某和陈某某(通讯作者)等在《工程热物理学报》、《Energy》等刊物上发表的标注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涉嫌抄袭举报人的论文。经核实,陈某某等在其所发表的论文中未按国际学术规范正确引用和标注他人发表的论文,已造成事实上的抄袭现象。《Energy》杂志认为,陈某某等人未能正确引用和说明他人的研究成果,可以归因于一个严重的、粗心的疏漏,而不是有意的剽窃。陈某某已在《Energy》杂志刊登了他的道歉信。 2.文某某引用文献未标注而造成抄袭他人论著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文某某等2001年、2004年和2005年编著和发表的标注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著中的内容,可能存在抄袭剽窃他人论文的嫌疑。 经核实,文某某等撰写的上述3篇论著确实存在抄袭同一篇他人论文中部分内容的不端行为。文某某已向原作者道歉;原作者致函依托单位表示已谅解文某某的错误。此外,文某某在2001年被聘为副研究员,却在2000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填报为“副研究员”(单位内聘)。 3.某科研人员对科学实验失于管理、又未审查实验数据,造成抄袭剽窃他人学术论文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四位科研人员在2005年发表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论文A)可能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在2002年发表的论文(论文B)的嫌疑。 经核实,某科研人员(四位署名作者中的第一作者)安排其雇用的大学毕业待业人员以高梁为材料,做磷素对根系生长影响方面的实验。雇用人员用两个月时间“完成”了“土培”、“水培”实验,并提交了一份基本整理好的“实验数据和总结报告”。该报告的文字和数据来自论文B,除了研究材料不同,几乎照抄了论文B。该科研人员未做审核而相信了“实验数据与总结报告”,经整理后发表了“论文A”。在论文形成过程中,论文A的第二和四作者分别帮助对文稿的英文进行了修改与完善,被列为署名作者;另外,该科研人员参与第三署名作者的一个课题的研究工作,在没有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也将其作为作者署名。 该科研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已辞去行政和学术职务;并主动与期刊编辑部联系,已发表撤稿声明,表示道歉、挽回影响。 4.陈某将香港联合资助局已资助的项目申请书中大部分内容翻译编写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获得资助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实名来信反映,陈某2004年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存在抄袭香港RGC项目申请书的嫌疑。 经核实,陈某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与香港RGC资助的某项目申请书的立项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内容基本雷同。陈某在香港与某教授合作期间,曾得到该教授的两份申请香港RGC资助的申请书,将其中的一份编译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直接采用了香港RGC项目的研究内容和思路。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陈某积极配合,承认抄袭事实,表示诚恳道歉。 5.邓某某引文不严谨的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邓某某等2005年发表的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有抄袭剽窃他人2001年发表的文章的嫌疑。 经核实,邓某某为了追求论文内容的完整性,在推导数学模型过程中,过多录用文献内容,使用了文献中的图和公式,有相当多的表述与文献相同。虽然有文献引用标注,但是忽略了论文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邓某某承认其学风不严谨的事实。 6.聂某某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提供虚假信息,发表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存在一稿多投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聂某某等的论文有违反科学道德的嫌疑,主要表现为发表标注有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文章可能存在一稿多投行为。 经核实,聂某某等发表的论文A(2004年12月19日收稿)、论文B(2004年10月5日收稿)和论文C(会议文集论文,2004年7月召开的会议),内容雷同。聂某某承认3篇论文存在事实上的一搞多投并愿意负主要责任。 聂某某2005年申请并获得资助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自称是Z单位的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聂某某在Z单位的真实身份是具有副教授资格(Y学院)的博士后。另外,其申请书中列举了3篇当时还没有发表的文章,作为代表性论著;事实上该3篇文章只发表了1篇,另2篇已被拒绝发表。 7.沈某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个人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沈某2005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其个人信息可能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经核实,沈某2000年9月开始攻读硕士学位,2002年转为博士研究生,2005年6月30日获得博士学位。但其2005年3月提交的申请书中的基本信息为“博士学位”、“讲师”,申请人简历为“理学博士”、“2004年获得博士学位”。 沈某的申请系鲍某某主使与推荐。鲍某某系沈某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因为限项的原因,鲍某某当年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明知沈某不具备科学基金申请资格的情况下,仍然让其学生申报,且在推荐信中提供虚假信息。
6月5日,中国科协、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和中国工程院五部门联合召开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在会议发言中指出,近年来,中国科研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学风浮躁、学术不端行为滋长,违反科研伦理、滥用学术权力、学术失范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已损害了学术界、教育界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健康成长。韩启德认为,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关键是要抓好教育、自律和监督三个环节。一是要广泛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还没有开设科研诚信、科研行为规范的课程,也缺乏适合的教材和读本,许多年轻人甚至有一定研究经历的科研人员对科研规范不甚了解,不清楚“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很容易犯错误。去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实现了对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各省属高校为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全覆盖,今年将争取拓展到所有高校以及中科院、社科院所属的188个科研院所、中心。二是要把严格自律作为终身要求。要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自律机制和自我纠错机制的重要作用,引导科研人员坚决抵制一切违反科学道德与伦理的科研行为,自觉遵守科学家的基本行为准则,三是要把监督惩处作为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必要举措。必须坚持道德约束和监管惩处并重,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韩启德表示,近年来,我国制定发布了针对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学术规范,许多单位和部门成立了专门机构,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情况看,有些规章和要求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些问题需要作出严肃处理时却失之于软、失之于轻。必须抓紧建立完善合理有效、公正公开的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对通过合理渠道递交的举报材料要抓紧调查,坚决处理,并及时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
从科学发展的总体形势看,若仅以论文数量而论,我国已成功迈入世界先进行列。自2008年开始,我国每年发表的SCI论文数持续突破10万篇,名列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这使很多人认为,中国的科研实力已经进入世界前列,正在成为未来的世界科技中心。然而,进一步分析论文的构成和来源,情况就不那么乐观了。从论文的“总被引次数”和“篇均被引次数”两个方面来分析:2001年至2011年间,我国共发国际论文83万多篇,被引510余万次,排世界第7;2011年我国SCI论文篇均被引6.21次,和同年世界平均水平10.71次相比,不到六成,但比上一年有两个百分点的进步。2001年至2011年,我国高被引论文数排世界第6位,排在中国之前的国家有美、英、德、法和加拿大,日本紧随中国之后。由此可见,论文总数位居世界第二并不意味着我们实际的科研水平也达到了世界第二,在我们前面,美、英、德、法等老牌科学强国仍然是我们要奋力追赶的目标,甚至日本也仍然是我们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衡量一个国家科研水平的高低,仅看论文数量是不够的。这就如同上个世纪50年代大炼钢铁不能实现现代化是一个道理。要在科学研究上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科学人才的持续积累与科研评价的导向就显得尤为重要。关于科学人才,我们最近统计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近10年来,中国科学院新增院士的年龄正在不断趋向年轻化,已由过去的平均60岁以上,不断降低到去年的52岁左右;反过来,诺贝尔奖获奖者的平均获奖年龄却在不断走高,从过去的平均50来岁不断提高到60来岁甚至接近70岁左右。近10年来诺贝尔奖获得者平均年龄逐渐增长的趋势,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现代科学由小科学发展到大科学,科学研究由简单走向复杂,杰出科学成果从完成到获得最高认可的时间都在延长的基本趋势。一方面,职业科学家要更多的时间训练才能渐入佳境,另一方面社会对科学成果的评价也越来越严格。因此,科学家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只有终身持续不断地研究,才有可能登上科学的顶峰。近10年来中国科学院新增院士平均年龄的不断年轻化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征兆,也是近10年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体现之一。如果七八十岁才当选中国院士,那冲击世界科学高峰的希望就几乎不存在了。接下来的问题是,对这些年轻的杰出科学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导向,以保障他们继续攀登科学高峰而不是到此止步。根据研究,一个国家,在行将上升为科学中心的赶超年代,杰出科学家的平均年龄一般都不超过50岁。世界范围看,杰出科学家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峰年龄段也集中在40岁到50岁之间。因此,从科技政策的角度看,继续保持对年轻杰出科学家的支持和及时认可,在坚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杰出科学家获得国家认可的年龄;继续鼓励支持年轻院士潜心研究,冲击世界先进水平,在制度上为其研究创造条件,并对其非科学活动适度予以制约,从国家科技发展的需要看,不仅具有操作上的可能性,而且在战略上也非常必要。但是,现实的情况却令人颇感不安。据相关研究,从统计上看,中国科学家恰好在创造力的高峰年龄段用于科研的时间反而大幅下降。如果个别科学家由于工作需要,当选院士后必须要去当校长还情有可原,但如果绝大多数年轻科学家都在当选院士后不久就转岗从政,那对国家的科学发展而言,结果将会是灾难性的。保证大多数年轻的杰出科学家专注于科学研究,不断形成冲击世界科学高峰的国家科学能力,就成为当今科技体制改革应该思考的重要课题。对此,我们还可以从科学家学术荣誉追求的角度进行更深入的论证。就中国目前的状况而言,科学家追求的学术荣誉除了举国上下对SCI指标的关注之外,大多涉及科学奖励的层面,而科学发现、发明的优先权命名几乎被忘却。实际上,人类文明和科学发展是靠学术荣誉的分层递进来推动的。对科学家而言,最高荣誉既不是所发论文数量也不是引用率,甚至也不一定是诺贝尔奖,而是对其开创的一门科学的冠名。如牛顿力学、爱因斯坦相对论、达尔文进化论、哥白尼日心说、麦克斯韦方程组、普朗克常数、哈雷彗星等等,在这方面,中国科学界甚至还完全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现在科学发展的状况是,对论文发表数量的关注太多,对引用率的关注不够,大量年轻杰出科学家盛年转岗离开了科研第一线。为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科学实力,调整完善现行的科学评价观念,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毋庸讳言,以发表论文数量来论英雄的做法并非一无是处。一开始先从重视数量上起步较为容易获得一致的评价标准,20多年前,如果有人能用英文写篇文章,就会让人刮目相看,现在20来岁的学生,可能几个晚上就能写篇SCI论文,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科学发展的第一步目标已经实现。在科学论文数量不断取得突破的基础上,从调整科研评价机制入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术业有专攻、学仕皆精进、科学高追求”的策略,不断提升我们的科研水平和质量,摈弃单纯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简单评价模式,把握历史机遇,倡导社会观念变革,尽可能支持并保障大多数杰出的年轻科学家在科学道路上持续奋进,是中国科学全面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在未来成为下一个世界科学中心的前提。(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哲学专业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