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color=#191919]文[/color][color=#191919]/[/color][color=#191919]王清 [/color][color=#191919]华测检测 食品事业部[/color][color=#191919]在寒冷的冬天,被窝以外的地方都是未知的可怕,更不要说去小区门口的便利店、周边的商场和超市了。但又嘴馋怎么办?不用担心,拿起手机网上下单,想要什么食物都会有人送货上门。近几年来,网购食品已经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足不出门,吃遍天下,已是常态。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天猫“双十一”全球狂欢节全天成交额突破2000亿大关,高达2135亿元,再次刷新了纪录。从“双十一”行业零售情况来看,2018年“双十一”预售TOP10行业排名中食品酒水行业排名第7,预售量占比8.0%;2018年“双十一”全网零售额TOP10行业排名中食品酒水行业排名第8,零售额占比6.6%。2018年“双十一”当天食品饮料全网零售额达188.6亿元。由此可见,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选择的主要方式之一,网购食品已逐渐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趋势。相对传统式购物,网购食品以种类丰富、价格实惠、方便快捷等特点逐渐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与此同时,各种网络食品业态模式迅速崛起,这些都给网络食品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网络市场主体自身存在虚拟性、跨地域性以及多方参与等因素,因此网购食品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如质量问题,”三无”产品以及跨境电商的产品无中文标志等。网购产品的质量已经成为影响购买力的最关键因素,超九成消费者担心网购食品的安全问题。出台监管食品安全的措施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问题,“神秘买家”抽检制度的诞生在一定程度发挥了为网络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的作用,从而降低问题食品出现的可能,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推动互联网行业的良性发展。2015年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发布实施,它首次引入了关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网络食品交易规则,保障网络食品安全。2016年7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式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网络食品安全义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四十八条。《办法》强化了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义务和法律责任,为网络食品市场的有序运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填补了“互联网+”时代网络食品安全专门化监管的空白。《办法》厘清了网络食品安全义务的范围,全面细化了网络食品监管的对象,建立网络食品抽检“神秘买家”制度,强化了网络食品安全的违法责任。但如果要问《办法》中最能吸引公众关注的创新点是什么,那一定是“神秘买家”抽检制度。[/color][color=#191919][b]一、什么是“神秘买家”抽检制度[/b]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监管人员化身“神秘买家”参与抽检还原模拟消费过程,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以此更加真实地还原消费者所购买的网络食品的过程,从而更好地保证消费者权益。据悉,较早推行这项制度的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是淘宝。早在2011年年底,淘宝商城就开始搭建“神秘买家”抽检平台。其制定的《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规定:“由淘宝网指定的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卖家店铺中下单购买拟检测的样品,并交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测。”这是“神秘买家”制度的雏形。2016年《办法》的出台将“神秘买家”抽检制度升级为整个行业的强制性规则。网络食品生产销售具有入行门槛低、上线成本低、方便快捷好操作等特点,目前在社会商业诚信相对欠缺的条件下,网络食品生产销售模式的弊端也容易暴露。食品质量面临许多问题:食品是否合格?食品是否卫生?图片与实物是否一致?网络宣传是否夸张、夸大?跨境电商食品有无中文标识?消费者很难自己获悉食品的真实情况。而且这些食品通常又以外卖或邮寄的方式进行打包销售,即便其中真实存在非法添加剂、细菌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也很难被消费者发现。正是因为网络食品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快捷性,监管部门才应该因势利导,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监管,因此“神秘买家”抽检制度作为一项新型且有效的监管措施应运而生。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办法》中提及实行“神秘买家”抽检制度,让监管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从“神秘买家”的角度记录抽样样品的相关信息,这是监管方式适应互联网发展的一次创新之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网络食品流通环节的“堵漏”,是对监管盲区的“补白”。进一步说,这一抽检制度无疑更接近真实的消费现场,也大大降低了商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可能。通常意义的食品抽检是监管者深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或明查暗访的监管方式。这样极易“打草惊蛇”,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而“神秘买家”抽检制度从消费者的角度切入,比传统方式更容易发现问题,也更加便于监管者有针对性地履行监管职责。倘若“神秘买家”抽检制度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仅提升了监管者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对卖家的不良经营行为也是一种震慑。对卖方而言,也许一张看似稀松平常的订单,恰恰是监管者对其经营行为是否达标的一次常态化管理和严格检验。若买家的检查未能通过,将面临相关法规的严惩,或下架产品,或店暂封铺,或者处以罚金。卖家对每一单交易都不能心存侥幸、掉以轻心,从而更注重食品安全。诚如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所言:“在互联网的时代下,为应对在线购物的虚拟性,信息相对的不对称,‘神秘买家’是一项很有用的监管措施。”[/color][color=#191919][b]二、“神秘买家”抽检制度发现的问题[/b]“神秘买家”抽检制度按照公平交易原则来进行,符合市场规律,先支付后发货,食品合格的就给钱,不合格的就处罚。由于监管人员以“神秘买家”的身份购买食品,隐藏在众多买家中不被暴露,避免了“一检查就合格”的情况,抽查结果更真实,也更容易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生产销售过程中的隐患。“神秘买家”抽检制度执行以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1. 电商销售环节售假问题。电商销售过期、变质、假冒食品,明知所售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仍继续销售,商家售假违规成本低,这说明监管部门对电商售假的监督意识还不到位,惩治力度不足。此外,消费者在网购食品供应链当中通常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仅能通过参考网购宣传、好评率等因素来选购食品,但这些因素对商家的约束力不足,导致电商销售环节售假问题突出。2. 电商销售环节造假问题。电商销售环节的问题主要在于不良商贩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出现行为不端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平台商家或者平台自营店造假,以次充好,编造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未经品牌许可擅自销售,以及伪造进口食品的入境信息和品牌等。3. 食品加工环节包装不当问题。网购食品包装不当主要表现为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缺失,包装上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包装材料不当,包装的材料简陋或破损问题等。我国食品包装行业以中小型企业数量居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价格混乱。食品企业选购食品包装时把关不严,有时为了降低成本而购买低价劣质包装,这些行为无疑会影响网购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4. 食品加工环节使用不合格原料问题。食品加工环节的原材料选取直接决定食品的质量安全,在食品加工环节出现劣质原材料的原因主要在于企业缺乏对检测能力的必要投入,检验原材料的设备差,检测项目不全或者检验过程不规范,致使对原材料把控不严。甚至有的食品加工企业为了追求利益,通过购买不合格原料以降低成本。5. 食品加工过程不规范问题。食品的加工过程会涉及到原材料选取、加工工艺、人员管理等多个环节,这无疑加大了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食品加工环节加工过程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加工工艺未按照标准进行,使得生产出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由于车间人员技术水平差、操作失误导致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时有存在。6. 物流配送环节运输不当问题。运输不当主要表现在运输环节没有按照网购食品对温湿度等方面特点制定相应的运输方案,在运输过程中操作人员未按规范要求处理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力撞击导致包装破损引起食品质量问题等。物流配送是连接网购食品线上线下的直接环节,尽管我国物流业发展迅速,但损耗率高、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物流业的发展尤其是冷链物流的发展状况制约着网购食品的发展,影响着网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color][color=#191919][b]三、网友对“神秘买家”的看法[/b]针对“神秘买家”制度,网友发表了不同的意见。有网友认为,“神秘买家”的抽检制度要比企业送检的形式更能准确评估网购产品的质量和网购平台及网商的服务水准;也有的网友说,“神秘买家”制度还原模拟消费者现场购买的场景,真实反映消费者购买食品安全状况,从而能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还有热心的网友为“神秘买家”担忧:要避免“神秘买家”被锁定身份,防止网购平台企业及网商有针对性地采取欺瞒甚至贿赂俘获手段。还有网友担心:“神秘买家”的制度,要突出真实性、公正性、层级性和责任到位,一边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另一边是消费者,监管部门要负起责任。[/color][color=#191919][b]四、第三方平台的优势与作用[/b]解决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不能仅依靠“神秘买家”抽检制度,网络食品安全也需要第三方平台发挥源头控制作用,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作,需要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举报。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在食品渠道集中度以及信息可得性方面具有优势,可以在分层监管的基础上发挥很大的作用。国家食药监总局可以指导这些第三方平台发挥监督作用,并利用平台大数据优势,为政府监管部门线下监管提供参照。而通过分层监管,平台和政府监管部门都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管。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的优势,主要是可以通过数据主动识别、筛查哪些食品出现安全问题的概率比较高,并重点跟踪和监控这些食品,还可以监控消费者有怎样的投诉情况和案例。平台识别信息后,第一时间反馈给政府监管部门,从而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平台也可以定期向总局报送消费者投诉,尤其是涉及安全隐患的投诉信息,总局可以针对这些投诉进行定向抽检,一旦抽检到不合格食品,平台第一时间就可以下架不合格商品,终止商品销售行为。对于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第三方平台还可以将交易信息、消费者集中度等数据及分析结论反馈给监管部门。政府和企业都能迅速采取措施,要求问题商家整改、召回问题食品或者第一时间通知消费者。分层监管后,政府监管部门更好地与第三方平台协作,获得更丰富、更客观的依据,使整个管理手段更多元化。[/color][color=#191919][b]五、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优势与作用[/b]作为公共资源的补充手段,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网络食品监管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常配备有专业的实验室、先进的检测设备、优秀的检测技术人员与抽样人员,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可以更好地运用科技手段来检测相关产品质量。同时,第三方检测机构独立于政府机构和食品企业之外,出具的检测结果更加公正、客观、专业。相比于政府的检测机构或者是企业内部的检测机构而言,在针对网络食品的风险管控时,由于食品生产企业通常处于网络的另一端,第三方平台可以收集其信息,却难以管控其食品质量。相比之下,第三方检测机构更具有广泛性,同时所需费用较低,服务质量也相对较高,可以更加公平公正地保障网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从而为消费者负责。华测检测作为中国第三方检测与认证服务的开拓者与领先者,在食品检测领域具备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专业的服务水平,可以在政府宏观控制的基础上对网络食品进行专项检测,出具权威、专业的检测报告,帮助第三方平台识别网络食品安全风险,同“神秘买家”抽检制度一起为网络食品安全保驾护航。[/color]
[size=18px]摘要:食品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保障。食品安全抽检是保障人们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作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技术开展部门,要做好各方面工作任务,加强抽检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以确保抽检工作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本文主要从抽检计划的认识、抽检任务的开展、抽检工作问题收集与反馈等三个方面,对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进行了介绍,希望能够对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有所帮助。关键词: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抽检计划;抽检任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之高、法治建设之快、政策措施之严、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也受到了各界关注,并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sup][1-2][/sup]。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对于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可以倒逼企业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sup][3-4][/sup]。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且食品全抽检工作流程较长,细节较多[sup][5][/sup],如何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项任务,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是承检机构和食品抽检从业者所要共同思考的。 一、充分理解抽检计划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作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行动指南”,对抽检任务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不同抽检任务所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内容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抽检任务开展前,承检机构一定要对抽检计划进行充分的理解,掌握每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再开展抽检任务。 (一)抽检计划基本结构 抽检计划一般由计划通知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计划通知又分为抽检监测计划和风险监测计划两类。附件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各类型抽检任务的计划、实施细则和抽检任务清单。通知和附件中对于相应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相关要求、抽检品种、抽检项目、重点抽检地点名单等会有相应规定,同时对于抽检工作开展中抽样量、抽样环节、样品运输储存、特殊检验项目相关备注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要求。 (二)抽检计划关键点 每项抽检任务都有不同的目的,为了达到相应的抽检目的,任务的组织部门在相应的抽检计划中都会有关键点。作为承检机构,一定要掌握计划中的关键点,以便开展的抽检结果能够达到任务组织部门所设定的抽检目的,圆满完成抽检工作。每项抽检任务对应关键点均不同,但基本抽检常识一定要掌握,再结合每项任务的抽检计划,充分理解抓住关键点。 第一个抽检常识就是对于不同抽检任务类型的认识要准确。抽检任务类型一般分为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分任务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同时进行,称之为抽检监测。监督抽检是以问题为导向,排查风险为目的,因此抽检对象场所要以易出问题的区域、食品品种和抽检项目来进行;评价性抽检是为了对某一区域的食品总体安全状况开展客观科学评价而开展的抽检,因此抽检对象场所要以该区域与居民日常饮食较为密切的区域、食品品种为主来开展抽检工作;风险监测也是以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但它主要是针对暂时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因素,开展检测、分析和处理的抽检,且抽检结果不得直接作为执法机关对相应主体做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该类抽检任务开展中可以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和被抽样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等条件限制,抽检的区域品种仍应选择易出问题的区域和品种来开展[sup][6][/sup]。 第二个就是近年来抽检工作经常提到的几个关键点,如均衡抽检、合格备样合理利用、不合格检验结果限时上报、重点区域或重点品种全覆盖等相关要求。均衡抽检是近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一直要求的,也是为了使全年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够在全年不同时间“匀速”开展,避免某一时间段过于集中,而“错过”另一时间段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承检机构来说,同一时间段承检不同任务组织部门组织的不同抽检任务,因此一定要根据计划要求识别各任务是否有均衡抽检要求,如均有该项要求,承检机构一定要同一时间段各项任务均要做到均衡抽检。均衡抽检不仅仅是时间段和任务数量的均衡,也是要在不同时间段对不同食品类别做到均衡,以避免错过食品安全问题的暴露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颁布实施,为了防止食品浪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在食品抽检工作中提出合格备样合理利用的相关要求,同时也修改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合格备份样品的保存期限要求。合格备样合理利用对于各类食品安全抽检要求均是相同的,因此各承检机构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合格备份样品的合理利用计划,及时开展合格备样的利用工作,避免合格备样的浪费,如当前开展的合格备样的捐赠、留样复核检验、质控样品研制等等。另外承检机构对于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风险情形的及时处理,一定要按照相关要求,尤其是要做好前期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等的核实工作,按时限要求上报系统,并报告组织部门等,做好快速应对工作。 (三)抽检计划培训 对于抽检计划的结构和关键点进行识别之后,相关要求内容一定要在全体抽检工作人员中开展系统培训,要做到相应岗位人员了解掌握对应岗位所做工作的具体要求,避免某一岗位的失误影响承检机构整体工作开展质量。 二、认真开展抽检任务 抽检任务的开展主要涉及抽样、样品制备、检验检测、系统填报等环节,下面就针对承检机构中每一关键环节如何开展抽检任务进行详细介绍。 (一)抽样 抽样工作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第一重要环节,是所有后续工作的基础,也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开端,其合理性、代表性[sup][7][/sup],关系着后续检验工作的开展以及核查处置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 抽样工作程序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有详细的要求,在这里不做具体介绍,但对于抽样中一些常见问题要做以提醒:一是抽样中对于食品的分类要按照相应的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而非按照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中的分类[sup][9][/sup];二是对于部分食品按照实施细则仍不能分类的,要结合生产许可类别明细、配料表等信息进行综合判断;三是一定要核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证照与实际生产经营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将相关信息移交相应部门,不能抽取相应食品,同时也要关注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四是注意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所抽取的样品量,要满足检验和复检的需要,样品量的确定要根据抽取的样品类型、检验项目所采用的检验方法具体要求等进行综合确定;五是对于无菌采样样品,要注意无菌采样的规范操作。 (二)样品制备 食品样品制备是利用工具,通过物理方式将其粉碎或均质,以便于待测成分在后续检测过程中能够更加充分的被提取出来。样品制备所得样品要具有代表性,且均匀,制备过程中要避免遭到污染或因操作不当对待测成分在样品中的含量带来影响。 不同检测标准对样品制备的要求有所不同,不同检验项目对于样品制备所取样品部位也有所不同[sup][8][/sup],所以承检机构要将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融合在一起,制定不同种类食品的样品制备工作程序,并对样品制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其对相关要求和工作细节了解掌握。如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样品制备就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附录A的规定进行取样,并且对于像核果类水果要记录果核和果肉的重量,以便后期检测出农药残留进行折算。而对于食品中的真菌毒素和污染物的检测,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标准要求,样品制备中要选择可食用部分进行制备。除了基础判定标准中会有与样品制备相关要求之外,在检测方法标准中对于样品制备也有具体规定,如新修订的纳他霉素的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GB 5009.286-2022),该标准中对于固体样品的制备要求如下:用研磨机充分粉碎并搅拌均匀,这一要求与前一版标准《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液相色谱法》(GB/T 21915-2008)中对于月饼、糕点样品的样品制备要求“准确称取5.00g饼皮”变化较大,因此承检机构一定要准确识别标准等对于样品制备的要求,及时掌握、总结,并且跟踪标准制修订工作,掌握标准变化对于样品制备带来的变化。另外,样品制备中避免交叉污染,包括不同样品采用同一样品粉碎设备、菜板等,样品储存包装材料带来的污染等。 (三)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环节是抽检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而这一环包括众多细节和风险,稍有不慎将会造成巨大影响。 1.资质能力:承检机构要对照抽检计划中的食品类别和检验项目,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对于风险监测项目要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能力。尤其是对于标准变更,承检机构一定要及时开展,避免因此而导致资质不全而不能承担抽检任务,或者出现因工作疏忽而出现超资质范围出具检验报告等严重情况。 2.仪器耗材:承检机构按照计划做好资质能力准备后,就可以根据抽检批次数量准备相应仪器设备,采购耗材试剂等,做好用品储备。期间要注意对于仪器设备要做好检定校准以及期间核查等工作,对关键试剂耗材要进行技术验收,确保复核检验需要,并且不对检验工作带来干扰等影响。 3.做好各项计划制定和实施:承检机构要做好质量监督计划、内外部质量控制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关键试剂耗材验收计划等,这些计划的合理制定和正确实施,将为抽检任务的顺利开展以及保障抽检工作质量带来巨大作用。 4.充分掌握标准方法:标准方法包括判定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对于判定标准要掌握标准前面说明内容,能够按照标准分类体系对检品进行正确分类和判定;对于检验方法标准,要按照标准适用范围判断按此标准检验是否合适,掌握方法原理、关键操作步骤,按照标准能够正确对样品开展检验,得出检验结果。检验人员也要及时关注标准的变更修订情况,按照检品的生产日期选用正确的检验方法标准和判定标准。 5.关注相关复函等:针对抽检和标准等出现的问题,通过相关渠道咨询制定部门给出解答,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关注这些解答复函等,以便在工作中遇到这些情况时正确解决。同时每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牵头机构会针对每年抽检计划的变化和注意事项录制小视频,每年年初也要关注视频内容,及时掌握国家层面的变化和提示。另外从2022年开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针对食品抽检工作的常见问题发布参考专刊,这些都是我们承检机构开展抽检任务的重要参考学习资料。 (四)系统填报 承检机构开展的各级食品安全抽检数据都要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系统填报人员要做好系统的使用,及时对各环节样品进行正确操作,避免超时限上报,不当操作导致填报有误等。 三、做好抽检工作问题收集与反馈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流程较长,且细节较多,加上检测机构人员流动性等因素,因此机构要随时做好抽检工作中问题的收集整理归类,并对于新入职人员和转岗人员做好培训,以便相关人员尽快掌握岗位工作的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等。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直接代表承检机构技术水平和人员实力,也会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抽检监管相关工作。抽检工作的失误或错误,直接影响后续核查处置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抽检结果的可信性,承检机构和组织监管部门的公信力。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如何更好的开展抽检任务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更好的开展抽检工作提供参考。参考文献[1]杨昌林,刘灿灿.我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调味品,2022,47(06):212-216.[2]牛伟平,张小虎,翟薇,张冰雯,樊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问题初探[J].食品工程,2022(03):14-17+21.[3]丁宁,陈少洲,郝明虹,陈慧.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与实施的比较研究[J].中国酿造,2018,37(03):196-199.[4] 谷瑞丽,郑子栋,王赛楠,郑婕.2017年度河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20,30(13):1638-1643.[5]李仕祥,吴珊,韩颖,占春瑞.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常见问题及改进探析[J].质量探索,2021,18(04):98-102.[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EB/OL].(2019-08-19)[2020-12-18].http://www.samr.gov.cn/spcjs/cjjc/qtwj/201908/t20190819_306097.html.[7]亓振,曹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相关问题的思考[J].食品安全导刊,2022(29):4-6.[8]陈进之,刘世超,包世元,斯楞格,徐艳伟.食品检验中的样品制备[J].轻工科技,2021,37(09):101-102.[9]杨梅,胡文斌,李雨露,邹敏.食品安全抽检样品接收常见问题及建议[J].现代食品,2021,(07):143-145.DOI:10.16736/j.cnki.cn41-1434/ts.2021.07.040[/size]
题外话:为啥说俺是找抽呢,本来今年已经脱离了抽检岗位回到了实验岗位,又鬼使神差地重回抽检部门,不是抽药品而是抽食品。你说俺这不是找抽是啥? 有位熟悉食品抽检的老师说过:食品抽检与药品抽检相比,完全是一个全新的、不同的体系。 接触后,体会开始慢慢深起来了。管中窥豹总结下,有讲的不对或者不到位的地方,欢迎各位拍砖指正。 最开始对两者的了解就是,药品抽检是不用购买样品滴,抽了就走,不用给钱滴;食品抽检时要购买样品滴,要以交钱购买样品的形式去抽。 接触后发现食品抽检比起药品抽检来说,起码有“许三多”、也许以后认识深刻了还有许多许多的“多”吧。 食品种类多。 药品也许做多做熟了,觉得无非就是三大类:化学药、中成药(含中药饮片)、抗生素。其他那些生物制剂疫苗的属于比较小众类就不算了。 食品分多少类,我的天:划分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等33个大类,每个大类下面又有细类。——扶着我、我有点晕。 粗粗看完这33个大类,我才知道我以前对食品这个名词的理解有多肤浅,我才知道食品这门学科有多复杂。 抽检的时候首先你要知道你要抽的样品属于哪一类,不同的大类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都不同的。判断依据是根据QS号,QS号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为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所以看食品包装上的QS号中间4位数字,就可以知道该食品属于什么类别。遗憾的是现在又开始实行SC号了,QS号据说使用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这个SC号的规律(分类)我还没有完全弄清楚咧。 食品检验标准多 食品检验标准多接触过的应该都知道,一个食品的检测标准,往往是一个检测标准里某个项目又见另外一个标准、然后另外一个标准里的某一项目又见另外的一个标准。这样三级四级跳后,没被绕晕的人都算是转圈高手了。更不用说一个食品往往检测是这个标准、判定依据又是另外一个标准了。 当然这些似乎是检验部门的麻烦不是抽检部门的麻烦,麻烦在于抽检的时候,你要判断出一些具体信息。比如在抽饮料中的固体饮料时,要求“抽取时请确认冲调比例出现具体数值,如:每小袋冲水200mL、冲调比例为冲少量水的需由被抽样单位在备注栏签字确认冲水比例,否则不能计算限量”。这可好了,比如我抽豆浆精这个固体饮料,它的包装上只写冲调方法为取一袋加适量水...。蒙圈的我只好电询厂家:请问您这款产品到底是一袋加多少水?什么,你说喜欢喝浓点就加少点水反之就多加点水??不行,你一定要给我个准确加水量。 之所以出现这些要求并非我们无事找事,而是在这产品的检测标准中,对于某个项目的检测限量值,就是根据这个冲调量来计算的啊!! 又比如,抽取酒类中的配制酒时,必须要注明是“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味酒基的配制酒”还是“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一般酒类的标签上基本不会注明此类信息,我能弱弱的表示:哥只懂这是38度的米香型酒耶... 据说这也是因为不同的配制酒,检测标准有所不同。 抽检程序复杂(多) 好怀念以前去药店或者药厂抽检的简单明快的操作啊。到了地方看好品种拿够数量,填写抽样单,封签好样品,完工走人。要是有空闲的话还可以跟被抽单位聊聊天、要是还有胆量的话还可以跟被抽单位喝喝茶。 食品抽检呢,到了地方先出示执法证(单位介绍信)、委托抽检函(书)并说明来意,询问对方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有且在有效期内,询问对方是否支持刷 卡购买和开发票,看好品种 拿够数量后,启动拍照模式。 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来一张 样品正面背面来一张 被抽单位经手人签字时来一张 抽样人员与被抽单位经手人合影来一张 封签好的样品来一张 你以为这样就OK 了吗?抽样单里的各种信息都录入准确完整了吗?检验告知书写了吗?纪律反馈单呢?...呢? 难怪老师说:食品抽检,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