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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导读:[/b][color=red]近年来,低价中标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屡屡拨动公众的神经。在引起广泛关注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中,涉事企业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就承认,采用低价竞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后,为了保证利润,降低了生产成本,造成产品不合格。[/color][b][color=red] 特别说明:1.建议将活动中所述的“低价中标”更改为“最低价中标”,更符合招标规程术语要求。[/color][color=red] 2.文中所用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立即删除。[/color][color=red][img=,545,32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51524_01_1614552_3.jpg[/img][/color][/b] 自从出现了由“最低价中标”引发的各种恶劣事件之后,现在“最低价中标”不仅仅是集体诟病,简直就跟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那么从投标人到招标方都反对的“最低价中标”到底问题出在了哪里,为什么广为诟病,究竟动了谁的奶酪呢? 且听我一一道来。[img=,500,33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51527_01_1614552_3.jpg[/img][b] 1.“最低价中标”凸显的是不作为和逃避责任的心理。[/b]对于招标方来说,“最低价中标”是最“安全”和最“省心”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完全符合规则要求;二是不用考虑其他因素。“安全”在于不会给人任何把柄,“省心”在于不需要做额外的调研工作,也不需要考虑标书怎么详尽。 但是作为招标方的这种想法和做法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也是典型的懒政行为。招标方为了招到合适的产品,首先要做的就是调研调研再调研,因为参数,指标这些都是看不出来的,只能用的出来,只有通过对兄弟单位,同行的使用情况来了解,只有充分了解了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情况,才能写出高水准的《技术参数》,这无疑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 当然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当调研时了解到某些品牌的实际使用情况后,无形之中有个大致的方向。当然规则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因此,“最低价中标”自然而然就成了懒政和逃避责任的借口。[img=,374,22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51526_01_1614552_3.jpg[/img][b] 2.“最低价中标”背后是投标人之间的恶性竞争。[/b]招标的本意是为了公开透明合理的使用财政资金,通过竞标的方式来节约财政资金。“最低价中标”的本意也是如此,即在性能指标参数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前提下,谁的投标价最低,谁就中标。 看似单纯的价格比拼,实际上也是投标人之间对于区域市场,行业市场,大客户等等的追求比拼。对于投标人来说,看中的可能不仅仅是这一单生意,有可能看中的是在整个行业内的影响,或是在整个地区的影响,或是某些特定的大客户。 这样一来,希望开辟市场和不希望抢占市场的双方就是针尖对麦芒,往往竞争起来就没有什么底线了。“最低价中标”,还需要保证一定的利润,最终投出来的产品可想而知。[img=,300,19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51526_02_1614552_3.jpg[/img][b] 3.“最低价中标”是投机倒把,游走于规则的边缘。[/b]当投标人把利润压到实际成本之下,为了保持己方能继续获得利润,那么就必须要把实际成本进一步压缩,这样才能实现盈利。如同盖一间大厦,成本减少了,好比把水泥强度批号从45换到32.5,钢筋从40换到20,盖成大楼糊在一起,谁也看不出来,但实际上大厦的抗震强度减了N个等级。 这种做法对于投标人来说,依旧获利丰厚,但是实际上是游走在规则的边缘,也无异于在刀尖上舞蹈。 在仪器设备招标领域,通常表现为虚报参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低价高卖再压低价,看似“最低价中标”,实际上是在玩弄规则。可惜的是,由于招标方很难对仪器设备的一些参数进行验证,因此,很难验证投标人报出的参数是否为真实有效的。譬如液相色谱的最高压力耐受,流量精密度等等。 缺乏了有效的验证手段,就给了“最低价中标”游走于规则边缘的机会,也让这部分投机倒把的投标人敢于铤而走险。[img=,380,39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51526_03_1614552_3.jpg[/img][b] 4.“最低价中标”为蝇营狗苟提供了滋生土壤。[/b]“最低价中标”看似公开透明公正,实际操作起来,因为可以在参数、配制上面做手脚,或者是增加补充合同,反倒有很大的浮动余地。 另一方面,除去降低参数、配制等恶劣做法之外,“最低价中标”的结果往往是质量和档次远逊于正常产品的小厂家,低成本的产品。这样的产品由于其本身成本就低廉,因此利润可观,更有可能滋生腐败。[b] “最低价中标”究竟动了谁的奶酪,[/b]综上所述,受损的是招标方的利益,是财政,是人民的利益。 因此,财政部七月末发布了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提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怎样避免低质量或是不能诚信履约的“最低价中标”? 个人觉得在现有招标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b] 1.被采购产品应当有相应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并需强制性检验。 2.产品参与投标时应当公示型号和配件,以接受监督。 3.产品验收时应由供应商提供关键参数的验证报告。 4.对于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违规行为应列入投标黑名单,限定投标资格。 [color=#ff0000]申请加精[/color][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img][/b]
“低价中标”!“低价中标”!波澜再起,人民日报指出的犹如千夫所指的低价中标是“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用户”行为,让人有深恶痛绝之感。2017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该《办法》提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时过境迁,渐渐远去的一些低价中标往事再次提醒我,时代在进步,故事不遥远。一、 记得那是一个质检机构政府采供后低价中标购置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的故事。事件的引出是一个仪器厂商在推销产品时看到正在调试的这台仪器。当时推销商直言道:这个仪器你们也买,供应商是一个皮包公司,专做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实施部件采购,拼凑仪器,仪器质量根本得不到保证。 果不其然问题来了,供应商一再拖延交货时间,前后大约延期半年后才交货。交货后发现配置不符合要求,仪器启动不正常,前后多次更换部件,还是一起动感觉就不正常,每次使用都有可能发生问题,需要解决问题。验货后在计量检定过程中发现升温程序不符合检定规程要求,计量不合格,预示着这台仪器不能正常参与数据出具的检验工作。二、 本人有幸参加了一次政府采购评标工作,仪器采购方是一个正在筹建的国家中心,其中有一台仪器是国产的原子荧光分光光度仪。参与评标的仪器供应商有若干单位,其中有一个企业是生产商参评,不难看出这是一个不对等的评标,与参评商无关,是规则问题。由于生产商无流通环节消耗,价格优势是明显的。开标的结果是单一中标,价格成了关键。协商最初的结果是是最低报价的20%,注意也是供应商提供的市场价所占的比例,实际成交价是最低报价的25%。这个价格较为合理,基本把流通领域的那部分利润消化了。仪器采购方盛赞了参评的老师,为他们节省了不少资金。三、 教学仪器教具的采供多而繁杂,政府采供也是一个比较头痛的事情。参评的供应商来自本地供应商和江浙一带的供应商,泾渭分明。其实很简单南方供应商的价格优势明显,报价明显低于投标的低价。这让本地供应商非常不能理解,因为他们感觉成本都不保。虽然最终流标,但是我还是有些看法,我也有仪器的相关专利技术产品加工业务,南北加工差异太大了,在本地加工最少要3000元的产品,在南方加工区仅仅需要500元。南方的原材料、加工手段、物流等优势明显。 举三个例子其实我想说“低价中标”是一个时代产物,那个时代是需要它的,它在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后,早晚要退出历史舞台。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看问题,更多的是要说在那个时代它发挥了什么样的积极作用。时代在进步,科学在更新,采购政策也在变,这一点恰恰说明我们国家的政策优越性,我们可以自豪的说在习近平同志的核心领导下,我们国家一定会更强大。————————————文章作者: 李学哲
[b] [/b] 我这人不喜欢一边倒,总想多问个为什么?哪怕有权威媒体发表了痛斥“低价中标”一文,我也要想想:惹祸的、真的是低价中标吗? 在采购中的项目评审有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但不管哪种方式,价格在其中占的权重都是最高的,这就导致大家对此有个误解:[b][color=#ff0000]价格最低者中标[/color][/b]。由此带来更深的误解:[b][color=#ff0000]低价中标不好[/color]。[/b] 但,真是这样吗? 我有幸参与过一些招标采购的评审,对项目评审有所了解。就我所知,不是价格最低就一定能中标的,首先在商务条款上投标公司要满足各种条件并被打分、然后在技术条款上也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被打分,最后得出总的分数。总分最高者胜出。[img=,554,328]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60058_01_1645752_3.jpg[/img] 也就是说,在投标文件上,低价中标者的其他条件(比如商务条款、技术指标)并不会逊色太多。在其他条件都不算太逊色的前提下,人家低价中标了,你能说人家这样做是不对的吗? 那么为什么低价中标如今这么遭人诟病呢?其实,低价中标导致的低劣产品,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啊!!! 所以我们要分清一件事,“[b][color=#ff0000]低价”≠“低质”,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低质”。[/color][/b] 有人不服了,说招标的时候使劲压价,导致低价中标,都低于成本价了,肯定要偷工减料的嘛! 对于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低质”。我觉得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控好来杜绝此类现象的出现。[b] 首先是招标文件上把好关。[/b]在招标一个产品(项目)时,你要拟定好你的需求,列好各种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在满足这些条件下的低价,才是真正的物美价廉。举个简单案例:某单位招标采购一批窗帘,在招标文件里规定了所需窗帘的数量、尺寸这些参数,标价是30万,结果一个报价11万的公司中标,然后供货的是超薄的窗帘——因为招标文件里没有规定窗帘的厚度。你说这怨谁呢,怪中标公司狡猾?不如说你招标单位没有认真仔细把好关、做出一份详尽严谨的标书来。所以我认为应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在充分的调研后拟定出一份严谨细致的标书,首先在文件上合同上,杜绝了“低价”=“低质”。[b] 其次是产品质量验收把好关。[/b]中标后,还有一个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的过程。假如严格对供货进行检验,低价中标者就算想用低质产品来糊弄,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吧。就如西安问题电缆事件,是因为奥凯公司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并且在产品检验环节弄虚作假、违规自行抽样送样。假如监管人员严格履行自身职责、真正做到随机抽样并检验,而不是由供货商“挑样”送检,那问题电缆还能进入施工吗?那供应商还能用次品蒙混过关吗?下次他还敢低价(低于成本价)去投标吗? 这里引用权威媒体的一句话——[color=#444444]“[/color][i]低价中标”现象之所以出现,和法律法规执行不严、监管机制不完善有一定关系,而从根源上讲,是鼓励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不足导致的。[/i] 哎,这话说到点子上了。我们要杜绝的不是“低价中标”,而应该是“低质中标”。如何杜绝“低质中标”,在招标时适当提高技术要求、在验收时严格把控质量关,前卡后堵,才能改变过去那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逐步建立起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img=,690,386]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60054_01_1645752_3.jpg[/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