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http://hjjcz.jiyuan.gov.cn/hjjcz/jcdt/gggs/201707/t20170710_334929.html[url=http://hjjcz.jiyuan.gov.cn/hjjcz/jcdt/gggs/201707/t20170710_334929.html]点击打开链接[/url]课题资助类别及范围见网页河南省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与修复重点实验室以济源市环境监测站为依托,联合河南省纳米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根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实验室面向省内外发布2017-2018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资助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且与本实验室方向相关的研究,欢迎相关单位科研人员踊跃申报。一、资助方向1、土壤相关样品前处理(含化学形态、有效态等前处理)技术研究。2、土壤相关样品中重金属全量、化学形态、有效态分析方法研究。3、土壤相关样品中重金属的先进分析技术研究。4、北方旱作土壤铅镉等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技术研究。5、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效果综合评价体系研究。6、土壤重金属污染植物修复技术的环境效应研究。7、土壤重金属污染稳定化修复技术的环境效应研究。8、钝化剂对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生态环境效应影响。9、植物吸收土壤重金属机理及对土壤重金属形态转化的影响研究。10、稳定化修复技术的特性和潜在风险评价。11、土壤低扰动修复材料及其应用技术研究。[b] 二、资助类型 [/b] 一般项目:经费3-5万元,资助5-10项,时间2年 重点项目:经费10-15万元,资助1-2项,时间2年[b]三、申请人条件 [/b] 开放基金资助对象为省内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获得一定工作经验的,研究领域与本实验室相同或相近的教学、科研人员。鼓励研究生来本室从事中短期研究工作。[color=#3e3e3e] [b] [/b][/color][b][color=#3e3e3e]四、申请须知[/color][/b][color=#3e3e3e]1[/color][color=#3e3e3e]、申请者通过网站下载开放课题申请书,按要求认真填写,须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 6 份到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供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1 份。[/color][color=#3e3e3e]2[/color][color=#3e3e3e]、本实验室对申请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并在济源市环境监测站网站通报相关信息。[/color][color=#3e3e3e]3[/color][color=#3e3e3e]、申请者在收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在 10 日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并签订项目合同,报本室核准后开展工作。[/color][color=#3e3e3e]4[/color][color=#3e3e3e]、申请者应在研究中期向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向本室提交研究报告,一般项目至少发表 1 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color][color=#3e3e3e]5[/color][color=#3e3e3e]、受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时,应注明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资助论文第一标注单位为:河南省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与修复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Key Laboratory for Monitor and Remediation of Heavy Metal Polluted Soils of Henan Province[/color][color=#3e3e3e]6[/color][color=#3e3e3e]、本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对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限期整改或停止资助;对考核优秀者,将采取连续滚动资助。[/color][color=#3e3e3e]7[/color][color=#3e3e3e]、申请者若要延长研究期限,需提出申请并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color][b]五、经费管理[/b][color=#3e3e3e]1[/color][color=#3e3e3e]、资助经费仅限于支付项目研究的材料费、委托测试费、差旅费、论文出版与专利申请费,不得列支其他科目,项目验收时需提供财务报告。[/color][color=#3e3e3e]2[/color][color=#3e3e3e]、申请者应在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违规或不合理列支者,实验室有权追究责任。[/color][b]六、课题申请的时间[/b][color=#3e3e3e]2017 [/color][color=#3e3e3e]年度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 2017 年7月 3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批准通知于 2017 年8月 15 日前下达。[/color][b]七、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b][color=#3e3e3e]地址:济源市汤帝路868号济源市环境监测站[/color]联系人:成永霞电话:13513811583邮箱:297038527@qq.com[table][tr][td] [url=http://hjjcz.jiyuan.gov.cn/hjjcz/jcdt/gggs/201707/P020170710598852684847.docx]申请书.docx[/url][/td][/tr][/table]
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项“纳米科技平台上纳米材料和器件的若干基础研究”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一、总体目标本专项的设立旨在充分利用国家纳米科技平台,实现数据和研究设备的共享;强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纳米科技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整体布局的集成,推动学科交叉和合作研究;促进纳米科技的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我国在纳米材料和纳米器件基础研究领域的国际竞争能力。本专项的依托单位是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二、基本原则本专项将根据自然科学基金会“纳米科技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申请指南以及其他与纳米科技密切相关的研究课题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各协作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在纳米科学与技术的关键研究领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 三、研究领域 1、纳米尺度的相关检测和表征 (1)纳米材料的表面物理化学过程和自组装方法研究 (2)纳米尺度内物理、化学性质的检测和表征 (3)分子纳米结构和单分子检测 2、纳米结构、纳米器件的设计和应用探索 (1) 准一维纳米材料的基本理论和工艺技术研究 (2) 基于新原理的纳米电子器件和纳米光子器件 (3) 纳米材料及器件的设计和数学建模 3、纳米生物和医学器件研究 (1) 用于疾病早期诊断和治疗的纳米材料及相关器件技术 (2) 探索靶向治疗的纳米药物及其载体的定向输送和缓释体系 (3) 单分子和单细胞的探测、表征和传感技术 四、申请本专项研究课题注意事项 1、申请人资格本专项各研究课题申请人必须符合自然科学基金会面上项目申请者资格,承担过或正承担着自然科学基金会“纳米科技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资助项目以及基金会与纳米科技密切相关的项目。研究课题申请不受自然科学基金会基金申请限项规定的制约。 2、申请者可根据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自由确定项目名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每个课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执行期限为2年。 3、本专项经费原则上应使用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协作实验室的大型仪器上开展相关的学术研究和测试等方面的工作,在课题申请书上应明确表示使用大型仪器所在的协作实验室名称。课题经费按照申请内容和使用设备的情况划拨至相关的协作实验室。 4、申请者请于2006年1月10日前提交课题申请。使用统一电子版面上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者可自行在基金会网站上下载,然后安装在个人计算机中,按照帮助文档的说明操作即可。基本信息表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其他”,附注说明填写“纳米科技平台上纳米材料和器件的若干基础研究”,报告正文按照面上项目撰写提纲撰写。一式5份报送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5、为避免重复资助,项目申请书应明确论述该项申请与其它相关研究项目的联系与不同。 6、自然科学基金会委托“纳米科技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专家指导组成员、协调工作组成员、本专项负责人和部分特邀专家组成本专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评审中坚持择优和重点支持的原则,以到会评审专家投票的方式确定资助课题(赞成票须超过到会专家半数)。 7、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各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保持稳定,确需变更的,课题负责人须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应变更材料,经专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8、本专项资助的课题研究所形成的论文、专利和数据库等须标注: “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90406024”等相关字样。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汲志华 王荷蕾 联系电话: 010-82613928,62652123 传 真: 010-62652116Email: jizh@iccas.ac.cn wanghl@nanoctr.cn 通讯地址: 北京中关村北一街2号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邮 编: 100080
搞分析的科技人员怎么申请课题,争取点科研经费呢,晋职称时也好有点成果,请各位指点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