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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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相关的资讯

  • 环保验收监测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近日,环保部发文对其细节进行了解释。建设项目将分为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分别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确定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28家)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注:污染类建设项目所在省(区)暂无验收监测入库单位的,按照就近选取原则,由相邻省(区)入库单位承担。海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分别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广东省、甘肃省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或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所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  附文件全文: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提出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申请,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信息公开证明。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采掘、社会区域等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态类项目)申请验收调查。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污染类项目)申请验收监测。  二、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单位)分别负责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建设项目有无重大变动、是否履行环评变更手续、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公开相关信息。  三、技术审查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确定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测算所需业务经费。  验收调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按照受理顺序从验收调查入库单位中顺次确定 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不得承担同一建设项目验收调查。  四、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接受委托后,签订工作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开展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不得转包或分包,不得隐瞒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编造数据。委托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按照现行财政专项经费规定执行。  五、在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主动配合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单位开展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等相关资料。  六、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应按照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工作,除特别重大敏感复杂项目外,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一般应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明确结论和建议。  七、技术审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对报告质量进行评定,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同时抄送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  技术审查意见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条件,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质量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八、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通知建设单位正式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通知建设单位按照技术审查意见进行整改。  九、因建设单位不配合,致使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或者提供信息资料不实的,环境保护部将中止委托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  技术审查单位及相关人员违规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的,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清除出库,终止委托合同,收回业务经费。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的   (三)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结论失实,或者一年内质量被评定为2次(含)以上不合格的   (四)违规收取建设单位经费的。  附件:1.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  2.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参考标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6日
  • 环境部:验收监测不要求连续监测2天
    来信:  验收技术指南中6.3.4 2)规定:2)对无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问:1、不少于2天,必须连续两天吗;2、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是指三个时均值还是三个普通概念的样品:以非甲烷总烃为例,是一小时内等间隔采集3个气袋样品即可,还是要去采集三个时均值(每个小时等间隔采集三个气袋 共九个气袋);3、如果是必须采集三个时均值,请问这三个时均值在时间间隔上有什么要去吗?可不可以在连续的三个小时内完成?  回复:  您在我部网站“部长信箱”栏目关于“验收监测频次”问题的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并不要求连续监测2天,但必须确保在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二、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是指参与污染物排放评价的有效值样品。三、对采集三个时均值样品的时间间隔无强制要求,对于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的,可在连续的三小时内进行监测;对于间歇排放的,应在污染物排放期间监测并应捕捉污染物排放浓度最高值,以确保监测结果能准确、全面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感谢您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要点!环境实验室必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我国现行环境 管 理 体 制 下,政府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中心( 站) 行使污染源监督监测执法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书( 表) 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对监测报告的审核是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熟悉了解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和特点,规范审核程序,掌握科学的审核方法与技巧,并运用网络化管理审 核 业 务,对提高审核工作质量与水平至关重要。1.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与特点1.1 内涵验收监测报告具有四个方面的内涵,一是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门类多。其新建、扩建、技改、迁建等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两项基本环境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才能投入正式生产( 运行) 。二是涉及面广。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有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市政等,就工业而言又涉及化工、制药、钢铁、火力发电、电镀等各行业。三是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和环境要素错综复杂。污染因素如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体废弃物、放射性污染等 环境要素如大气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四是验收监测的工作量大、技术性强。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涉及的环境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方法种类繁多,专业技术性强。1.2 特点1.2.2权威性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中心( 站) 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对新污染源的首次监督监测,所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验收监测报告是环保验收、环境监督管理、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最原始的不可缺少的最有力的技术凭证和技术支撑。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法定的权威性。1.2.2验证性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并提出防治措施和防治对策。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则是在建设项目建成后,依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防治措施情况的最终检查,对环评文件的质量起着验证和反馈的作用。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很强的验证性。1.2.3多样性验收监测报告既包括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又包括非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 既包括对环保设施排污状况的验收监测,又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因此,验收监测报告的形式是完整的,内容是多样的。1.2.4 规范性验收监测报告的形成要经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编制监测方案、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和报告的最终审核等程序。验收监测是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环境科学知识,对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态系统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性结论。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严格的规范性。1.2.5 时效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3 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申请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这一规定间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在建设项目试生产的 3 个月内完成验收监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供验收监测报告,否则,建设单位就不能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2.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程序与方法2.1审核程序审核采用三级审核的方式。2.1.1 一审( 1) 项目环评报告书( 表) 、环评批复文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方资质证明、处置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2) 现场踏勘记录、现场监测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必要的信息是否齐全。( 3) 实际监测要素( 点位、项目、频次) 与监测方案相比是否有变化,变化原因是否说明、是否合理。( 4) 复核报告中的监测数据与原始记录、分析数据是否一致,监测数据的统计、计算是否正确,明显异常的监测结果是否分析原因,分析是否合理等。2.1.2二审( 1) 监测期间主要产品生产、服务活动是否稳定,实际运行负荷是否明确并符合验收要求。( 2)主要环保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监测过程是否符合规范、监测方案要求,实际监测过程偏离规范的原因是否说明、是否合理。( 3) 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达标评价方法、评价结论是否正确,出现超标时原因分析是否合理。( 4) 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尤其应注意事故应急措施和卫生防护距离等方面的审核。2.1.3三审( 1) 项目环评报告书( 表) 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情况是否逐项说明,对于未落实的情况是否表述明确。( 2) 报告结论是否准确、完整,前后一致。( 3) 针对实际存在和潜在的环境问题是否提出整改建议,建议内容是否合理等。2.2 审核方法2.2.1 比对法验收监测报告主体内容引用的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及环保部门批复等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严肃性,尤其是所执行标准的限值数据,不能出现丝毫差错,否则将导致验收监测报告得出错误的结论。对验收监测报告中这部分内容可采用比对法审核,即对照原文逐条逐句逐个数据审核。如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等级、浓度限值是否准确无误,选择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与标准是否一致,是否现行有效。对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和环保部门批复意见的落实执行情况,要求编写人在报告中列表一一对应,后由审核人员比对审核。2.2.2对照法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写依据之一就是验收监测方案,方案中提出了验收监测的实施计划,如监测因子、采样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分析依据、评价标准、监测仪器、实施进度、提交成果等。验收监测报告与验收监测方案存在着对应关系,对照法适用于验收监测报告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审核,即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在报告中是否都得到回应。对照法对检查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缺项、漏项及监测结论中的差错尤其有效。2.2.3相关分析法验收监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验收监测结论的正确与否。对这部分内容的审核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分析某一方面指标的相关关系及其规律性进行判断,即相关分析法审核。相关分析法适用于对验收监测报告中监测数据的逻辑性、规律性和合理性审核。如治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不应高于设施进口污染物浓度,同一个废水样品中,氨氮浓度不能高于总氮浓度,六价铬浓度不能高于总铬浓度,化学需氧量( COD ) 大于生化需氧量( BOD5 ) 、高锰酸盐指数( IMn ) 等。2.2.4经验推理法经验推理法是审核人员根据自己熟悉掌握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各类污染治理等专业知识,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和推理验收监测报告中所表达内容的符合性与合理性。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对验收监测报告中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专业面较宽、技术性较强的内容审核。例如对厂排放口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情况的审核,厂排放口能否达标与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去除率有着直接的关系,去除率越高达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去除率越低达标的可能性就越小 同时处理效率监测数据对厂排放口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也能起到一个比对质控作用。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中,时常会发现处理设施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倒置,或者进口浓度远远高于设计控制指标而出口浓度却很低甚至远远低于设计指标。凭借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分析,出现这种异常情况的原因可能与现场采样点位置和企业的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或运行管理有关。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有针对性进行复测,如果是企业的问题,审核人员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建议中提出,由企业进一步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对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监测,如废水处理设施,应分别在设施进口调节池和出水放流口采样,当处理设施为多级处理时,可根据处理设施设计指标中分级效率要求,在各分级处理设施放流口设点采样,这样既能更好地评价处理效率,又便于在去除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分析原因。经验推理法是审核验收监测报告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审核人员知识和经验的限制,可能会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和推理的不足,对验收监测报告中出现的疑难和重大问题,可采取专家会议进行会商,以得出正确的审核意见。3.验收监测报告的网络化管理网络化管理验收监测报告审核业务,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快速沟通渠道,达到协作、协调、一致、高效、监督的审核管理要求。以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络化管理审核流程”为例, 审核流程涵盖了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方案编写人( 项目负责人) ,一审、二审、三审( 授权签字人) 人员全部作业轨迹,对三级审核人员的具体审核意见和编写人员对验收监测报告修改情况的每一操作步骤及具体内容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中均留下详细记载。图 1 中程序进行至每一步的图标为彩色,而灰色图标表示尚未执行的步骤,点击某一图标就能清晰找到这一步骤审核人员审核信息。既方便了二审人员查看验收监测报告的前面审核和修改情况,又方便三审( 授权签字人) 掌握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修改等全过程信息,还便于领导和管理人员查看验收监测工作进度和监督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过程的各个环节,从而有效保证了验收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4.验收监测报告的人员要求4.1 对审核人员要求报告审核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功底,而且要熟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还要善于总结审核经验,探索审核技巧,具备把握审核重点的能力和水平。报告签发人必须是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对最终的验收监测报告承担技术和法律责任,同时对验收监测工作也有监督和指导权,有对验收监测报告做出公正评价和对不符合要求的验收监测报告拒绝签字权。4.2 对编写人员要求作为总体负责验收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策划和参与具体验收监测项目的现场踏勘、方案编制、现场监测等验收监测工作的全过程,是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修改的主要责任人,也是保证验收报告质量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不仅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能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以及采样、分析、质控和报告编写等技术。报告编写人员( 项目负责人) 是验收监测报告的直接责任人。5.验收监测报告的问题探讨5.1复测问题验收过程中的复测是一个较难把握的业务技术管理问题,需要进行复测的情况有两种: 一是在验收监测报告未正式提交前,由审核人员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提出复测要求 二是建设单位在收到监测部门正式发出的验收监测报告后发现有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经分析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后提出复测申请。前者是监测部门内部对监测数据质量的一种保证性复测,而后者则是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否达标的追加性复测。超标复测应在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进行,必须建立专门的验收复测控制程序,侧重点应放在对复测原因的分析是否准确,企业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复测时各种工况有没有达到验收监测要求等方面。复测报告作为验收监测报告附件一并报环保主管部门。5.2时效性问题为确保验收监测的时效性,首先,环境监测机构需要通过建立内部规章制度、挖掘人力资源,实行网络化管理等方式来提高验收监测工作的管理能力。其次,对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所发现的不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的问题,监测机构要及时与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沟通。三是验收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编写人员应在 30 个工作日完成报告编制和向企业递交报告的流程,并在验收监测报告中注明验收监测过程中有关时间节点。如委托登记时间、现场踏勘正式受理时间、监测方案批准时间和现场监测时间等,这样既便于查找影响时效性环节,又利于对验收监测工作时效性的监督考核。5.3环境敏感点监测问题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监测是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验收监测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这一问题常被忽视。规范要求当项目地附近有居民区、学校、水厂取水口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时,必须对这些环境敏感目标的水、气、声环境布点监测,若出现超标或不符合环评要求的情况,应对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期间的污染控制和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在验收监测报告中予以详细阐述,供环保部门验收时参考。卫生防护距离不满足要求,不能开展现场验收监测。6.结语熟悉了解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和特点,规范三级审核程序,明确各级审核人员职责,掌握科学的审核方法和技巧,把握审核重点,运用网络化管理审核业务提高审核工作时效,是提高验收监测报告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提升环境监测中心( 站) 能力和地位的重要环节。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现实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科学态度对待每一份验收监测报告及每一个监测数据,并处理好验收监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相关的方案

  • 浪声科学仪器中标揭阳市环境保护局便携式土壤分析仪
    2013年8月20日,在广东省揭阳市环境保护局举行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我公司便携式土壤分析仪成功中标。苏州浪声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Beethor X3G 700型便携式土壤分析仪由于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元素的分析误差要求,又有自己独特的技术优势和服务承诺,经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专家慎重协商考虑,决定购买我公司生产的Beethor X3G 700型便携式土壤分析仪,用于该公司对土壤元素快速准确分析、方便对重金属污染源圈定,土壤土质修复等提供可靠检测依据。
  • 大气环境保护质量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已于1995年10月3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996年4月1日起生效实行。该法的颁布实施为各级环保部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强化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保障该法的贯彻实施,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固废法》,抓紧做好宣传普及工作。  《固废法》是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第一部专项法律,规定了许多新的管理原则、制度和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把学习、宣传该法作为近期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首先,要组织环保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熟练掌握法律确立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执法者必先知法,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其次,要对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其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该法,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知识,动员广大公众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二、结合本地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抓紧做好几项具体工作。  1.尽快做好实施《固废法》的组织准备工作。该法的调整范围广,管理制度多,实施难度大,需要相应的组织保障。目前,已有部分省市成立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其他地方也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构。  2.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我局的具体布置,全面开展本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应从本地实际出发,选择一至二个城市,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许可证的试点工作,注意及时总结经验。  4.切实加强对进口固定废物的监督管理。各地环保部门应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控制境外废物向我国转移的紧急通知》(国办发〔1995〕54号)和国家环境保护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颁布通知》,坚决控制境外废物向我国非法转移,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进口废物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严格执行《固废法》,推动体定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切实履行《固废法》赋予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责。在环境执法检查活动中,应将该法的执行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环保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积极推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地方立法。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地方立法是对国家立法的必要补充。有些省市已经制定了关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其他地方环保部门也应从本地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创造条件,积极主动地促进地方立法工作,保障该法在本地区得到有效实施。 五、各地环保部门应就执行该法遇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及时报告我局。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 发光细菌法在环境督查中的应用
    应用发光细菌法快速测定了Y市工业园区废水的综合毒性,结果表明,试验与常规验收监测结果相一致。这说明发光细菌毒性试验用于工业废水毒性评价具有快速、简便、灵敏和准确的特点,在环境督查中有着理化检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可以为废水的安全排放、水质评价及环境督查性监测、水质污染应急监测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相关的论坛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放开啦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环规﹝2015﹞3号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有效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验收监测申请项目多、验收监测实施单位少、现场监测等待时间久、监测报告(表)编制周期长等问题,依据《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关于开展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37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根据项目类型由以下单位承担:  (一)应当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且属于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汽车、水泥、电子、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化工、制浆、酿造、涉及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排放的项目,其验收监测报告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编制;其余工业类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编制。  (二)生态类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有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的环评技术评估机构承担。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三)工业类、生态类以外的其他类别项目,其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编制。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可以自行组织(有相应资质)或委托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现场监测工作。  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编制单位应当加强对现场监测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编制单位对验收监测(调查)结论负责。现场监测单位对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  编制单位及现场监测单位相关资质和能力证明、编制单位委托现场监测单位相关材料等复印件应当作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附件。  三、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项目负责人及编写人应当持有环保部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或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现场监测负责人应当持有环保部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及编写人必须为编制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员工,现场监测负责人必须为现场监测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员工。  项目负责人及编写人、现场监测负责人的相关资质及在职证明复印件应当作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附件。  四、各级环保部门发现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暂停承接其他项目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一)未按标准、规范要求编制报告(表)的;  (二)报告(表)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差距较大的;  (三)监测数据评价标准明显有误的;  (四)其他未按规定开展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  各级环保部门发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应依法对相关单位、个人从严从重处罚,并可以视具体情形依法撤销据此作出的行政许可。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相关证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级环保部门发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后,应当通报未通报、应当处罚未处罚、应当移交未移交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责任。  省环保厅将结合各级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逐步建立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及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和验收监测(调查)从业人员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规范验收监测(调查)市场。  五、本通知所指建设项目均不含核与辐射项目以及环保部委托审批(包含环评文件审批、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保部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按照环保部相关要求执行。  各类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经省辖市环保局确认同意后,可以视同县级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开展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六、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184号)文件以及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其他相关文件内容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自行废止。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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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400-860-5168转4652
    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是天合厂家一款高度集成、低功耗、可快速安装、便于野外监测使用的高精度气象观测设备。一、产品简介TH-NQ8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是一款高度集成、低功耗、可快速安装、便于野外监测使用的高精度气象观测设备。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该设备由气象传感器,采集器,太阳能供电系统,立杆支架,云平台五部分组成。免调试,可快速布置,广泛运用于气象、农业、林业、科学考察等领域。二、产品特点1.低功耗采集器:静态功耗小于50uA2.标配GPRS联网、支持扩展蓝牙、有线传输3.七寸安卓触屏,版本:4.4.2、四核Cortex&trade -A7,512M/4G4.支持modbus485传感器扩展5.太阳能充电管理MPPT自动功率点跟踪6.三米碳钢支架,两节螺纹旋接7.短信报警,超限后向指定的手机上发送短信8.ABS材质防护箱,耐腐蚀、抗氧化,防水等级IP66三、技术参数1.采集器供电接口:GX-12-3P插头,输入电压5V,带RS232输出Json数据格式,采集器供电:DC5V±0.5V峰值电流1A,2.传感器modbus、485接口:GX-12-4P插头,输出供电电压12V/1A,设备配置接口:GX-12-4P插头,输入电压5V3.太阳能供电、配置铅酸电池,可选配30W 20AH/50W 20AH/100W 100AH.充电控制器:150W,MPPT自动功率点跟踪,效率提高20%4.数据上传间隔:1分钟-1000分钟可调5.屏幕尺寸:1024*600 RGB LCD6.部分传感器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分 辨 率 准 确 度 风速 0~30m/s 0.01m/s ±(0.1+0.03V)m/s 风向 0~360°(16方向) 1/16 3°(1.0m/s) 空气温度-40-80℃0.1℃±0.3℃(25℃)空气湿度0-100%RH0.10%±3%RH大气压力30-110Kpa0.01Kpa±0.02Kpa(相对)雨量 ≦4mm/min 0.01mm ±0.2mm 土壤温度 -50~+80℃ 0.1℃ ≤±0.2℃ 土壤湿度 0~100% 0.1% ±2% 四、云平台1.CS架构软件平台,支持手机、PC浏览器直接观测、无需额外安装软件。2.支持多帐号、多设备登录3.支持实时数据展示与历史数据展示仪表板4.云服务器、云数据存储,稳定可靠,易于扩展,负载均衡。5.支持短信报警及阈值设置6.支持地图显示、查看设备信息。7.支持数据曲线分析8.支持数据导出表格形式9.支持数据转发,HJ-212协议,TCP转发,http协议等。10.支持数据后处理功能11.支持外置运行javascript脚本产品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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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贝科学仪器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YQJY-2作为新一代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设备,集系统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检测于一体,具备检测过程数据自动记录、存储,检测完成后现场打印检测结果、签字确认等人性化功能,每台仪器可存储上百个加油站的检测数据,检测数据可以长期保存、重复打印。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YQJY-2使得加油站油气回收验收工作更加简捷、高效、统一、规范,便于管理。其特点如下: 1、无纸记录,“存储”代替“记忆”,进入加油站后输入加油站信息,包括加油站编号、加油机数量、加油枪数量、罐空及标准限值,加油站及检测信息将长期保存;2、“一键式”密闭性检测,密闭性检测时,调压至500Pa,按一下“ok”键确认,仪器每隔一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压力值,记录5个压力值,并可以完成与标准限值的对照;3、“三键式”液阻检测,液阻检测时,调流量至18L/Min,按一下“ok”键确认,仪器自动记录此时的压力值,无需人员记录,只要继续调节流量到28L/Min、38L/Min后,分别按下“ok”键,即可完成液阻检测4、“免计算器式”气液比检测,气液比检测时,只需将加油量通过键盘输入,即可显示气液比值,并自动记录,以备打印;5、“检测清单”现场打印,检测完成后,在加油站的中控室,将设备与配置的打印机连接,可打印出包括加油站名称、加油站编号、测试时间、加油机数量、加油枪、数量、加油站罐空等信息,以及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等测试数据的清单,检测人员、加油站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成为日后凭证;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包括油气回收智能检测仪、加油枪适配器、油桶、工具箱及配件,具有高通用性,体积小,携带方便,操作简单等优点。性能指标压力范围:0-5KPa 分辨率 1Pa 精度 0.2%流量范围:10~150L/min 分辨率 0.01L 精度 1%计时精度:0.01s电 源:DC 6V 持续工作6个月以上(可达1年以上)环境温度:-20℃~60℃重 量:15Kg外型尺寸:490x435x245mm防爆标志:EXib11BT3防爆合格证号:CE092090打印机电源:AC220V打印机寿命:750000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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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总体设计 系统设计遵循技术先进、功能齐全、性能稳定、节约成本的原则。并综合考虑施工、维护及操作因素,并将为今后的发展、扩建、改造等因素留有扩充的余地。通过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联网平台工作的内容及专业技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对比分析国内最新研究成果和应用成果,并结合我国国情,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部门颁布标准,遵照超前性和客观性相结合,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相结合,现代技术和急促设施改造相结合,以及先进性与经济性相兼顾,管理手段与应用效果相兼顾的指导思想,最终设计并开发了该套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网络化质控平台。 在系统开发中,综合运用了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技术、GIS开发技术、物联网技术、数据库技术等。 2、设计原则 (1)先进性 采用当前成熟且先进的技术,保持系统硬件、软件、技术方法和数据管理的先进性,保证系统建成后再技术层次上5~8年内不落后。同时具有较强的可移植性、可重用性,在将来能迅速采用最新技术,以长期保持系统的先进性。 (2)可靠性 以可靠成熟的软件产品为基础,结合具体需求进行配置、定制和二次开发的方式进行实施,保证有效缩短项目实施时间,降低项目实施的风险。 系统应能够支持较大并发用户同时进行浏览、操作等与数据库的交互式的操作,并且相对占用较少的硬件资源。当意外事件发生时,能通过快速的应急处理,实现故障修复,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避免丢失重要数据。 系统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容错能力,确保系统在运行时反应快捷。安全可靠。 (3)安全性 系统安全是系统稳定运行至关重要的因素,本系统采用如下安全机制: 应用服务器应部署在安全防护等级二级以上的机房。 软件采用数字认证技术实现严格的权限控制,未授权人员无法登陆系统或进行相应操作。桌面端和移动端均采用数据证书进行网络安全认证,以便保证数据操作及传输等相关环节的安全。采用身份识别技术,保护系统配置和注册的服务不被非授权请求访问。 对系统重要数据进行加密,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软件采用强大的日志功能,记录用户的各种重要操作和系统的异常信息。 (4)扩展性 随着系统长期的使用,数据量会逐步增大,各地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以后,访问压力也可能逐步增大,因此需要系统在设计时就考虑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支撑将来扩容的需求,能够以较小的代价升级系统,提升系统支撑能力。 软件系统的建设能够适应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能够灵活扩充,提供系统功能进一步扩大的基础技术支撑。 (5)易用性 系统具有一致的、友好的客户化界面,易于使用和推广,并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使用户能够快速地掌握系统的使用。除特殊的、必须的应用外,用户终端全部采用浏览器的方式 快速部署:可以再最短的时间里,进行应用结构和功能的定义、设计、实现。 零客户端维护:除特殊的、必须的应用外,整个系统采用B/S结构,所有的数据及应用都统一在服 务器端维护,用户端只要支持浏览器就可以完成全部操作。 操作简便:采用成熟的产品和先进的系统设计理念,同时应用设计遵循简单实用的原则,做到对操作人员、使用人员最低的技术门槛,简单培训就可以进行操作。 系统易于维护:使用该系统如同使用IE浏览器一样容易,且易于系统管理员维护。 (6)可维护性 本系统采用插件化、面向服务的设计体系,使系统有适应业务不断变化的能力,易于调整、扩充和组合,最大限度满足业务要求。选用符合国际标准的通信协议和设备技术参数,使系统的硬件系统、软件系统、操作平台之间的相互依赖减至最小,保证没有单点故障,提供完整的应急预案和恢复预案。 本系统采用集群配置,并且确保客户端能够透明访问集群。同时本系统还采用容错或容灾配置,对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有处理预案,并有必要的技术手段支持。 在系统预期的寿命周期内,可以升级和修改,以满足操作和技术变化的需要;售后服务体系要确保系统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周期内能连续运行。 3、设计依据 系统建设严格执行系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以保证信息系统工作过程的规范化和信息系统数据的标准化。所遵从的主要标准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环发〔2011〕63号)《关于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0〕231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国家环保总局函241号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355-200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环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352-200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建设内容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联网平台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链接,用于对环境空气质量实施自动监控的软件和硬件,硬件主要包括子站数采仪、子站VPN、子站交换机、数据库服务器、VPN、机柜等。 软件部分包括数据审核处理系统、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手机APP。 4.1 数据审核处理系统 数据审核处理系统的建设主要为实现县级监测中心数据资源的管理。根据信息管理运行的方式与特点,系统的功能应该满足监测数据的审核、处理、查询、统计、分析等等。数据综合管理平台的应用能够为环境部门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管理、环境规划、决策分析提供支持。 数据审核处理系统通过利用大型关系型数据库在数据安全、一致性和分布式处理等方面的优势,将常规6参数、气象五参数等数据集中起来,使用户通过单一界面就可以方便的管理、查询、分析大量的环境数据,从而简化环境数据管理的难度,提高环境数据管理水平。 系统建设遵循《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相应要求。采用Web Service数据访问技术、ETL数据加工分析技术等整合环境质量监测各项数据,并通过对数据的整理、加工、分析,提取综合、有效的环境数据结果,为环境质量数据的发布提供支撑,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架构如下图所示: 数据审核处理系统采用四层设计,主要有标准层、审核处理层、数据库层、服务层。在标准层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规范或标准文件,并符合市级传输协议的相关标准,按照新标准和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了监测数据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这些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系统就能够实现各个层面的良好交流。 审核处理层主要实现对数据的审核和处理。数据审核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自动审核和人工复审。数据处理主要是对采集上来的数据进行汇总、集成、日均值修约等等,合格后才能入库,保证上报的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数据库层主要用于元数据、基础数据的存储和管理等功能,对于已经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管理数据库的县来说,保持现有数据库管理体系,在现有数据库管理体系作进一步开发,作好与省、市级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借口与数据交换功能,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建库管理、数据输入、数据查询输出、数据维护管理、代码维护、数据库安全管理、数据库备份恢复、数据库外部接口等,是数据更新、数据库建立和维护的主要工具,也是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进行原始数据处理和查询的主要手段 (1)、元数据库 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描述性数据信息,大量地反映数据集自身的特征规律,方便于用户对数据集的准确、高效与充分的开发与利用。通过元数据可以检索、访问数据库,可以有效利用计算机的系统资源。 (2)、配置数据库 配置数据库主要是针对数据库所支撑的各个平台的相应系统配置做数据支撑,如:系统的后台管理模块等。 (3)、基础数据库 基础数据库存储空气质量监测点基础信息等,是其业务模块运行的基础,系统提供功能对这些基础信息进行管理维护,保证基础数据在整个业务系统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避免基础数据前后不一致造成的系统功能异常。 (4)、业务数据库 根据国标的相关要求以及业务系统相对应标准搭建,在确保数据格式的准确以及可更新性的基础上搭建。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家标准对输入数据标准化,采用标准编码,使进入数据库的数据格式共享,实现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从技术上可完全交互。 对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库,为数据分析、数据的实时发布提供基础支撑。 在数据服务层主要有数据查询、统计分析以及AQI日报自动生成这些功能,通过Web Service接口与数据库相连。 1)自动审核 在数据传输过程中,针对各项数据上报类型和规范要求,可以预定义数据校验规则,有效保证数据质量,自动审核能够基于《国家空气监测网监测数据标识体系》对异常数据进行筛选剔除,能够对离群数据和PM10、PM2.5倒挂数据进行筛选剔除。对数据项有效值的上、下限以及表达格式按规范进行设置;监测项目的数值间逻辑关系也是审核的重点,进一步校对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当上述审核过程中未出现异常情况,则数据审核通过并即可入库,整个检验审核过程由系统程序完成,接收数据时通过采用CRC校验等多种方式,避免了数据录入时的很多错漏状况。对于任何的标记或剔除操作,系统自动记忆,作为日志备查。 2)人工复审 在自动审核的过程中,系统按照设定程序进行数据质量的审核,但由于缺乏对整个运行平台宏观掌控,可能会将无效数据标识为有效数据,或将有效数据标识为无效数据。人工复审就是要实现数据的第二次过滤和筛查,通过对分析仪的运行状态、子站维护情况、数采情况、网络等信息的了解,来确定自动审核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度,对自动审核未做标识的无效数据记为无效并说明无效原因,对自动审核误标识的数据,要将其还原为有效数据并按审核技术要求进行修约,对数据审核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的监测项目、审核所采取的操作等。 人工复审时整个数据审核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对审核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包括一致性检查、无效数据审核为有效、有效数据审核为无效、负值与零值数据的处理四部分。 数据一致性检查 数据一致性检查要求待上报的数据与市站、省站的数据一致。进入检查界面后,点击“一致性检查”,可以查看当日数据的缺失情况,若本地数据或总站数据有缺失,需要进行数据回补操作,下达数据回补指令后,系统将自动向本地缺数平台进行数据回补,对于市、省站数据的回补操作,要在下发回补指令之前对市、省站回补IP地址进行配置,该地址主要用于本地向子站数采下发远程回补指令向总站数据库进行数据回补,只有完成了所有的回补操作并等待所有缺失数据回补完成后,才可以进行审核数据的下一步操作。 无效数据审核 对于某个站点预审核后的无效数据,查看依据国家数据平台软件对无效数据自动标识相关要求和标准对应的标识类型,结合实际情况逐个分析,比如:某站点PM2.5的13:00数据标记为PS,那么就要查看当天的站点维护日志该时刻是否确实做过PM2.5的跨度检查操作,从而确定该标识数据的有效性。最后,将判定为有效的数据重新标识为有效数据,完成无效数据的审核过程。 有效数据审核 系统自动审核可能会将部分无效数据判定为有效,这就需要审核人员充分了解站点的运行情况,通过经验以及与其他时段数据以及历史数据的对比等方法来仔细甄别出未标识的无效数据,实例:某一时段的SO2校准操作过程未做标识,那么这一时段的数据出现了明显高于其他时段或历史数据水平的情况,那么该数据就该判定为无效数据。对于未标识的无效数据的判断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审核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丰富的审核经验才能较好地完成有效数据审核为无效的操作过程。 零负值数据处理 因仪器设备故障、运行不稳定、监测质量不受控或者空气质量较好条件下气态污染物的浓度相对较低时,致使监测数据出现零负值的情况时有发生。系统自动审核过程会将所有的零负值标识为无效数据,容易出现日报中某个污染物有效样本不足的情况,以致影响了数据的采集率。因此需要人工复审所有的零负值数据,努力找出导致零负值的原因,如何排除了设备故障、仪器运行不稳定、监测质量不受控的情况,就要依据修约规则将零负值数据还原为有效数据。 3)AQI日报自动生成 系统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自动生成相关日、周、月、季和年报,并能够以word、excel、PDF的形式导出。 4.2 大气在线监测系统 大气在线监测系统主要作用是采集、存储、处理、审核、统计、分析、展示SO2、NO2、O3等气体分析仪和PM2.5、PM10粉尘分析仪等的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原始监测数据,其工作原理是:传感器和分析仪将多路测试信号按序通过接口协议进入无线通讯节点设备DVR的独立(DTU)传输通道,经避雷处理后输入到单元内数据采集器,采集器将采集的数据经过无线数据传输终端通过 TCP/IP 网络传入到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系统按照《国家空气监测网子站监测数据报送传输协议》规定的内容接收和存储子站上传的监测数据,将接收到的数据进行解析、存储、处理、审核及上传等处理工作,以及在平台上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展示。 系统负责市、县内所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实时数据接收、处理、审核、展示等工作,数据的审核、处理遵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环境空气PM2.5和PM10自动监测有关问题的技术规定(试行)》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规范或标准文件,并符合市级传输协议的相关标准,按照新标准和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监测数据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实时数据经过审核后才可用于评价及上报,系统具备数据自动审核、人工修正、分段审核、检出限控制功能,审核后的结果自动上报给市、省级监测站,保证数据上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能实现对大范围内多源、多种类环境要素质量进行自动连续在线的实时接收、处理、审核、上传、备份等功能,在将分布于不同地方的采集设备的监测数据在线接收的同时,具备1点多发功能,向市级监测联网平台采用POST方式将按照传输格式和协议要求的数据实时发送,同时通过VPN专用网络向总站、省站等多级、多个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转发环境监测数据,并与其它职能部门的物联网平台对接,实现数据资源的互联共享。 系统基于市县级环境监测站现有监测设备及业务系统的实际需求设计,充分利用已有的软硬件系统及相关数据,对已有的支撑性应用软件系统通过系统集成或数据接口的方式将其纳入本系统并提供良好的系统和数据接口,便于数据实时更新和系统间的平滑应用。 数据的上传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05)和《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以及《山西省污染源监控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协议》的相关规定,设定传输软件程序,实现相关监测数据向上级环保部门相应系统的自动上报功能,具备一点多传功能,提供监测数据定时上传、自动补传功能,并可以自由设置数据上传点和上传时间间隔。 系统与现有国家、省、市平台接收软件可实现对接,可同时向国家、省、市、县环保业务部门和多级、多个环境监控中心转发原始环境自动监测数据,系统中数据在向上传输的同时,可将现场的原始数据自动存储在本地数据库中,实现数据备份功能。在现场数据遭到破坏的情况下,直接调用最新备份数据实现数据恢复功能。系统接收数据包时采用CRC校验等多种校验方式,确保了上传的实时数据的准确性。 实现各监测站点实时环境质量发布(含评价时段、监测点位置信息、各污染物浓度及空气质量分指数、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等信息),并可根据各监测点各项污染物实时浓度的不同对底图进行渲染展示,同时,并采用多种形式例如列表、地图、表格等展示。 本系统完全采用B/S结构,客户端无需安装、无需配置任何软件,通过浏览器就可以实现全部操作;瘦客户端设计,无需在客户端下载任何插件,可以使得系统在窄带网络上运行流畅。 本系统实现将GIS技术应用到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的管理,实现空间数据和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数据的深度融合。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空间数据库一体化的编码方案,实现环境质量信息的综合管理。将各种环境质量监测因子与电子地图融合在一起,用户通过简单地在地图的点击可以直接显示区域范围内监测点监测数据等,实现数据的综合查询与分析。 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对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位置信息、各项污染物实时浓度、空气质量分指数等)进行更直观的展示。GIS地图具有放大、缩小、漫游等通用功能,并能方便维护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信息的增加、删除、修改等。 AQI数据发布系统基于GIS系统,实现实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并可根据各监测点各项污染物实时浓度的不同对底图进行渲染展示,同时,并采用多种形式例如列表、地图、表格等展示。 系统建设充分考虑可拓展性原则,为未来数据接入预留足够的接口,在不用对系统做任何更改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增加监测站点数据资源,能够与扩展的监测站点进行无障碍对接。系统建设完成后,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1)数据采集 人工设置一定的数据接收时间间隔后,系统自动按照设定的接收频率采集各类监测数据,包括分钟、小时监测数据以及状态数据、设备参数等,过程中无需人工干预,全天自动采集。 2)数据存储 系统接收实时监测数据的同时,将采集的大量数据统一存储到本地数据库中,实现数据备份功能,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以及各种系统故障的及时排除和数据库的及时恢复。 3)分段审核 数据审核过程支持分段审核,审核人员在审核小时值时,可随时分段进行,便于发现连续出现的无变化的异常值,数据审核人员如果需要进一步查看数据有效性的时候,可查看该小时内的质控结果数据,作为审核的参考依据。 4)人工修正 在自动审核的过程中,系统无法识别处于有效范围区间内的异常值,人工修正就是要实现数据的第二次过滤和筛查,日报人员可以按国家的技术规范修改污染物的监测值、标记位,修改时可以填写“备注信息”对修改原因进行注释,对于修改过的数据可以与原始数据进行对比查看,还可以还原原始数据。 5)数据上传 实时监测数据完成审核后,将通过传输网络自动上传到市、省级监测平台,保证数据审核结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传输网络主要利用VPN网络,用户通过接入内部虚拟专网的方式与Internet进行隔离,可对整个数据传送过程进行加密保护,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数据补传 当网络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数据缺失时,系统将自动对子站数采系统下达远程数据补传指令,向相应的缺数平台进行数据补传,还可以对市、省级监测站缺失数据进行数据回补,只需要在系统上对总站数据回补IP地址进行简单配置,本地就可以向子站数采下发远程回补指令对总站数据库进行补传。 7)检出限控制 因仪器设备故障、运行不稳定或其他监测质量不受控情况下出现的负值和低于检出限时,按相关技术规范对监测值进行标记;在环境空气均处于极低水平的条件下,部分仪器设备小时监测结果出现负值或零值时,对于低浓度未检出,取监测仪器最低检出限作为监测结果参加统计。 8)监测点位GIS地图在线显示 系统内所有监测点位按所属行政区域进行归类和展示,监测点位图标颜色按其当前空气质量指数AQI表示颜色动态显示,图标上方注有具体的地理位置,方便用户直观、一目了然掌握各个行政区域内监测点位的部署情况和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系统提供多种方式的地图效果(矢量、卫星、三维)来实时显示空气子站的位置和实时数据。 9)站点数据实时状态查看 用户点击监测点位图标后系统自动显示空气质量指数AQI、站点地理位置、首要污染物、发布时间、各项监测因子实时数据等信息,空气质量指数AQI数值与表示颜色搭配显示,。 (1)地图基本操作 全图 在任何状态下,当点击工具栏上按钮,地图自动缩小至全图(最小比例尺)的状态。 地图的放大、缩小、漫游 能够通过选择工具来放大、缩小和平移地图,改变地图的中心和视野,可以进行局部放大和缩小。 漫游 当点击工具栏上图标时,将激活地图平移的功能,此时只需在地图窗口中按住鼠标左键并拖拽地图,即可查看在当前地图窗口以外的地图内容,此操作不会引起对地图的缩放。 (2)大气质量监控点位置 在GIS系统前端界面上,显示各监测、监控点位置分布状况,并对各监测监控点实时监控,实现临界提示、超标预警。 通过放大、缩小功能可以查看区域内所有监控点部署情况,监控点图标颜色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的表示颜色,地图下方提供空气质量等级区间条,方便用户对比查看各个监测点的空气质量状况。 (3)大气质量监测因子数据显示 实现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刷新、实时调用,用户可以通过点击监控点图标,直接查看空气质量SO2、CO、O3、NO2、PM10、PM2.5以及气象参数的实时监测数据。 系统利用GIS技术把大气质量应用软件构筑于污染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图形库管理系统之上,提供具备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处理和直观表达能力的应用。 本项目环境地理信息系统预留二次开发端口,充分满足后期平台升级、功能完善的需要。 4.4 手机APP 手机版发布系统支持Android、IOS等主流的手机操作系统,系统界面简洁、大方,易于操作。系统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实时发布各个监测站点的PM2.5、PM10、SO2、NO2、O3、CO小时浓度值,以及O38小时的滑动平均值,PM10、PM2.5 24小时滑动平均值,并绘制过去24小时的浓度曲线图。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监测站点信息、环境质量AQI、首要污染物、环境质量指数类别、环境质量排名等信息,不仅可以查看实时数据,还可以查询历史数据。按照《HJ633-2012环境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根据环境质量AQI进行颜色标识。 1)实时数据显示 打开应用程序进入主界面后,主界面可查看各个点位数据详情,点击不同监测因子所在方格,同时可以对当前监测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自由切换,下方折线图则对应显示其最近24小时内污染因子变化情况,方便了解监测因子的变化趋势和规律,显示的信息包括: 1、监测点位描述:名称、时间、空气污染程度(优、良好、轻度污染、中毒污染、重度污染)、实时温度、当前时段(白天/晚上); 2、小时浓度均值:包括PM2.5、PM10、 CO、SO2、O3、NO2、 AQI等。 2)历史数据查询 移动端在web端基础上提供简单的查询功能,通过选择监测点名称、始末时间、单站多参/多站单参、数据名称多种形式查询各项参数的时均值、日均值、月均值、年均值,查询结果备注各项数据的污染程度(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采用列表形式直观展现。 3)GIS地图显示 移动端点位状况与web端同步,在地图上显示所有站点的实时数据,站点图标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颜色标识,用户点击站点图标即可浏览到该点位的各项监测因子浓度、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还可以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数据名称,实现所有监测站点图标显示同一项参数信息,图标根据监测因子或参数的污染等级进行颜色标识。 4)站点关注 此功能主要是为了方便用户浏览关注站点的空气质量状况,可以添加或删除所关注站点名称,用户设置关注站点列表完成后,打开程序后地图上自动显示所关注站点及所在区域,同时提供查询关注站点最近的监测站点功能。 5)空气质量指数排名 移动端可以便捷的为环境管理人员提供服务,提供辖区内站点空气质量指数AQI时均值、日均值、月均值排名,显示的内容包括排名名次、点位名称、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等信息,显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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