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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职位名称:[/b]实习生(技术类/业务类/文职类)[b]职位描述/要求:[/b]职位描述:1.技术类:协助工程师完成相关测试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2.业务类:熟悉公司相关业务,协助前线人员完成业务所需数据和报表。3.文职类:按要求完成报告编辑、资料整理、沟通协调等工作。职位要求:1.技术类要求与岗位对应的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业务类和文职类要求大专以上,专业不限,与岗位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实习经验优先考虑;2.2021年毕业,每周出勤3天以上,可长期实习优先;3.工作认真,积极主动。SGS广州2020第一场空中宣讲会即将盛大开启公司平台 薪酬福利 职位亮点 你要的全都有!时间:2020年3月16日 14:00 – 15:00报名链接:https://m.woyaoce.cn/webinar/meeting/d_12639.html [b]公司介绍:[/b] 公司简介SGS 是国际公认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 我们是全球公认的质量和诚信基准。 94,000多名员工在全球运作2,600 多个分支机构和实验室。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由SGS集团和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系统的中国标准科技集团共同于1991年成立,现已在全国建成了78个分支机构和150多间实验室,拥有15,000多名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在中国,SGS的服务能力已全面覆盖到...[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66915]查看全部[/url]
上海列伯机构,是一家专业从事检测机校准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计量认证(CMA)、检查机构认可、医院实验室认可的技术前导性的服务中心。在上海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科技服务工作。上海列伯拥有专职的MBA实战专家、CNAS注册实验室认可评审员、CNAL备案的培训教师、CNAB注册认证评审员、专业领域技术专家、实验室建设专家,组成精诚服务的团队,咨询活动严格按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的认可准则要求和ISO17025:2005、ISO15189、ISO17020、ISO10012开展认可标准咨询服务,帮助实验室解决在实验室认可/计量认可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协助企业顺利通过认证认可评审。
(作为资料保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和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第21号公告精神,为切实加强对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续展及换证的范围与方式(一)范围。1.卫生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2.资质认定职责现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乙级及以下机构)。(二)方式。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采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安全监管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工作原则上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的相关要求开展。经审核合格的,由安全监管部门换发统一印制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二、年检续展及换证程序(一)甲级机构。1.申请单位应当于2011年9月15日前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其中,浙江省的3家甲级机构向浙江省卫生厅提出申请),并按要求(见附件1)提交下列材料:(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申请表(见附件2);(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影印件;(3)申请单位简介;(4)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5)现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6)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7)实验室有关资料;(8)相关仪器设备清单;(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总结报告。2.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由材料接收者和申报者双方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材料接收单》(附件3)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份交申请单位,另一份存档备查。3.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材料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纠正。4.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复核,主要复核内容如下:(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2)仪器设备种类、数量、性能等是否满足工作需要,运行是否良好,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计量鉴定,使用记录是否符合要求;(3)是否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工作;(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规范;(5)是否履行了技术服务合同的条款;(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是否完整;(7)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8)技术服务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或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认为需要复核的其他内容。5.现场复核后,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审核结论(分为“审核合格”和“建议整改”),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见附件4),并于10月25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6.对于初步审核结论为“审核合格”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进行综合审查并结合必要的抽查,作出决定意见。7.对于初步审核结论为“建议整改”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在接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下达《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