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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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版)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25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7号修订、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 /p p strong 第一章总则 /strong /p p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依照《条例》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p p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条例》规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即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 /p p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 /p p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p p   (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 /p p   (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p p   第四条本办法评价的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的风险。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植物、动物、微生物三个类别,以科学为依据,以个案审查为原则,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 /p p   第五条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设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p p   农业部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p p   第六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成立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评价申报的审查工作。 /p p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应当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操作规程,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可追溯管理。 /p p   第七条农业部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检测,为安全评价和管理提供依据。 /p p   第八条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种苗,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者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定、登记或者评价、审批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p p strong 第二章安全等级和安全评价 /strong /p p   第九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行分级评价管理。 /p p   按照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p p   安全等级I:尚不存在危险; /p p   安全等级Ⅱ:具有低度危险; /p p   安全等级Ⅲ:具有中度危险; /p p   安全等级Ⅳ:具有高度危险。 /p p   第十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安全等级的确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p p   (一)确定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 /p p   (二)确定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影响的类型; /p p   (三)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p p   (四)确定生产、加工活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影响; /p p   (五)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等级。 /p p   第十一条受体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 /p p   受体生物分为四个安全等级: /p p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I: /p p   1.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未曾发生过不利影响; /p p   2.演化成有害生物的可能性极小; /p p   3.用于特殊研究的短存活期受体生物,实验结束后在自然环境中存活的可能性极小。 /p p   (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低度危险,但是通过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其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Ⅱ。 /p p   (三)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中度危险,但是通过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基本上可以避免其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Ⅲ。 /p p   (四)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高度危险,而且在封闭设施之外尚无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发生危险的受体生物,应当确定为安全等级Ⅳ。包括: /p p   1.可能与其它生物发生高频率遗传物质交换的有害生物; /p p   2.尚无有效技术防止其本身或其产物逃逸、扩散的有害生物; /p p   3.尚无有效技术保证其逃逸后,在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之前,将其捕获或消灭的有害生物。 /p p   第十二条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影响类型的确定 /p p   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的影响分为三种类型,即:增加受体生物的安全性;不影响受体生物的安全性;降低受体生物的安全性。 /p p   类型1增加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p p   包括:去除某个(些)已知具有危险的基因或抑制某个(些)已知具有危险的基因表达的基因操作。 /p p   类型2不影响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p p   包括: /p p   1.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没有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2.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而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没有不利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类型3降低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 /p p   包括: /p p   1.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并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2.改变受体生物的表型或基因型,但不能确定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影响的基因操作。 /p p   第十三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 /p p   根据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和基因操作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及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p p   (一)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I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或类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I。 /p p   2.安全等级为Ⅰ的受体生物,经类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降低很小,且不需要采取任何安全控制措施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I;如果安全性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是可以通过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Ⅱ;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但是可以通过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Ⅲ;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而且无法通过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IV。 /p p   (二)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不再产生不利影响的,则其安全等级为I;如果安全性虽有增加,但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仍有低度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2.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3.安全等级为Ⅱ的受体生物,经类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Ⅱ、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三)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Ⅰ、Ⅱ或Ⅲ,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2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Ⅲ。 /p p   3.安全等级为Ⅲ的受体生物,经类型3的基因操作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四)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Ⅳ的转基因生物 /p p   1.安全等级为Ⅳ的受体生物,经类型1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I、Ⅱ、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IV的受体生物,经类型2或类型3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IV。 /p p   第十四条农业转基因产品安全等级的确定 /p p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等级。 /p p   (一)农业转基因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的影响分为三种类型: /p p   类型1增加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p p   类型2不影响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p p   类型3降低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p p   (二)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或类型2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I。 /p p   2.安全等级为I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I、Ⅱ、Ⅲ或Ⅳ,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三)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不再产生不利影响的,其安全等级为I;如果安全性虽然有增加,但是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仍有低度危险的,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2.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2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Ⅱ。 /p p   3.安全等级为Ⅱ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Ⅱ、Ⅲ或Ⅳ,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四)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Ⅰ、Ⅱ或Ⅲ,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2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Ⅲ。 /p p   3.安全等级为Ⅲ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五)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Ⅳ的转基因产品 /p p   1.安全等级为Ⅳ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1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得到的转基因产品,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I、Ⅱ、Ⅲ或IV,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 /p p   2.安全等级为IV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2或类型3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得到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IV。 /p p strong 第三章申报和审批 /strong /p p   第十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Ⅲ和Ⅳ的研究以及所有安全等级的试验和进口的单位以及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类别和安全等级,分阶段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或者提出申请。 /p p   第十六条农业部依法受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请。申请被受理的,应当交由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审。农业部收到安全评价结果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条例》的规定作出批复。 /p p   第十七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进口的单位以及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或申请前应当完成下列手续: /p p   (一)报告或申请单位和报告或申请人对所从事的转基因生物工作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填写报告书或申报书; /p p   (二)组织本单位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p p   (三)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p p   第十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与试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p p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专门的机构; /p p   (二)有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与试验的专职技术人员; /p p   (三)具备与实验研究和试验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 /p p   (四)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p p   第十九条报告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和中间试验以及申请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安全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业转基因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安全评价各阶段的报告或申报要求、安全评价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办理报告或申请手续(见附录I、Ⅱ、Ⅲ、Ⅳ)。 /p p   第二十条从事安全等级为I和Ⅱ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由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批准;从事安全等级为Ⅲ和Ⅳ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应当在研究开始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p p   研究单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p p   (一)实验研究报告书; /p p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三)相应的实验室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p p   第二十一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I、Ⅱ、Ⅲ、Ⅳ)实验研究结束后拟转入中间试验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p p   试验单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p p   (一)中间试验报告书; /p p   (二)实验研究总结报告; /p p   (三)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四)相应的安全研究内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p p   第二十二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结束后拟转入环境释放的,或者在环境释放结束后拟转入生产性试验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安全评价合格并由农业部批准后,方可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试验。 /p p   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评价指南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p p   (一)安全评价申报书; /p p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三)有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p p   (四)相应的安全研究内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p p   (五)上一试验阶段的试验总结报告; /p p   申请生产性试验的,还应当按要求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样品、对照样品及检测方法。 /p p   第二十三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有效期内,试验单位需要改变试验地点的,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p p   第二十四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结束后拟申请安全证书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p p   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评价指南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p p   (一)安全评价申报书; /p p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p p   (三)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阶段的试验总结报告; /p p   (四)按要求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样品、对照样品及检测所需的试验材料、检测方法,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经提交的除外; /p p   (五)其他有关材料。 /p p   农业部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并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安全评价合格的,经农业部批准后,方可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p p   第二十五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应当明确转基因生物名称(编号)、规模、范围、时限及有关责任人、安全控制措施等内容。 /p p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的单位,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履行安全证书规定的相关义务。 /p p   第二十六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引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安全评价材料,并在申请安全证书时按要求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样品、对照样品及检测方法。 /p p   第二十七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受理审批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参与审查的专家,应当为申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p p strong 第四章技术检测管理 /strong /p p   第二十八条农业部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p p   第二十九条技术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p p   (一)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设有相对独立的机构和专职人员; /p p   (二)具备与检测任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 /p p   (三)严格执行检测技术规范,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p p   (四)有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p p   第三十条技术检测机构的职责任务: /p p   (一)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评价提供技术服务; /p p   (二)承担农业部或申请人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定性定量检验、鉴定和复查任务; /p p   (三)出具检测报告,做出科学判断; /p p   (四)研究检测技术与方法,承担或参与评价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p p   (五)检测结束后,对用于检测的样品应当安全销毁,不得保留 /p p   (六)为委托人和申请人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p p strong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安全监控 /strong /p p   第三十一条农业部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同生态类型区域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控和监测工作,建立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 /p p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p p   第三十三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p p   第三十四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生产的单位,应当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试验、生产所在地省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试验、生产总结报告。 /p p   第三十五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生产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确定安全控制措施和预防事故的紧急措施,做好安全监督记录,以备核查。 /p p   安全控制措施包括物理控制、化学控制、生物控制、环境控制和规模控制等(见附录Ⅳ)。 /p p   第三十六条安全等级Ⅱ、Ⅲ、Ⅳ的转基因生物,在废弃物处理和排放之前应当采取可靠措施将其销毁、灭活,以防止扩散和污染环境。发现转基因生物扩散、残留或者造成危害的,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消除,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p p   第三十七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和销毁、灭活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具备特定的设备或场所,指定专人管理并记录。 /p p   第三十八条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存在危险时,农业部有权宣布禁止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收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由货主销毁有关存在危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p p 第六章罚则 /p p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安全等级Ⅲ、Ⅳ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或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p p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或已获批准但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或者超过批准范围和期限进行试验的,按照《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四十二条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审批书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按照《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安全证书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或者核发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按照《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p p 第七章附则 /p p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用术语及含义如下: /p p   一、基因,系控制生物性状的遗传物质的功能和结构单位,主要指具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 /p p   二、基因工程技术,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方法把重组DNA分子导入有机体的技术。 /p p   三、基因组,系指特定生物的染色体和染色体外所有遗传物质的总和。 /p p   四、DNA,系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名词缩写,是贮存生物遗传信息的遗传物质。 /p p   五、农业转基因生物,系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p p   六、目的基因,系指以修饰受体细胞遗传组成并表达其遗传效应为目的的基因。 /p p   七、受体生物,系指被导入重组DNA分子的生物。 /p p   八、种子,系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p p   九、实验研究,系指在实验室控制系统内进行的基因操作和转基因生物研究工作。 /p p   十、中间试验,系指在控制系统内或者控制条件下进行的小规模试验。 /p p   十一、环境释放,系指在自然条件下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进行的中规模的试验。 /p p   十二、生产性试验,系指在生产和应用前进行的较大规模的试验。 /p p   十三、控制系统,系指通过物理控制、化学控制和生物控制建立的封闭或半封闭操作体系。 /p p   十四、物理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物理方法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在实验区外的生存及扩散,如设置栅栏,防止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从实验区逃逸或被人或动物携带至实验区外等。 /p p   十五、化学控制措施,系指利用化学方法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扩散或残留,如生物材料、工具和设施的消毒。 /p p   十六、生物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生物措施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扩散或残留,以及限制遗传物质由转基因生物向其它生物的转移,如设置有效的隔离区及监控区、清除试验区附近可与转基因生物杂交的物种、阻止转基因生物开花或去除繁殖器官、或采用花期不遇等措施,以防止目的基因向相关生物的转移。 /p p   十七、环境控制措施,系指利用环境条件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生存、繁殖、扩散或残留,如控制温度、水份、光周期等。 /p p   十八、规模控制措施,系指尽可能地减少用于试验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的数量或减小试验区的面积,以降低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广泛扩散的可能性,在出现预想不到的后果时,能比较彻底地将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消除。 /p p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p p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1996年7月10日农业部发布的第7号令《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p
  •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正式开工
    由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申请承建、农业部推荐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国家级重大高新技术建设项目——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于29日正式启动并举行开工奠基仪式。本项目2009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12月投入使用。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宣布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奠基仪式开始,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梁田庚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各有关司局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梁田庚在致辞中说,建设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是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提升安全管理技术支撑能力、保障生物技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农业部高度重视该中心的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北京市政府也分别将项目建设纳入了今年中央扩大内需和北京市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重点工程。希望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强合作、强化管理、文明施工、确保质量,使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早日建成并尽快发挥作用。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段武德在启动仪式上介绍,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项目建设分为检测中心和试验基地两个部分,总规模13404.2平方米,配备仪器设备628台(套),中央预算内总投资14407万元。今天开工建设的检测中心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58号街区,占地731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11.2平方米,主体建筑地上十层、局部十一层、地下一层,主要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食用安全、环境安全检测鉴定与安全评价等实验室设施。试验基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占地200亩,主要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检验测试与监测监控等田间设施。   段武德说,目前,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项目已经完成前期报建、监理招标、施工招标等工作,具备了开工建设和工程施工条件。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要求,今天举行开工奠基仪式,标志着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程序,认真执行管理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合同制要求,与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工程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和文明施工,努力实现项目建设预定的目标。   据了解,项目建成后,将建成国内权威、国际先进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机构,主要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应急预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科普宣传、公众交流和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研制,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食用安全、环境安全检测鉴定和监测监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测鉴定技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工作,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 农业部: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均安全
    日前,国家农业部网站刊文《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具有同样的安全性》,对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彭光谦“八问主粮转基因化”事件(以下简称“八问”)作出了正式回应。   自转基因食品问世以来,争议就从未中断过,此次农业部方面更是与国内知名战略问题专家进行了一次正面对碰,而在此背后是如何看待转基因食品的视角命题,是应该单纯立足于科学研究的角度,还是引入国家安全层面的思考?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的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记者昨日致电中国国家安全论坛,希望联系到彭光谦。工作人员表示愿意帮忙转达消息,但到记者截稿时为止,对方尚未给出回应。   农业部的文章刊发,距离彭光谦“八问”发酵已足有十天。撇开彭光谦的理论分析,回溯他质疑的原点,不难发现,整篇稿子的导火索,便是今年六月国家农业部对三款转基因大豆新品种发放安全证书。这是继2009年对两种转基因水稻颁发安全许可证后,国家农业部再次为转基因主粮“放行”。其实,此次转基因食品安全证书发放的消息一出,便已引来了各方质疑。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于发随后作出回应,指出,“审批历时三年,经过了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验证试验才批准发放的。”这一回应虽然及时,却难以彻底打消各方的质疑。   农业部这次的回应其实十分强硬。在《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具有同样的安全性》一文中,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林敏开宗明义便指出,“转基因安全问题本质上还是一个科学问题,转基因争论只能本着科学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才能正本清源,远离谬误”。   文中还特别以权威数据和科学研究为依据,质疑“八问”中的诸多疑点。林敏毫不留情地批评道:“说转基因作物是美国设计的危害中华民族的陷阱,这种阴谋论是冷战思维的产物。”他援引数据作为论据指出:美国种植的86%的玉米,93%的大豆和95%以上的甜菜是转基因作物。而据世界粮农组织的食物平衡表最新数据显示:美国出产玉米的68%、大豆的72%以及甜菜的99%用于国内自销。因此林敏提出美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大转基因生产国,也是最大消费国,同时也是食用转基因农产品(000061,股吧)时间最长的国家。   而在谈到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性问题时,林敏认为其中的关键是“转入什么基因,表达产物是什么,如何监管”,转基因技术作为一种新技术,其本身应该是中性的。林敏还强调之前关于转基因食品致肿瘤、影响生育等传言已经被权威机构证实是虚假的。而转基因食品入市前通过的安全评价和审批程序是目前所有食品中最严格的,“不计算实验室时间,仅进入安全评价阶段一般需要三年以上时间”。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具有同样的安全性。世界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凡是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可以放心食用。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相关的方案

  • RephiLe乐枫:转基因大米中Bt基因检测
    转基因是一门严肃的科学,民众对于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信任度非常低,对于转基因棉花之类的非食用作物则相对较高。现阶段的实验数据都不能证明转基因食物对于食用者的健康造成影响。当然,转基因问世时间也不长,其实验样本的数量还较低,长效结果还无法验证。生命科学是一门非常广阔的科学,可能穷尽一生时间也无法彻底研究完。我们支持转基因实验,这对缓解日益增长的粮食需求有很大帮助;但是,商业化转基因食品需要由民众自由选择,转基因食品必须带有明确的标识,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随着转基因研究的不断深入,终有一日,安全的转基因食物会走入千家万户,为世界的发展做出贡献。
  • 转基因检测可行性方案
    转基因技术是利用现代分子生物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目的生物的遗传物质,使其在形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转基因食品是以转基因生物为直接食品或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主要有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两大类,其中市面上常见转基因食品大多数为植物源性食品。
  • 转基因小鼠制备实验
    转基因小鼠制备实验可应用于:(1)动物发育研究;(2)研究细胞功能调控机制。实验方法原理:遗传的基本物质是DNA,基因是位于染色体上有遗传效应的DNA片段,对于储存在生物全套染色体中的全部遗传信息,可称其为基因组。不同种类、不同个体的生物基因组成是不同的,对动物个体来说,非自身的基因成分属于外源基因,如果把外源基因整合或导入动物染色体基因中,这个外源基因就被称为转基因(transgene)(即转移来的基因),这种动物就是转基因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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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不等于商业化生产许可

    据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农业部审批发放转植酸酶基因玉米和转抗虫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消息,引发了公众的关注。近期,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的专访时说,安全评价试验和检测验证表明,转基因水稻和玉米与非转基因对照水稻和玉米具有同样的安全性。同时,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1999年和2004年,农业部相继首次受理了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评价申请,分别经过11年和6年的严格评价过程,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准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我国制定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转基因生物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多年的安全评价试验和检测验证表明,转基因水稻、玉米的分子特征清晰;未发现环境安全不良影响;关键营养成分没有差异,毒性试验对试验动物未发现不良影响,与已知过敏原无同源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综合评价认为,转基因水稻和玉米与非转基因对照水稻和玉米具有同样的安全性。  这位负责人说,转基因水稻和玉米获得安全证书后,还要根据国家品种审定法规的规定,首先进行严格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达到标准的才可获得品种审定证书;之后,相关种子企业还要通过严格审核才可获得转基因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种子生产经营。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截至目前,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已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4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  这位负责人强调,自1996年首例转基因农作物商业化应用以来,发达国家纷纷把转基因技术作为抢占科技制高点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要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突破耕地、水等资源约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是重要途径。

  • 【原创】转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评价

    以重组DNA技术为代表的生物技术是21世纪最重要的高新技术之一。以转基因植物为先导的现代生物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对于我国农业、农村和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经过1980年以来20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已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前列,但与美欧先进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对转基因技术及食品安全性的认识方面尤其如此。本文拟对转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评价做一简单介绍。 一、转基因食品的发展现状 在介绍转基因食品之前,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基因和转基因技术。基因(DNA) 是控制生物性状遗传的结构和功能单位。DNA是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缩写,它编码各种遗传信息,产生不同的蛋白质。转基因技术主要是指利用重组DNA技术和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方法把重组DNA分子导入生物体的技术。应用转基因技术构建的生物称为转基因生物,包括转基因植物、转基因动物和转基因微生物。因此,通俗地讲,转基因食品就是用转基因生物生产和加工的食品。与转基因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相适应,转基因食品也可以进一步分为转基因植物食品、动物食品和微生物食品。 以上三类转基因食品中,发展最快的是转基因植物食品。虽然中国、美国和加拿大都有快速生长的转基因鱼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迄今为止,全世界还没有转基因动物食品批准上市。在国外,将转基因细菌和真菌生产的酶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已经比较普遍了,但是用于面包、啤酒、酸奶等食品和饮料的转基因酵母菌和其他微生物还没有获准进入市场应用。因此,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基本上只有转基因植物食品。 自1983 年世界上第一例转基因作物(烟草和马铃薯)问世以来,转基因植物的研究得到了迅速发展。1994年延熟保鲜转基因番茄在美国批准上市,从1996年开始,转基因作物商品化应用进入迅猛发展时期,2000年全球种植面积达到4,420万公顷,2001年在有激烈争议的情况下种植面积仍比上年增加19%,达到 5,260万公顷。其中,转基因大豆种植面积为3,330万公顷,占转基因作物总面积的63%;其次为玉米,980万公顷,占转基因作物总面积的19%;面积较大的还有棉花和油菜。种植的国家有13个,其中美国、阿根廷、加拿大分列前3位。各国已获准上市的转基因作物品种已达100多个(次),仅美国即达 53个(次),包括番茄、大豆、玉米、棉花、油菜、水稻、马铃薯、西葫芦、番木瓜、甜菜、菊苣、亚麻等12种作物。由转基因作物生产加工 的转基因食品和食品成分已达4000余种。其中,以大豆和玉米为原料的占90%以上。1997[size=4

  • 【转帖】转基因食品的危害和检测及评价

    80年代初,美国最早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研究。首例转基因生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GMO)于1983年问世,转基因作物(1986)批准进行田间试验,延熟保鲜番茄(1993)(Calgene公司生产)在美国批准上市,开创了转基因植物商业应用的先例。6年来,其发展更为迅速,超出人们预料。1998年全球转基因作物和种植面积达2780万公顷,1999年增至3990万公顷,增长44%。1995-1998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销售额由0.75亿美元猛增至12-15亿美元。4年间增加了20倍。迄今,美国已批准50种转基因植物产品商业化,1/4的耕地种植的是转基因作物,其中转基因抗除草剂大豆占美国大豆总面积的55%,转基因玉米占总面积的30%。美国市场上已有近4000种食品来自转基因化生物。据国际有关方面的预测,到2010年,全世界的转基因食物的种植面积将增至6000万公顷,市场总收入将达到3万亿美元,其种子收入将达到1200亿美元。因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转基因食品的新时代已经到来。随着GMO的发展,近来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一场转基因生物、食品安全性的争论。支持和反对两派争锋相对,势不两立。为此,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成为历次缔约国大会、国际和区域性组织、民间团体等讨论的重要议题之一。本文就有关转基因生物和食品存在的安全性问题、检测和评价研究综述如下。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相关的资料

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相关的仪器

  • 用途:用于筛选转基因的植物、动物及微生物;如水稻、玉米、斑马鱼、小鼠、细菌、真菌等。 应用示例:①转基因植物:土豆、玉米、甜椒、番茄、木瓜、拟南芥、棉花等;②转基因动物:兔子、小鼠、三文鱼、斑马鱼、猴子等;③转基因微生物:真菌、细菌、酵母等;④辅助解剖:如提取小鼠大脑GFP标记的背纹体;⑤基因组织特异性表达;⑥无损探伤、刑警法医检测等性能特点1.便于携带,内置电池,室内室外均可使用;2.大功率输出,无需暗室,即可激发荧光;3.直接检测,对被检测对象无伤害;4.LED寿命10万小时,可长时间使用;5.自带电量显示,支持移动充电(充电宝);6.各种波长一键切换;7.可定制波长;8.整机质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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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基因检测仪 400-860-5168转4652
    转基因检测仪检测产品简便快速,能满足食品粮油加工企业、政府、科研单位等转基因检测需求。转基因检测仪具有使用简单,操作简便和易于控制的特点。可检测粮食谷物是否为转基因产品。一、仪器特点1.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携带。轻松满足外出实验的需求。2.内置7寸高清电容屏PDA,触屏操作,简便快捷。3.Marlow高品质Peltier制冷片,结合德国高端PT1000温度传感器以及电性电阻加热补偿边缘的温度控制模式,最大升温速度7℃,最大降温速度5℃,大大缩短实验时间。4.整板3s快速采光模式,保证实验结果孔位一致性。5.简洁直观的软件引导,轻松开启检测实验。二、转基因检测仪应用领域□基础科学研究□病原体检测□肉制品掺假□转基因检测□食品安全检测□药物开发及合理用药□基因表达□水体监测三、技术参数样品容量:8x0.2ml、支持8联管适用耗材:常见透明PCR耗材,8x0.2ml排管,0.2ml单管反应体系:5-120ul反应模式体系加热/制冷模块:进口半导体热电模块温度控制范围:4°C-99℃升降温平均速率≥2°C/秒温控精度:≤±0.1°C温度均匀性:≤±0.2°C温控区域数量:多点(2点)梯度数:0个梯度温度范围:无梯度孔数:无激发光源:免维护led激发光波长范围:400-700nm检测部件:进口光电检测器检测通道数:标配1通道(FAM)、高配(选配)(FAM、VIC)适用染料和探针:FAM/SYBR Green I,VIC/HEX/CY3(选配),ROX/Texas Red(选配),Cy5,TAMARA(选配)软件功能:荧光定量PCR系统软件 实时扩增反应曲线功能 特定标本实时反应曲线显示 数据分析功能 阴阳结果自动判定功能 图形化显示功能。噪音:45 dB屏幕尺寸:7英寸(HD)触摸屏:电容式外接USB:支持数据导入导出热盖:自动压力调节外观尺寸:290(W)*308(L)*130(H)箱子尺寸:75长*38宽*19高cm净重:约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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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基因检测仪 400-860-5168转5113
    转基因检测仪由于它的快速、灵敏、费用低、检测仅需微量的DNA并且可以同时检测多个样品,正成为这一领域日趋成熟的方法之一。一、仪器用途 荧光定量PCR检测仪(荧光定量PCR仪)用于运行病毒检测实验,并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仪器既可在实验室内操作,又可用于野外科学实验,配合相应试剂,对取自待检测样本的分析物或其他分析物中的目标核酸进行快速、准确的定性检测。 转基因检测仪实验员需要经过实验室技术和仪器、软件操作的专门培训,具备熟练的相关操作技能。 转基因检测仪器通过对植物源性的检测可快速检测检测判定玉米大豆油菜等农作物产品是否为转基因产品。二、仪器特点1.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携带。轻松满足外出实验的需求。2.内置7寸高清电容屏PDA,触屏操作,简便快捷。3.Marlow高品质Peltier制冷片,结合德国gao端PT1000温度传感器以及电性电阻加热补偿边缘的温度控制模式,最大升温速度6℃,最大降温速度5℃,大大缩短实验时间。4.整板3s快速采光模式,保证实验结果孔位一致性。5.简洁直观的软件引导,轻松开启检测实验。三、荧光定量PCR检测仪应用领域□ 基础科学研究□ 病原体检测□ 肉制品掺假□ 转基因检测□ 食品安全检测□ 药物开发及合理用药□ 基因表达□ 水体监测四、技术参数样品容量:16x0.2ml、支持8联管适用耗材:常见透明PCR 耗材,8x0.2ml 排管,0.2ml 单管反应体系:5-120ul反应模式体系加热/制冷模块:进口半导体热电模块温度控制范围:4-100℃升温速度:最大升温速度≥ 6℃/S,平均升温速度2.6℃/S降温速度:最大降温速度≥ 5℃/S,平均降温速度2.6℃/S温控精度: ±0.1℃温度均匀性: ±0.1℃温控区域数量:多点(2 点)梯度数:0 个梯度温度范围:无梯度孔数:无激发光源:免维护led激发光波长范围:400-700nm检测部件:进口光电检测器检测通道数:标配 1通道(FAM)适用染料和探针:FAM/SYBR Green I软件功能:荧光定量 PCR 系统软件; 实时扩增反应曲线功能; 特定标本实时反应曲线显示; 数据分析功能; 阴阳结果自动判定功能; 图形化显示功能。噪音:45 dB屏幕尺寸:7英寸(HD)触摸屏:电容式外接USB:支持数据导入导出热盖:自动压力调节外观尺寸:(长宽高)355X200X124(mm)净重:约2.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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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相关的耗材

  • 转基因(GMO)试剂盒
    近年来,随着全球范围内转基因作物的品种和产量显著增加,全球相关监管机构对转基因产品的审批程序也愈发严格,因此为促进国际贸易,对食品和农产品进行转基因成分的检测十分必要。GMO检测分析可以在现场或在实验室中进行,具体的检测方法取决于样品的性质,测定所需灵敏度以及产品的预期市场用途。Eurofins Technologies提供广泛的转基因检测试剂盒,包括现场快速分析方法以及实验室全面检测的PCR方法。Real-time PCR 试剂盒Eurofins GeneScan在转基因分子生物检测领域的专业背景和领先地位享誉全球。为您提供转基因筛选、鉴定和定量的PCR试剂盒,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并进行日常验证。试剂盒包括常规PCR和实时荧光PCR,用于转基因生物的筛选、鉴定和定量。实时荧光PCR试剂盒:&bull GMOScreen:多重筛选转基因靶标的试剂盒,可按检测需求组合使用&bull GMOIdent:用于精确鉴定或排除转基因大豆、玉米、水稻、甜菜、棉花、亚麻籽或马铃薯中单一转基因品系的试剂盒&bull GMOQuant:定量试剂盒,用以确定并定量转基因成分,以符合标签和市场要求&bull 验证试剂盒:为GMOScreen RT 35S / NOS / FMV和GMOQuant提供验证试剂盒,包含EURL(欧盟参考实验室)推荐的相应试剂盒验证所需的所有组件Key Benefits&bull 全球最广泛的GMO检测试剂盒&bull 具备对全球转基因生物获批情况和种植情况最全面的了解&bull 定期调整检测试剂盒配置以不断满足市场需求ELISA / LFDELISA试剂盒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方法,以检测单个叶片、种子或散粮中是否存在插入基因。侧向流动试纸条可在棉花、玉米、大豆和芥菜/油菜中进行快速的现场GMO检测。
  • 转基因实时荧光PCR试剂盒
    Eurofins GeneScan Technologies 因其在转基因分子生物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产品的领先性能而享誉全球。我们用于转基因生物筛选、鉴定和定量的 PCR 方法已适应瞬息万变的当前市场形势,并每天进行验证。 • 全球范围内最广泛的转基因检测试剂盒 • 出色地掌握全球转基因生物的批准和种植情况 • 定期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检测试剂盒产品试剂盒可用于常规 PCR 或实时荧光 PCR,用于筛选、鉴定和定量。 实时荧光 PCR 试剂盒 • GMOScreen 转基因筛选: 多重筛选转基因靶标的试剂盒,可按检测需求组合使用 • GMOIdent 转基因鉴定: 用于精确鉴定或排除转基因大豆、玉米、水稻、甜菜、棉花、亚麻籽或马铃薯中单一转基因品系的试剂盒 • GMOQuant 转基因定量: 定量试剂盒,用以确定并定量转基因成分,以符合标签和市场要求 • 验证试剂盒: 为 GMOScreen RT 35S/NOS/FMV 和 GMOQuant 提供验证试剂盒,包含 EURL(欧盟参考实验室)推荐的相应试剂盒验证所需的所有组件 常规 PCR 试剂盒 • GMOScreen 35/NOS/FMV: 食品和饲料中转基因生物的通用筛选试剂盒 • GMOScreenRapeseed: 专为油菜籽筛选而设计的试剂盒
  • PriboStripTM GAT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
    1、产品介绍产品名称:PriboStripTMGAT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英文名称:PriboStripTMPeanut Rapid Test Strip货号:PRS-GM110规格:100T转基因试纸条应用双抗体夹心免疫层析的原理,样本中的抗原在侧向移动的过程中与胶体金标记的特异性单克隆抗体1结合,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继续向前方流动和NC膜检测线上特异性单克隆抗体2结合形成双抗体夹心复合物。如果样本含转基因,检测线显红色,结果为阳性;反之,检测线不显色,结果为阴性。适用于各类企业及检测机构快速检测谷物散粮以及叶片中的转基因,灵敏度可达 ppb 级别,整个检测过程只需要10 min。2、普瑞邦转基因试纸条检测产品:转基因试纸条产品名称转基因试剂盒产品名称PriboStripTMCry1Ab/Ac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PriboStripTMCry1Ab/Ac Rapid Test StripPriboFast® Cry1Ab/Ac转基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PriboFast® Cry1Ab/Ac ELISA KitPriboStripTMCry1Ab/Ac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PriboStripTMCry1Ab/Ac Rapid Test StripPriboFast® Cry1C转基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PriboFast® Cry1C ELISA KitPriboStripTMCry1C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PriboStripTMCry1C Rapid Test StripPriboFast® Cry1F转基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PriboFast® Cry1F ELISA KitPriboStripTMCry1F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PriboStripTMCry1F Rapid Test StripPriboFast® Cry2Ab转基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PriboFast® Cry2Ab ELISA KitPriboStripTMCry2Ab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PriboStripTMCry2Ab Rapid Test StripPriboFast® CP4 EPSPS转基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PriboFast® CP4 EPSPS ELISA KitPriboStripTMCP4 EPSPS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PriboStripTMCP4 EPSPS Rapid Test StripPriboFast® PAT/bar转基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PriboFast® PAT/bar ELISA KitPriboStripTMPAT/bar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PriboStripTMPAT, bar Rapid Test StripPriboFast® G10 EPSPS转基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PriboFast® G10 EPSPS ELISA KitPriboStripTMCry1Ab/Ac&CP4 EPSPS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 PriboStripTMCry1Ab/Ac&CP4 EPSPS Rapid Test StripPriboFast® 潮霉素磷酸转移酶转基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PriboFast® Hygromycin Phosphotransferase ELISA KitPriboStripTMCP4EPSPS&PAT/bar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PriboStripTMCP4 EPSPS&PAT/bar Rapid Test StripPriboFast® 新霉素磷酸转移酶转基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PriboFast® Neomycin Phosphotransferase ELISA KitPriboStripTMCry1Ab/Ac&PAT/bar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PriboStripTMCry1Ab/Ac&PAT/bar Rapid Test StripPriboFast® AM79 EPSPS转基因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PriboFast® AM79 EPSPS ELISA Kit3、关于普瑞邦 普瑞邦(Pribolab)专注于食品检测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以认证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为技术依托,先后建立四个专业性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平台,产品覆盖真菌毒素、蓝藻/海洋毒素、食品过敏原、转基因、酶法食品分析、维生素、违禁添加物等领域。尤其在生物毒素类标准品、稳定同位素内标(13C,15N)、免疫亲和柱、多功能净化柱、ELISA试剂盒/胶体金检测试纸及样品前处理仪器等产品在不同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 Pribolab始终以持续创新的态度,致力于食品安全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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