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实验室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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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实验室大全相关的资讯

  • 教育部将编制《中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大全》
    2013年6月18日,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编制出版《中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大全》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各高校及相关教育机构:   高校实验室是衡量学校综合实力、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为全面反映中国高校实验室的现状,系统整合实验室资源,使实验室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拟编制出版大型工具书《中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大全》。   此书编写整理过程中,不向参与高校收取费用,希望各高校及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配合,提供详实、准确的实验室信息,共同促进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咨询电话: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肖玲妮 010-62514751   联系方式:《中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大全》编委会   电 话:010-64129013 13681265132   传 真:010-64129748   联系人:郭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5号院4区科研楼304室   邮 编:100012   邮 箱:gxsysdq@gmail.com   网 址:www.jys.edu.cn   附件1:编制说明 附件2:入编回执 点击下载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3年6月1日   附件1:《中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大全》编制说明   一、入编范围   全国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分校办学点与军事院校等各类学校实验室。   二、入编内容要求   (一)入编模板   学校名称、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类型、实验室队伍、实验室主任、地址、邮编、电话、邮箱、网址。   正文概述:   1、实验室基本简介 2、实验室研究队伍   3、实验室装备及设施 4、实验室研究贡献   5、实验室研究方向   (二)实验室相关负责人简介、工作照   (三)实验室风采展示   1、学校标志性建筑照、大门照等。   2、实验室外景、内景、设备、领导视察照等。   (四)实验室在管理创新、发展规划、资源共享等方面文章   三、资料提供形式   文字材料、照片请以电子文本发至邮箱gxsysdq@gmail.com或打印稿清晰原照片寄至编委会。   四、编排、印刷规格   该书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分校办学点与军   事院校顺序编排,印刷规格为国际大16开,彩色插页为128克铜版纸,黑白内文页为胶版纸,豪华精装。   五、发行范围与对象   1、海内外各级各类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及科研机构。   2、全国各级各类中等职业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   3、全国各大图书馆。   4、全国各类实验室。   六、出版时间   该书以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实用性为编辑准则,并采用图书光盘相结合的跨媒体传播方式,全力打造最有效的宣传方式。   1、该书信息入编《中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大全》2015版多媒体光盘。   2、《中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大全》拟于2013年12月底截稿,于2015年3月正式出版,并通过新华书店发行到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请各高校对本次出版《中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大全》给予积极支持,尽快安排专人提供最新资料,以利我们出色地完成出版任务,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
  • 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近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 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 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中高校实验室,是指隶属于高校从事教学、 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第三条 高校实验室建设和使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第四条 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体制,重点落实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条件保障,以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内容。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第五条 校级安全责任体系(一)学校应统筹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三)设立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明确人员和分工。(四)明确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统称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职责, 建立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人员。(五)与各相关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六)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尤其要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实验室安全全周期管理工作机制。(七)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体系。(八)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九)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邮箱、电话、信箱等。第六条 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体系(一)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二)二级单位应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三)与所属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四)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建立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五)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检查,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六)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一)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二)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三)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四)实验室负责人应与相关实验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第八条 安全工作奖惩机制(一)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或个人。(二)学校应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个人和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和惩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事故责任。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 学校和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确保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并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用途,及时修订更新。第十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检查制度:对实验室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定期安全检查,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二)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先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三)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凡涉及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教学、科研项目,应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四)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应对重要危险源进行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采购和运输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储存要有专门储存场所并严格控制数量,使用时应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和详细记录,实验后产生的废物应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学处置。应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数据库,并制定危险源分级分类处置方案。(五)安全应急制度:学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应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保证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应定期检查实验防护用品 与装备、应急物资的有效性。(六)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出现实验室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在1小时内如实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抄报教育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续报。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第十一条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一)学校每年开展面向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存档记录。 (二)学校和二级单位开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内容、参加人数、效果评价等进行有效记录。(三)学校和二级单位根据实验需要,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并组织安全培训考试,新入职的教职工、新入学的学生均应参加并通过考试,对培训与考试进行有效记录。(四)实验室应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操作工艺、设备使用、试剂或气体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评估,并记录存档。第十二条 涉及重要危险源的高校应设置有学分的实验室安全课程或将安全准入教育培训纳入培养环节。第十三条 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学校和二级单位应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安全宣传、经验交流等活动,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第五章 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准入制度第十四条 开展涉及重要危险源的教学、科研活动(包括学生实验课程、毕业设计、教师科研项目、自主立项研究、学科竞赛实验课程等)之前,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应对实验项目在实验室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新录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后、进入实验室前,应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教育方案,对参与本项目的学生和工作人员等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依法履行安全告知义务。第十六条 学生的研究选题,应包含针对开展实验研究所涉及安全风险的分析、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通过审查,或者单独就该选题进行安全分析并通过审查。 第十七条 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取得准入资格后,再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第十八条 学校、二级单位或实验室应与进入实验室的相关方或外来人员签订合同或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第六章 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第十九条 经费保障(一)学校每年做好实验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保障安全工作正常运行。(二)学校应有专项经费投入实验室建设,同时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及时落实。(三)二级单位通过多元化投入,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第二十条 物资与设施保障(一)高校加强安全物资保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建立能够保障实验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二)实验室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并定期开展使用训练。(三)存在受到化学和生物伤害可能的区域,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四)重点场所安装门禁和监控设施,并有专人管理。第二十一条 加强队伍建设,有充足的人力保障(一)学校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并不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推进专业安全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二)学校和二级单位分别设立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可由在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及校外专家组成。(三)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负责人应接受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后上岗,并定期轮训。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建筑安全保障实验室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以及装修等)在论证、立项、建设以及验收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并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职能部门组织的审核后,方可实施。第七章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须向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爆炸品等购买前须经学校审批,报公安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并保留报批及审批记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购买前还须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报批同意后向定点供应商采购。第二十四条 对危险化学品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验室设置专用存放空间并科学有序存放,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符合规定要求,并按照化学试剂性质分类规范存放,化学品(含配制试剂)标签应完整清晰。第二十五条 管制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须符合治安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剧毒化学品执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有专人管理并做好贮存、领取、发放情况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1年,防盗等技防措施符合管制要求;易制毒化学品应设置专用存储区或者专柜储存并有防盗措施,其中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账册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易制爆化学品存量合规,设立专用存储区或者专柜储存并有防盗与防爆措施,符合双人双锁管理要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有专用账册,设立专用存储区或者专柜储存,专用存储区与专柜的防盗等技防措施符合管制要求,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爆炸品单独隔离、限量存储,使用、销毁按照公安部门要求执行。第二十六条 进口危险化学品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建有危险品存储区、化学实验废物贮存站,对化学实验废物集中定点存放。第二十八条 建立化学实验危废管理制度,按要求制定实验危废管理计划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实验危废进行清运、处置。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操作失误、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造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具体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相关办法。第三十条 高校应根据本规范,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具体实施办法。各类实验室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实验室标准。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49个!陕西省教育厅公布2023年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拟立项建设名单
    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经各高校遴选推荐,省教育厅形式审查、评前公示、专家评审和厅务会审议,拟立项建设49个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拟立项建设名单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31日,共7天。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三、各高校务必认真核对实验室的名称及相关信息,特别是实验室的名称,应规范、准确表述,如需要调整的,请及时书面反映。联系人:秦天红 赵晨瑶电话:029-88668673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邮箱:kjc_snedu@126.com邮编:710061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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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教育部: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国防科工委科技质量司、部直属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我部在原《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部。附件: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教 育 部 二OO三年四月十六日  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依托高等学校要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在资源分配上,计划单列,与院、系平行。第五条 重点实验室是学科建设的重点,依托高等学校应将其列入重点建设和发展的范畴。第六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第七条 重点实验室要接受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第八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教育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二)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三)编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四)审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重组、合并、降级和撤消。(五)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六)组织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验收和评估。(七)拨发、配套有关经费。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方所属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地方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二)组织地方高等学校申请重点实验室立项,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并指导运行和管理组织编报建设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和验收报告。(三)审核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四)监督项目建设和重点实验室的运行。(五)落实项目建设和重点实验室运行的配套经费。第十条 高等学校是重点实验室建设的依托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重点实验室的直接管理,主要职责是:(一)成立党委书记或校长负责的,科技、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研究生院(部)、211办(学科建设办)等部门参加的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提供开放运行经费,设立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以及提供其他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三)将重点实验室建设列入学科建设计划,支持相关学科优秀人才在实验室和院系(所)间的流动。(四)负责遴选、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聘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五)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组织做好重点实验室验收与评估的相关工作。(六)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报教育部。(七)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 立项与建设 第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的立项与建设管理主要包括立项申请、评审、计划实施、验收、调整等。第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立项申请的基本条件:(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属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明显特色。具备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项目,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二)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国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敢于创新的优秀研究群体;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三)具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手段(实验室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 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部分纯基础学科除外)。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与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四)依托单位应保证实验室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50万元),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五)一般应为重点学科,并符合重点实验室发展的总体布局。(六)国家重点实验室立项时,一般应当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重点实验室;地方高等学校申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时,一般应当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地方重点实验室。已建成的重点实验室也要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建设和发展。第十三条 符合重点实验室立项申请基本条件的高等学校,可根据有关要求,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1)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2),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审核,确保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签署配套经费及条件保障支持等意见后,以依托单位名义向教育部行文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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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 学校污水处理设备介绍:  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有废水收集单元、自动调节单元、混凝气浮自动搅拌单元、絮凝混凝助沉淀反应单元、沉降分离单元、多级高级氧化处理单元、多级分解降解处理单元、高低电位差微电解技术、电化学氧化还原、双级有机生物活性处理技术有机废水新型填料床光波催化反应,以及微生物反应池等独特的处理技术综合处理实验室内产生的有机、无机、生物类废水,有效去除废水中的COD、BOD、SS、色度和重金属离子等,针对不同的实验废水成分采用不同的处理技术和控制系统设备由人机界面操作系统操作,设备运行按PLC控制器设定的程序和PH/ORP仪设定的参数进行全自动运行,多级在线监测,针对不同废水成分和浓度,控制系统自动并按比例自动投加药品,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确保废水处理效果,同时节约药品消费量,实现全自动无人驾驶。功能特点:  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是一套自动化程度高、处理效果好、占地面积小、操作管理简便、无需专业职务的国内外各行业专用的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深受用户好评。 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食品药品检验所、产品质检所、疾控中心、环境监测、农产品质检、检验检疫、粮食检验、动物疾控、血站、畜牧、医疗机构、医院、生物制药、石油化工、企业等实验室。学校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   江苏权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江北新区一家集水处理系统生产、制造、销售、维修为一体的新兴技术企业,专业专注于超纯水仪器和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 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超纯水系统和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的全套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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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安全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发生多起安全事故。为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教育部在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中表示,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在实验室管理中杜绝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状态实时监控。如何对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这问题想必是各个高校需要重点考虑。其实只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即可对实验室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切实落实管理责任。为乐信息科技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系统符合《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依据危险源的特性和风险程度对实验室进行分类分级管控,同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严格全过程、全周期、可追溯管理,实验室分级管理、分类施策、动态调整、精准防范、安全闭环管理。通常将危险源分为化学类、生物类、机电类、辐射类、特种设备类、其他类,但可学校实际业务进行分类、分级规则自定义。实验室分级管理主要是在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室使用或存放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将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高危险等级)、二级(较高危险等级)、三级(中危险等级)、四级(一般危险等级)共四个等级。对于实验室内同一类别的危险源,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等级。为乐信息科技-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产品价值帮您实现1、全校、全院实验室分类分级情况一览无余2、危险源变动,风险等级动态调整,自动提醒3、分类分级数据可视化大屏展示4、全校、全院房间危险源种类/明细情况,全面展示查看5、危险源分布图形化展示,随时随地掌握危险源位置6、重点危险源24小时、多角度、多方式实时监测7、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数据库完善的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体系除了对实验室进行自动的分类分级,还需具备对危险源的实时监测,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紧急处置方案,通过对实验室进行分类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管理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实验室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可以提高实验室研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乐信息科技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从危险源登记、自动分类分级、到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多样化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帮助您对实验室危险源系统化辨识和管理,杜绝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状态。为乐信息科技作为实验室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已服务300+于为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让更多实验室用户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助力实验室管理更安全、更便捷、更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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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体化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由废水分类收集单元、废水调节单元、废水深度处理单元、沉降分离单元、物理处理单元、生物处理单元、废水综合净化单元等组成。 通过化学预处理、化学深度处理、斜管沉淀、多级消毒灭菌、过滤沉淀分离、高低电位差微电解技术、电化学氧化还原专利技术、两步有机生物膜净化、有机废水新灌装处理工艺综合处理实验室内产生的有机、无机、生物废水能有效去除色度和重金属离子等,针对不同实验废水组成成分采用不同方法的产品具有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无需专人值守、处理效果好、占地面积小、操作管理方便等优点。应用范围:  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广泛应用于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生物制药、疾控中心、环鉴、产品质检、药品检验、血站、畜牧、医院、企业等实验室、化验室废水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按废水综合排放标准  设计的基础:  1、实验室综合废液来源:实验室收集及废弃的药品、试剂、试剂等综合废液;  2、实验室综合废液处理量:日产水量L/D;  3、实验室综合废液成分:无机物、有机物、生物类废水等;  1 )无机物)重金属离子、酸碱PH、卤素离子及其他非金属离子等;  a、重金属离子:汞、镉、铬、铅、锰、银、镍、锌、铜、铝、砷等金属阳离子及处于络合状态重金属离子团( Cr2O7)2)、)、)、AuCN ) 一种污染物除外。  b、酸碱PH (硝酸、盐酸、硫酸、双氧水、氯化钙等;  2 )有机物类)有机溶剂、苯类、氯苯类、硝基苯类、油脂类、生物素、糖类、蛋白质等;  3 )生物系统:病原体、细菌、病毒、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原、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真菌、布鲁氏杆菌、炭疽菌衣原体等;  4、实验室废水处理后标准: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也可按用户要求将废水按国家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中的一、二级标准及定制要求处理。一体化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功能特点:  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实用性广,能适应各类实验室废水处理的集中中控,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单,性能稳定,不需要担任专人职务; “一站式”一体化设计,外形美观,占地面积小; 运行成本低,寿命长,抗维护方便的酸碱腐蚀,噪声小,功率小,多重安全保护,运行成本低。 动态化运行,数字化液晶显示各项运行指标; 能够实现高低压自动保护功能、漏水、漏电自动保护功能; 定时关闭,无废水保护功能,可实现水箱液位保护功能; 模块化集成技术,处理效果好,不产生废渣、废水等二次污染; 采用国际先进的生化处理技术,采用废水中有机物和无机物一体化处理的若干先进专利技术对废水进行多级处理净化,达到了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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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unsell土壤比色卡
    用途:Munsell土壤比色卡是一种基于土壤颜色给进行分级的工具,在美国有超过55年的使用历史,具有很好的一致性和可靠性。采用防水设计,可以很方便的让使用者在野外进行土壤颜色评估。应用领域:大学和高等学校、林业、环境和土壤科学、建筑、景观美化、地质学和考古学等领域。技术规格:标准颜色数量440种颜色命名采用了ISCC-NBS色名表示法标记希腊字母标记整本尺寸15.24×19.69×2.54 cm单独色页尺寸11.11×18.42 cm重量1kg产地:美国
  • 特氟龙PFA50ml坩埚透明耐强酸强碱本底值低实验室专用
    PFA坩埚PFA坩埚:可溶性聚四氟乙烯坩埚、特氟龙坩埚、耐高温坩埚;透明,非凡的化学耐受性和耐热稳定性,几乎可耐受各种强酸、强碱、王水、魔酸、氢氟酸和有机溶剂等所有的化学溶剂高热稳定性,透明度好,平滑的表面;上粗下细的设计:能使样品更好更快的挥发,完成消解或赶酸的实验步骤用于消解样品、赶酸、煮沸、蒸干等处理,需在石棉网上使用,不可直接接触明火低析出:极低的金属离子溶出和析出,是储存标准物质、强腐蚀性、昂贵超高纯试剂的极佳器皿;耐高低温:使用温度-200~+260℃;无记忆效应;防污染:极低的金属元素空白值低; 非常适用于痕量、超痕量分析、同位素分析等高端实验室,是目前国内外最洁净的实验分析器皿;符合最高等级实验室或检测机构以及医学检测、微量检测等对实验用具的高标准要求,专用于痕量分析和盛装高纯有机溶剂(例如:高纯水、强酸强碱、氢氟酸、丙酮等有机溶剂、乙醇等醇类);10、符合ISO 7056标准;11、产品规格参考表:品名规格(ml)材质耐温PFA坩埚30PFA-200~260℃ 50100250500 12、PFA系列产品:取样瓶、洗瓶、滴瓶、容量瓶、量杯、烧杯、离心管、消解管、溶样罐、消解瓶、各种管类、接头阀门类、洗气瓶、各厂家微波消解罐盖子以及其他定制产品等。详情请来电咨询!
  • Nalgene 6310,6311 实验室用笔;实验室记号笔
    Nalgene 6310,6311 实验室用笔;实验室记号笔?签字笔中的快干黑色墨水为特殊配方,与PolyPaper- 起使用可以提供最佳的防水、防化学性。是在塑料或玻璃材质上书写的理想选择。笔盖上有方便的口袋夹。目录编号6310 产品为细尖笔,目录编号6311 产品为粗尖笔。订货信息:Nalgene 6310,6311 实验室用笔;实验室记号笔目录编号 6310-1000每盒数量4每箱数量12目录编号 6311-1000每盒数量4每箱数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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