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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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相关的资讯

  • 莱芜机动车安检中心新上4条检测线
    为彻底解决莱芜市审车难的问题,市交警支队将增加检测能力作为2010年的重要工作提上了工作议程。经过几个月的紧张施工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在南冶市车管所院内扩建两条检测线,在里辛开发区交警二大队车管所院内新建4条检测线,加上南冶市车管所和西关一大队车管所原有的 检测线,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共有8条检测线,日检测能力达近千辆,彻底解决了审车难的问题。现在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各检测线每天检测合格300多辆各型车辆,由于检测能力充足,没有出现排队等候的现象,基本上是随到随上线检测。各检测线都开展了免费代驾业务,广大有车群众可以就近到市车管所和交警一、二大队车管所检验车辆。
  • 咸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中心开业运营
    3月12日,咸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中心开业运营,这将极大缓解我市机动车检测能力不足、检测场地车辆堵塞的紧张状况。市委常委、副市长高中印出席开业运营典礼,并为检测中心揭牌。   咸阳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中心是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示范场站,位于市区西郊宝泉路边,总投资1400万元,配套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线9条,安全技术检测线2条,所有检测线的自动化控制程度非常高。中心运营后,可依据即将执行的新国标要求,年检测机动车辆7万台次,能有效促进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双创”工作。为了确保检测质量和满足群众需求,环保部门将安排驻站工作人员负责数据审验和环保标志发放,交警支队将安排驻站民警负责安全技术数据审验及签章,行政部门证件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可实现一站式办公,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据了解,稳态工况法检测机动车排气是给机动车施加一定的负荷,在模拟道路行驶的情况下,检测排出的污染物浓度,其检测结果能更准确反映机动车的真实状态。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安排,今年7月1日起,将全面淘汰目前所有检测机构的怠速检测方法,而采用稳态工况法进行检测。
  • 质检总局发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办法
    总局第121号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10.13   第121号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检测的活动,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的初次安全技术检验和登记后的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本办法所称安检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并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安检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依法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检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机动车实施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第二章 安检机构资格许可   第六条 安检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检测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对安检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   安检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决定和发证。   第八条 安检机构的计量认证管理依照计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安检机构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的申请及其受理、现场审查、发证应当一并办理。   第十条 申请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需要的,并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的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有齐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等技术规范文件资料   (四)具有申请检测车辆类型和项目所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设备及其校准设备   (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应当通过合法有效的型式认定,在用计量器具应当依法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六)具有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设施、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法人证明及复印件   (三)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四)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证书及复印件   (五)检测线配置明细以及检测、校准设备清单   (六)地理位置、场地及厂房平面图,相应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七)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受理的规定,根据申请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审查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审查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   第十四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审查和决定的程序、期限等规定,作出是否批准检验资格许可的决定。   第十五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向获得检验资格许可的申请人颁发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   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的式样、编号规则和检验专用印章的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   第十六条 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有效期为3年。   安检机构检验资格有效期期满,继续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安检机构迁址、改建或增加检测线的应当及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的受理、审查和决定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章 安检机构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安检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   第十八条 安检机构应当保持信息系统通畅,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信息。   第十九条 安检机构应当保证在用设备正常完好,在用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并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定期参加检验能力比对试验。   第二十条 安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安检机构应当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检验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 安检机构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每年1月底之前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   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安检机构基本情况   (二)机动车年检验车型及其数量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开展情况   (三)在用检测设备的变更情况和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情况   (四)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及变更情况   (五)投诉、异议处理情况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安检机构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中发现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安检机构如需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3个月以上的,应当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上交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并于停业前1个月向社会公告。   安检机构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1年以上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第二十五条 安检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许可证书   (二)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三)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   (四)未经检验即出具检验报告等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行为   (五)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六)使用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检验工作   (七)无正当理由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   (八)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查阅原始检验记录、检验报告   (二)现场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过程   (三)检验能力比对试验   (四)审核年度工作报告   (五)听取有关方面对安检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评价   (六)调查处理投诉案件   (七)联网监察或者其他能够反映安检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方式。   第二十七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在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并将情况通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投诉举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在监督检查或者受理投诉举报时,发现安检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应当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未取得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擅自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安检机构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证书的   (二)未按照规定参加检验能力比对试验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逾期未改的   (四)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擅自迁址、改建或增加检测线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第三十三条 安检机构使用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安检机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或检验信息的   (二)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的   (三)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的。   第三十五条 安检机构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3个月以上,未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或未上交检验资格证书、检验专用印章的,或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未向社会公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安检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未经检验即出具检验报告等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人员在检验活动中接受贿赂,以职谋私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撤销其考核合格资质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三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安检机构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承担进出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军用及特殊管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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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相关的论坛

  • 两个机动车检测线间比对结果评价?

    请问如何做两个机动车检测线间结果比对的分析,之前只是看两个报告结果的评价一致性,但现在看来是太肤浅了,请问同行的高手们,该怎么评价,具体分析过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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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相关的仪器

  • 产品名称: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 产品型号:Gasboard-6100Gasboard-6100采?双摄像头结构和精密光学系统进?寻光定位和测量分析,结合数字图像处理和运动控制技术组成智能化测量系统。实现对前照灯远光,近光各项参数的全?动快速准确测量。满??辆?素灯、氙?灯、LED及各种灯型的检测,适?于机动?安全技术/综合性能联?检测、汽?制造?总装(质保)检测线和机动?维修部?的维修保养检测。*符合《机动?运?安全技术条件》GB 7528-2017的要求*符合《机动?安全技术检验项?和?法》GB 38900-2020的要求     先进的光学系统,可快速精准的对各类型的前照灯进行各项参数的检测 仪器自备大屏幕液晶显示器,调灯操作更便捷 仪器具备自动判别技术,可排除外来光干扰,自动追光和定位精度高 检测仪配备高性能嵌入式处理器进行数据采集、分析 配置强大的软件功能,仪器操作、校准、故障自检更简单方便 可快速分解和组装,便于移动,操作方便、测量准确 提供丰富可靠的通讯协议,方便原检测系统对更换灯光仪的要求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示值误差≤±10%(相对误差)光轴偏移值(角)在检定范围内的任意值时,示值误差≤±12%远光光轴偏移量示值误差: 不大于±3.2cm/dam (±10′)示值间差: 不大于±3.2cm/dam(±10′)近光光轴偏移量示值误差: 不大于±3.2cm/dam (±10′)车灯高度示值误差: 不大于±10mm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40)℃工作电源AC220V,250W 测量范围发光强度(0~120000)cd远光光轴偏移量垂直方向:上2°30′ ~ 下3°水平方向:左3°~ 右3°近光光轴偏移量垂直方向:上2°30′~下3°水平方向:左3°~右3°车灯高度(350~1400) mm示值误差发光强度 产品规格外型尺寸800×670×1700(mm)仪器重量约100 kg机动?安全技术/综合性能检测线联网检测、汽?制造?总装(质保)检测线和机动?维修部?的维修保养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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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牌:久滨型号:JB-600名称:汽车ABS检测仪一、产品概述:  JB-600机动车ABS测试仪,以GB/T 13594-2003《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及欧标 ECE R13附件13为依据,以车轮滑移率直接定量测评ABS控制水平,另外还可以测量车辆的附着系数利用率和汽车刹车储能装置的性能。  JB-600机动车ABS测试仪,以意法半导体公司CORTEX-M3内核STM32处理器担任车速/轮速数据同步采集,由笔记本电脑担任数据/曲线的计算、处理及显示,可完成GB/T 13594-2003 所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  JB-600机动车ABS测试仪,属机动车相关专业的科研机构、检测中心、大专院校、制造厂商等单位从事ABS 的技术研发、性能测试、教学实验、产品质检必备的专用试验设备。二、优势及特点:  车速传感器可采用GPS传感器或非接触光电传感器,轮速传感器采用高精度进口传感器,测试精确。系统配有USB接口和SD卡接口,测试数据以文件形式存储在SD卡中,方便后期数据处理。三、仪器构成:  JB-600型ABS测试主机  选用ARM公司CORTEX-M3微处理器担任车速、轮速数据同步采集,由USB接口、串口与笔记本电脑作数据通信。也可将测试数据存储在JB-600测试主机的SD卡中,再进行后期数据处理。四、规格:1.仪器输入:车速1路;轮速4路;外控1路。2.仪器输出:USB接口;RS232接口;SD卡数据存储口;外显接口。3.电源功耗:车辆电源12V;4.外形重量:370(长)×260(宽)×90(高)mm;主机重量:2.0kg。5.车速传感器6.轮速传感器  由安装支架和光电脉冲编码器组成;其可固定在4、5、6个轮胎螺栓的螺母上,编码器的码盘通过连接件与车轮同轴旋转;输出200脉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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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系统概述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VERS1000主要包括移动改装检测车一辆(全顺福特,17座黄牌车/15座蓝牌车 )、尾气遥感检测设备一套、手持式汽车尾气检测设备2套、打印显示及辅助设备、工具一套。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VERS1000用于环保执法部门对行驶车辆的排气污染物进行实时遥感检测的系统。该系统主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HJ 845-2017《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和JB/T 11996-2014《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用于满足环保执法部门及第三方运营机构对机动车尾气快速大量筛选高排放车辆、临时机动的根本性要求。 该系统采用光谱学测量技术原理,对机动车尾气中的各污染物组分进行实时测量,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和压燃式发动机的各类机动车辆的尾气检测。对尾气中的CO/CO2采用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TDLAS进行测量;对NO/HC采用差分吸收光谱技术DOAS进行测量;对烟度/光吸收系数采用绿激光透光率原理进行测量。同时,系统还集成了基于电子时基的车速加速度测量功能,操作安全方便、快速、高效,是自动监测机动车尾气的先进技术,该尾气测量系统具有较为方便的通信协议,可方便与机动车尾气网络监督管系统、大气污染综合管理系统集成对接。2.符合标准HJ 845-2017《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JB/T 11996-2014《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条件》;3.技术参数测量项目测量范围测量精度 一、尾气检测模块CO0%-10.0%读数值的±10%或绝对值误差的±0.25x10-2,取最大值CO20%-16%读数值的±10%或绝对值误差的±0.25x10-2,取最大值NO≦10,000ppm读数值的±10%或绝对值误差的±20x10-6,取最大值HC≦10,000ppm读数值的±10%或绝对值误差的±10x10-6,取最大值CO/CO20-1.4读数值的±5%NO/CO20-0.125读数值的±5%HC/CO20-0.14读数值的±5%不透光度0-100%读数值的±5%或绝对误差的±2%烟度因子0-100%读数值的±10%重复性0-50各污染物组份示值误差模的1/2工作温度-25℃-50℃工作环境无雨雾雪、无明显扬尘湿度5%-95%(非冷凝)存储温度-30℃-60℃电源AC 220V或DC 24V压力85-110kPa直流24V可连续工作8小时功率150W系统处理周期<1秒通信方式无线WIFI/ 有线宽带检测光路高度20-40cm检测双光长度12m系统处于周期<0.7s二、速度加速度(电子时基)速度测量范围:1-100km/h测量精度:1-50km/h ≦ ±1.5km/h /50-100km/h ≦ ±3.0km/h加速度测量误差≦ ±0.22m/s2响应时间小于0.5ms三、环境气象温度-40℃-50℃±0.5℃湿度5%-95%准确度为满量程的±3%,非湿球湿度计大气压力70-106kPa±5%风速0-20m/s测量精度±10%,分辨率0.1m/s,有方向指示功能坡度-5o--+90o0.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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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相关的耗材

  • 安捷伦 阀与定量管及阀管线 G3440-60620 阀管,1/16英寸,0.25 x 1000 mm,检测线,镍
    部件号 :G3440-60620G3440-60620, Valve tubing, 1/16 in, 0.25 x 1000 mm, detector line, nickelG3440-60620,阀管,1/16英寸,0.25 x 1000 mm,检测线,镍
  • 玉米赤霉烯酮定量检测仪
    玉米赤霉烯酮定量检测仪根据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小麦玉米赤霉烯酮检测也将纳入小麦入库必检项目,由此可见小麦真菌毒素检测重点项目不仅仅只有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的检测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检测呕吐毒素的同时,快速、准确、定量的检测小麦中玉米赤霉烯酮,是小麦安全入库的重要保障。 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赤霉烯酮快速定量检测仪可快速准确测定出玉米、大米大麦、小麦、花生、粮油等食品乳制品、谷物及饲料和饲料原料中的真菌毒素含量,广泛应用于粮油监测中心、粮油饲料生产加工、食品加工贸易、面粉厂、粮食局、畜禽养殖户自查、工商质监部门用于市场快速筛查等 深芬仪器玉米赤霉烯酮快速定量检测仪应用时间分辨荧光竞争抑制免疫层析的原理,当将样品滴加在加样区时,样品中的待测物与结合垫中的荧光微球标记抗体结合并通过毛细作用向前层析,当达到检测区后,检测线 T 线上固定的抗原与剩余的部分荧光微球标记抗体结合,检测线 T 线上结合的荧光微球标记抗体的量与样品中待测物的量成反比,质控线 C 线结合的荧光标记物样品中待测物的量无关,其它荧光标记物继续层析达到吸收区。层析结束后,用检测仪读取 T 线和 C 线的荧光强度并计算 T/C 值,通过仪器内置的标准曲线即可计算出样品中待测物的含量。 产品优势:1.仪器使用寿命长:采用高性能LED光源,金属丝杆设计,非连续工作模式,使用寿命可达10年;2.液晶触摸屏7英寸中文显示,人性化操作界面,读数准确、直观;3.本仪器具备数据储存功能,接口方式采用USB、RS232等设计,方便数据的存储和相关处理;4.自动保存检测结果,数据存储量大,内置微型打印机,可实时打印检测结果;5.支持网络通信(wifi、网络端口),可以进行数据传输功能(选配定制功能);6.内置六通道试剂温度生化培养装置,解决不同区域温度对数据的影响; 7.封闭式检测仓门设计,避免灰尘进入仪器内部,延长仪器使用寿命;8.配置齐全:所需设备、试剂、耗材一站式提供,开箱即检;9.内置标准曲线,通过ID卡导入标准曲线,无需检测时再做标准曲线,既节省了成本,也避免了操作人员与霉菌毒素的接触,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10.整机支持按客户要求定制(ODM加工及OEM项目合作) 技术参数:1.激发光谱中心波长:365nm2.接收光谱中心波长:610nm 3.准确度:CV值≤1% 4.吸光度重复性:±0.0055.通 讯 接 口: USB、RS232、网口/wifi(选配)6.电 源:电源适配器(输入120~240VAC,频率: 50~60HZ;输出DC15V5A)7.仪器工作环境: 7.1温度: 5~40℃。7.2湿度: 5%-80%,无凝结。7.3大气压力:86.0Kpa-106.0Kpa。 7.4仪器放置于平整操作台上周围无强磁场、电场干扰。8.检测结果报告:可准确报告出检测项目、被测物质的浓度、检测单位、被检查单位、检验员、检测时间、检测限等信息可在触摸屏上显示,可通过仪器内置打印机输出 以上是玉米赤霉烯酮定量检测仪的产品信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于真菌毒素检测仪产品资料;请致电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 玉米毒素快速检测仪器
    玉米毒素快速检测仪器河南供应商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CSY-YG701玉米毒素快速检测仪器可快速准确测定出玉米、大米大麦、小麦、花生、粮油等食品乳制品、谷物及饲料和饲料原料中的真菌毒素含量(呕吐毒素、黄曲霉、玉米赤霉烯酮等),广泛应用于粮油监测中心、粮油饲料生产加工、食品加工贸易、面粉厂、粮食局、畜禽养殖户自查、工商质监部门用于市场快速筛查等 CSY-YG701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原理:时间分辨荧光竞争抑制免疫层析法,当将样品滴加在加样区时,样品中的待测物与结合垫中的荧光微球标记抗体结合并通过毛细作用向前层析,当达到检测区后,检测线 T 线上固定的抗原与剩余的部分荧光微球标记抗体结合,检测线 T 线上结合的荧光微球标记抗体的量与样品中待测物的量成反比,质控线 C 线结合的荧光标记物样品中待测物的量无关,其它荧光标记物继续层析达到吸收区。层析结束后,用CSY-YG701读取 T 线和 C 线的荧光强度并计算 T/C 值,通过仪器内置的标准曲线即可计算出样品中待测物的含量。 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组成:CSY-YG701检测仪主机、一体化拉杆箱包装、台式电子天平、可调移液器、移液枪头、计时器、离心机、粉粹机、涡旋振荡器、取样勺、采样瓶、离心管、镊子、留样密封袋、标签纸、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定量检测卡等。 产品优势:1.仪器使用寿命长:采用高性能LED光源,金属丝杆设计,非连续工作模式,使用寿命可达10年;2.液晶触摸屏7英寸中文显示,人性化操作界面,读数准确、直观;3.本仪器具备数据储存功能,接口方式采用USB、RS232等设计,方便数据的存储和相关处理;4.自动保存检测结果,数据存储量大,内置微型打印机,可实时打印检测结果;5.支持网络通信(wifi、网络端口),可以进行数据传输功能(选配定制功能);6.内置六通道试剂温度生化培养装置,解决不同区域温度对数据的影响;7.封闭式检测仓门设计,避免灰尘进入仪器内部,延长仪器使用寿命; 8.配置齐全:所需设备、试剂、耗材一站式提供,开箱即检;9.内置标准曲线,通过ID卡导入标准曲线,无需检测时再做标准曲线,既节省了成本,也避免了操作人员与霉菌毒素的接触,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10.整机支持按客户要求定制(ODM加工及OEM项目合作) 技术参数:1、屏幕:7寸触摸屏2、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3、重复性:CV<3% 4、稳定性:CV<3%5、台间差:CV<3%6、检测通道:单通道定量检测结果7、前处理:≤15分钟(根据项目而定)8、检测时间:<10s可对样本进行定性、半定量检测9、检测结果报告:可准确报告出检测项目、被测物质的浓度、检测单位、被检查单位、检验员、检测时间、检测限等信息可在触摸屏上显示,可通过仪器内置打印机输出10、连接方式:USB接口,串口,网口11、数据传输:USB 以及网口(升级wifi)12、检测器:光电源 , 波长:365nm/610nm13、一体化拉杆箱包装(详见配置清单) 以上是CSY-YG701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技术参数,如果您想了解有关于CSY-YG701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操作说明书以及其他问题,请致电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夏经理玉米毒素快速检测仪器河南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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