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丁津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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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安全标准大修订 禁鲜令解除利好巴氏奶企业

    近日,由国家七部委联同乳业协会起草的最新《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此前多达160余项的安全标准被化繁为简。“几家欢乐几家愁”。各项乳品安全标准即将来临的这一次“大修订”,给“三聚氰胺”风波后的中国乳业又带来了调整的契机。 [B]复原乳须标注考验企业诚信[/B]全部用乳粉生产的调制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字样。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调制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乳的百分比。专家解读:“复原乳”是指把浓缩乳(炼乳)或乳粉,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复原乳与生鲜牛奶的营养成分不同。“复原乳”在经过两次超高温处理后,营养成分有所流失;而生鲜奶中的营养成分基本保存。乳业专家王丁棉表示,基于复原乳在多次还原过程中营养价值的流失,一般还是不被消费者认可。复原乳制品在与鲜奶制品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但由于没有硬性规定,多数企业生产的复原乳制品都不做标明。今后,企业在执行此条款时诚信度也会经受深度考验。此条款若得以实施,为了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企业势必会加大生鲜奶制品的投入力度,收窄复原乳制品的产销。[B]三指标解禁恐致酸奶营养降低[/B]发酵乳产品的标准中,对脱脂和部分脱脂产品的脂肪指标不做要求;删除了调制酸乳产品中非脂乳固体指标;删除了总固形物指标。专家解读:东方艾格乳业分析师陈连芳介绍,酸奶的固形物组成包括乳蛋白、乳脂肪、维生素、乳糖和矿物质等。而上述指标放宽后,今后酸奶产品在固形物指标上选择空间过大,酸奶的营养很难得到保证。王丁棉认为,酸奶的创新多是在口味上做文章。新标对发酵乳标准的解禁给了一些非传统意义上的乳饮品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可以任意加入果粒、麦片等辅料开发新的口味,尤其是给乳饮料的开发提供了更大空间。目前这种非主流的产品很流行,娃哈哈的“营养快线”和旺仔牛奶这两个品牌的年销售额都超过40亿元以上,小洋人也超过20亿元。可口可乐、汇源等企业也已经参与进来。今后非主流产品会引领酸奶板块的市场。[B]“禁鲜令”解除利好巴氏奶企业[/B]巴氏杀菌乳产品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鲜牛奶/乳”。专家解读:2006年6月1日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加工食品(包括乳制品)不得称鲜”。因此,凡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鲜奶”,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而此次巴氏奶的“禁鲜令”终于得以解除。中投顾问食品行业首席研究员陈晨认为,光明、三元等巴氏奶企业有望借助明确后的标识,进一步获得市场认可。王丁棉也认为,“巴氏奶”和“常温奶”在标识上的区分,将使得光明、三元为代表的“巴氏奶”和以蒙牛、伊利为代表的“常温奶”两大阵营竞争加剧。但由于巴氏奶保质期为3-7日,而常温奶可以保质期长达6-8个月。对冷链要求过高的巴氏奶不会很快挤压常温奶的市场份额。来源:凤凰网

  • 美国拟修订系列关于儿童用品认证的适用规则、禁令、标准,以及法规

    2011年11月25日美国发布通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拟修订关于儿童用品认证的适用规则、禁令、标准,以及法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提议修订其关于产品认证的测试和标签的法规。该规则提案将针对具有代表性的样品的测试,以确保儿童用品继续遵守所有适用的规则、禁令、标准,以及法规。该规则提案同样还将规定与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测试相关的保存记录要求。我们采取此行动执行H.R. 2715 (Pub. L. 112-28)的部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还征求关于与确保遵守所有适用的消费品安全规则、禁令、标准,或法规相一致的减少第三方测试要求成本的时机的公众评议意见。第三方测试要求适用于属于儿童用品安全规则的大多数儿童用品。我们依照经H.R. 2715, 公共法律112-28修订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A”)第14(i)(3)(A)项采取此行动。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也正在发布一项最终规则,关于依靠消费品的任何一个组成部件,或另一方的成品,或二者的测试或认证,证明某种消费品全部或部分遵守所有支持儿童用品认证(“CPC”)的适用规则、禁令、标准,以及法规;作为标准和儿童用品继续测试议定书的部分;或达到所有其它规则、禁令、标准、准则、政策,或者尚未直接针对组成部件测试的消费品测试议定书要求的条件和要求。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A2LA)认可实验室,国家质检总局(AQSIQ)、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检验机构,具备国际电工委员会(IEC)CB资质,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下属综合性实验室,是深圳市 “高新技术企业”。 此文章摘自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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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国食品标准局商讨起草双酚A禁令
    英国食品标准局(FSA)12月23日召开磋商会议,商议起草相关国家条例以执行欧盟关于婴儿(大于12个月)喂食用具中双酚A(BPA)的禁令。食品标准局渴望能听取到各利益相关方的就此国家条例(草案)的相关建议。   关于双酚A   双酚A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使塑料更加透明,坚固,耐冲击。它几乎被应用于各种产品当中,从汽车头灯到食品储存容器,也包括婴儿喂食用具。BPA也被用于罐头食品的内层涂料当中,用于防止因罐体腐蚀而对食物或饮料造成污染。研究表明只有非常微量的BPA会从包装中迁移到食物和饮料当中,根据每日允许摄入量,现已制定了食品接触性材料中BPA的法定限量。   相关欧盟指令   由于消费者对BPA的持续关注,欧盟委员会已于2010年11月实施了关于婴儿喂食器具中BPA的禁令。而相关行业也已采取自愿行为,限制在婴儿奶瓶生产中使用BPA。   来自欧盟食品安全局专家小组的最新科学评估报告表明:截至目前,都还没有新的证据表明有必要修改现行的对于BPA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而英国食品标准局对于BPA的观点认为,目前食品接触性材料中BPA的暴露量对消费者的健康并不构成风险(包括婴儿)。但同时FSA也不得不承认,目前消费者对于婴儿饮食用具中BPA的关注程度实在是太高了。
  • 卫生部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膨化食品拟禁铝
    卫生部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限制含铝添加剂使用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结果显示,我国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定的每周耐受摄入量(2mg/kg体重/周)。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   为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量,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拟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其中包括删除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发酵面制品的使用规定,以及撤销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并删除其使用规定。   相关报道:卫生部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膨化食品拟禁铝   15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规定,以解决我国居民铝摄入量超量问题,其中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从总体品种上看,卫生部共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北方60%居民铝摄入超量   据了解,标准修订在2011年立项,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等机构参与。其间工作组召开了10多次标准修订会议,完成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等内容修订工作。   据了解,2011年6月,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74次大会上,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修订为每公斤体重2mg。参考这一评价结果,我国评估中心2011年组织的对食品中铝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全人群平均膳食铝摄入量低于2mg/kg体重/周 但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量。   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北方地区居民由于面食消费量高,有60%居民的铝摄入量超量。相比之下,我国膳食铝摄入量高于其他国家。显示我国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居民膳食铝摄入量,以降低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据此,评估中心研究结果建议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成为儿童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   明确油条等含铝添加剂规定   根据评估结果,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因此新标准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油炸面制品”和“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并规定了使用量和残留量。这意味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大大缩小。
  • 国务院要求各地抓紧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中新网3月7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抓紧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统一、科学依据 抓紧制定、完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通知称,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这部法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于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 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 食品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指导。   二、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及县级以上各级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既要避免职责交叉,又要防止监管空白,确保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要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食品检验资源等的整合、共享 要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各级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要明确、细化各监管环节的衔接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对不履行沟通协作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后果的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级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履行部门间的信息通报等责任,加强主动沟通和相互协作,努力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   食品安全法实施一段时间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法律执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执法情况检查,研究、解决法律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改进执法工作。   三、抓紧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统一、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依据。卫生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抓紧整合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尽快完成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优先制定、修订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的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表明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卫生部要立即依法组织开展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有关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卫生部及省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程序,确保标准内容科学、合理。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各级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各监管部门依据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实施食品安全监管。   四、抓紧制定、完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   国务院将根据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与食品安全法同时施行 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制定的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及时提出有关制度设计的建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配套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现行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及时废止与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或者修订、废止其中与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内容,及时提出废止或者修订与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起草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的程序,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样品并不得收取检验费用及其他任何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执行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给予经费保障,对增强食品检验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等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要坚决杜绝监管部门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向管理相对人违法收取费用的现象。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对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违法收取费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六、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反映强烈。为切实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国务院已做出部署,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各项制度入手,加强监督和诚信建设,系统、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负总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各级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做好违法添加非食品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禽畜屠宰和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集中整顿。要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对食品安全法实施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四日

另丁津标准品相关的仪器

  • ChemTron TL 5000 标准型滴定仪产品介绍:优莱博新型滴定仪 TL 5000 是之前畅销机型 TLeasy 的升级版本;如果您正在寻找一款使用简易方便,外观流行时尚的原装进口自动电位滴定仪,满足试验精度高、工作品 质高的要求,那么来自德国的 TL 5000 一定是理想选择! pH/mV 滴定分辨率极高,可配套 pH/mV 电极,银电极等; 可连接 Pt1000 和 NTC 30 温度传感器进行自动温度补偿; 内置很多标准滴定方法,如:FOS/TAC, 总碱度、总酸度、氯化物等; 在等当点滴定中,可选择切换 DET(动态滴定)模式或 MET(等量滴定)模式; 在终点滴定中,可选择切换 pH 终点滴定或 mV 终点滴定模式; 此外,TL5000 还拥有手动滴定模式,自动分液功能,超小机型,多种应用。TL5000 在水/ 废水及环境监测中的典型应用 pH 滴定,总碱度(p+v-value) FOS/TAC 滴定 高锰酸盐指数(氧化数)和 COD 凯氏定氮中滴定 氯离子滴定 氨氮滴定TL5000 在食品分析中的典型应用 盐含量滴定—氯离子、氯化钠,如右图滴定结果及滴定曲线 pH 滴定,如酒品、饮料、以及其它食品中的总酸值滴定 维生素 C 滴定 蛋白质含量测定(通过凯氏定氮法确定牛奶及奶制品中的蛋白质含量) 碘量法及过氧化值滴定ChemTron TL 5000 标准型滴定仪技术参数型号TL 5000显示3.5 英寸 -1/4VGA TFT 高清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滴定曲线操控触摸屏 / 键盘 / 鼠标测量方法15 种应用类型手动滴定、精密移液、自动电位滴定、pH 终点滴定、 动态和线性滴定PH/Mv 电极接口DIN 19262 or BNC永停滴定接口无温度电极接口Pt 1000/NTC 30测量范围-3.0…17.00pH,-1900…+1900mV, -30…+115℃解析度0.01pH,1mV,0.1℃精度0.05 ± 1 Digit (pH), 1.0 ± 1 Digit(mV), 0.5K ± 1 Digit (℃ )滴定管型号20/50ml 可选分注活塞精度8000步打印机可连接(USB-A)天平可连接(RS-232-2)连续滴定单元无法连接滴定软件无法连接无线电极识别功能无法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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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零点仪 400-860-5168转2006
    仪器简介: 随着产品性能的不断改善,有些参数将有所改变,我们随时为您提供最新技术情况.如果您需要了解产品的详细资料请与本公司市场部联系技术参数: 型 号 规格(mm) 控温范围 精 度 冷却方式 备 注 JZ-1 标准零点仪 Ф50× 180× 1孔 0℃ ± 0.1 风冷 JZ-2 标准零点仪 Ф8× 180× 5孔 0℃ ± 0.2 风冷 JZ-3 标准低温槽 Ф12× 5孔 Ф8× 5孔 (温度擂孔) 室温~40℃ 水平△T&le 0.015 垂直△T&le 0.03 水冷 JJG-2 精密自控 恒温水槽 槽体Ф720× 550 工作室Ф190× 370 室温~100℃ JLG-2 钢轨测温计检定仅 720× 62 0~-40℃ ± 0.1 水冷 恒温水俗 260× 260× 160 10~50℃ 1℃ 水冷 半导体 ZYL-J 饱和蒸气压 试验器压力 校正仪 GD8017 ASTMD323 压力范围 0~0.6Mpa 雷德法 饱和蒸汽压 试样低温箱300× 250× 3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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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频正弦干扰测试系统LFS-1000 产品简介LFS-1000是凌世研制的全新智能化高集成度的低频干扰测试系统。一体机设计,内置信号源、音频功率放大器等。配合附件可完成低频正弦干扰测试的要求,即7637-4中的B波形测试要求。可完成全自动校准及自动测试。可选择外置功率放大器,且设备可单独使用 符合标准ISO 7637-4;TS 7637-4;ISO 21498-2;BMW GS 95023;Mercedes MBN LV 123;Volkswagen VW 80303/80300 应用领域 适用于有电气独立驱动的道路车辆(例如,纯电动汽车(BEV)、混合动力汽车(HEV)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装用的电气系统 技术特点一体化设计,内置信号源、音频功率放大器;软件控制,自动完成校准及测试技术参数 规格型号LFS-1000名称低频正弦干扰测试系统主要技术参数频率范围3 kHz~300 kHz频率步进线性,对数输出电压0.5 V~30 V(=30 kHz)0.5 V~20 V(30 kHz)分辨率0.1 V额定电流16A驻留时间1~10s信号发生器参数频率特性正弦波1uHz~10MHz分辨率1uHz准确度±(1ppm+10pHz),18℃~28℃正弦波频谱纯度谐波-55dBc非谐波-60dBc相位噪声典型(0dBm,10kHz偏移)10MHz:-105dBc/Hz输出特性范围1.0mVpp至20Vpp准确度±(1%)±5mV输出阻抗50Ω输出接口BNC(母头)功率放大器技术参数频率范围DC~300kHz输出功率1000W增益平坦度±3.5dB增益20通用参数电源范围AC 110 V/220 V ±10%,50 Hz /60Hz±5%功耗400W尺寸19" / 4U重量约14 kg环境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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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丁津标准品相关的耗材

  • 岛津 同位素标准品
    眼下全球生物分析行业发展如火如荼,尤其在中国因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深入和推荐,生物等效性(BE)实验项目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另外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医疗健康的重视,临床医学精准检测的发展也是突飞猛进。LCMS 仪器因其超高的灵敏度逐渐成为生物样品分析的“黄金标准”。稳定同位素标准品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标准品,是在化合物生产合成中引入了如2H,13C,15N等稳定同位素对化合物进行标记,并提纯而制成的一类标准品。不含同位素的标准品(即原型化合物)与稳定同位素标记的标准品有着相同的化学性质、稳定性、溶解度和色谱性质。但是因为质量数上有一定差异,在质谱仪器上两者可以被区分出来。稳定同位素标准品作为内标来进行方法定量,已经成为 LCMS 仪器分析定量的“黄金标准”。
  • 寡核苷酸 DNA 分子量标准品和 RNA 分离度标准品
    寡核苷酸分离度标准品含有 14、17、20 和 21 mer 的合成型寡核苷酸,专为测试 N/N-1 的分离度而设计。寡核苷酸分子量标准品含有 15、20、25、30、35 和 40 mer 合成型寡核苷酸,是测试色谱柱选择性和重现性的理想工具。AdvanceBio 寡核苷酸标准品均通过安捷伦高回收率玻璃自动进样器样品瓶以冻干形式提供,并附有分析证书。特性:用于测试 N/N-1 分离度的分离度标准品用于选择性和重现性测试的分子量标准品在高回收率玻璃自动进样器样品瓶中以冻干形式提供随附分析证书
  • 双-(叔丁基-苯并恶唑)-噻吩标准品
    元素仪测定CHNO用标准品 适用仪器及货号 Thermo finnigan、PerkinElmer、Elementar SA990752/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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