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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标准品有没有必要进行受控号的标识?我理解就是给标准品归类为设备,给与受控号进行管理,但是这个受控号只体现在出入库记录里面,原始记录里面体现的还是批号。这样的管理溯源的时候好像管理编号也没啥用。同理还有试剂的管理,有没有必要进行编号管理?谢谢。
标准物质证书还需要做内部受控发放吗?
背景: cma认证参数表各参数均一 一对应方法标准,代表本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观点一:检测机构标准管理时仅和参数表对应,对方法标准按照流程进行识别和受控管理,对于判定标准则无需纳入受控文件管理。判定标准时合同评审时与客户约定的内容,且判定标准可以是国、行、地、企四类标准,也可以为非现行有效的标准版本,判定标准与检测机构能力之间无必然联系,因此判定标准可不纳入标准受控范围。观点二:尽管目前参数表中均使用方法标准,但是作为判定的标准也应该受控,因为判定标准也需要检测机构对其现行有效性进行必要的分析,判定标准可以不按标准管理流程进行分析、识别、受控;但是也应该按照文件管理进行必要控制。观点三:将现有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分为“受控标准”和“受控资料”;方法标准视为“受控标准”适用《标准管理程序》需要进行分析、识别、受控,并加盖受控章,保准受控状态并动态更新。判定标准“受控资料”适用《文件管理程序》识别机构现有版本与官方版本的一致性后即加盖“资料章“。请坛内各位大佬各抒己见,学生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