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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圆首次标注过敏原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汤圆包装上多了一句话。“配料中含有花生、芝麻、葵花子仁、腰果、核桃仁、杏仁、松子仁、可可制品,此生产线也加工含有小麦制品、蚝制品、大豆制品、坚果及其他果仁类制品的其他产品。”这是思念彩玉八宝玉汤圆外包装上的过敏原信息。昨天傍晚,记者在望京沃尔玛冷柜区看到,思念、三全、湾仔码头等品牌的汤圆外包装上都首次出现类似提示。今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正式实施,要求食品标签必须标注营养成分,同时建议企业标注“过敏原”。国外对容易引发过敏的食物如牛奶、花生等食品在包装上都有严格要求,中国曾有多个品牌的速冻汤圆因未标注过敏原信息在澳大利亚被召回。
[B]部分食品含有过敏源 专家建议食品标签应明示过敏成分 [/B][color=#DC143C]不知道大家平时都注意没有[/color]近日,笔者在一些大型食品超市购物时发现,同一种食品进口和国产的在其产品标签上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如进口食品多标有“含某某过敏物质”,而国产食品则没有此类标示。对此,笔者作了一些调查,了解了一些这方面情况。如果有一天,当你在超市购买国产食品时,在食品包装的标签上发现一条新的提示:“此食品含有过敏物质”时,请不要惊奇,因为这是国家为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而采取的新举措。 食物过敏简单而言,就是因为人体免疫系统把某种无害的物质误认对人体有害,所以在人食用这种食品时,免疫系统就会释放出大量的化学物质和组胺,从而引起过敏病症。食品过敏在医学上也称变态反应,是指机体受抗原(包括半抗原)刺激后,产生相应的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当再次接触同种抗原后在体内引起体液或细胞免疫反应,由此导致组织损伤或机体生理机能障碍。引起变态反应的抗原被称为过敏源。食物过敏的症状主要表现为:皮肤发痒红肿、肠胃道疼痛恶心呕吐腹泻、呼吸道发痒肿胀哮喘等。据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资料表明,儿童中75%的过敏反应是由蛋类、花生、乳品、鱼类和坚果造成的。而成人中食物过敏主要是由水果、蔬菜、坚果和花生引起的。 食物过敏已引起了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的高度重视,这些组织和国家相继制修订了有关在食品标签中明示过敏成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食物过敏标识的问题,在《预包装食品标识法典通用标准》中要求,对于已知的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和配料应始终加以说明。日本对食品标签的要求非常严格,明确提出对于导致食物过敏的成分必须明示。日本在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中规定了对鸡蛋、牛奶、小麦、荞麦、花生等五种食物为原料的加工食品和添加物,必须在容器和包装上注明所含的过敏性物质。美国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食品过敏源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中规定:对于含有牛奶、蛋类、鱼类、贝壳、坚果、花生、小麦、大豆等8类食品过敏源的食品,食品生产商或包装商必须在食品包装标签上明示。欧盟对食物过敏标示的要求更严格,除了上述8类过敏源外,还包括芹菜、芥菜、芝麻和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并要求如果其食品名称中没有完全标明,必须在其标签上清楚地标明,并要对产生过敏的配料给出明确的信息,任何过敏物质都不能隐瞒。
特别提示:食品出口企业需关注进口国的过敏原标识规定近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频频召回未标注过敏原的食品,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需对此高度关注。受召回食品中未被标注的过敏原主要包括花生、牛奶、亚硫酸盐、小麦等。各国对于过敏原的标识规定不尽相同,下文分别就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的过敏原标识规定进行陈述。1.欧盟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卡姆小麦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克的亚硫酸盐。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年时间。2.美国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小麦、花生、大豆。该法规规定:对于鱼类、甲壳贝类、树坚果三类食品必须标注具体的食品名称。食品过敏源应标注在成分表之后或附近,标注的大小与成分表相同;或者在成分表的相关食品过敏源处用括号标出。例外情况除外。如果违反《法规》要求,对于公司和其管理者将受到民事制裁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进行扣留。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原的产品,美国FDA可能会要求产品召回。3.日本日本对食品标签的要求非常严格,明确提出对于导致食物过敏的成分必须明示。日本在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中规定了对鸡蛋、牛奶、小麦、荞麦、花生等五种食物为原料的加工食品和添加物,必须在容器和包装上注明所含的过敏性物质,推荐过敏物质 20种,这包括:鲍鱼、鱿鱼、鲑鱼卵、虾、柑桔、蟹、猕猴桃、牛肉、核桃、鲑鱼、鲛鱼、大豆、鸡肉、猪肉、松菇、桃子、山药、苹果、胶冻、香蕉。4.加拿大加拿大于2011年强化了对过敏原的标识规定,规定的过敏原包括:花生、鸡蛋、牛奶、树生坚果、小麦、大豆、芝麻籽、海鲜、亚硫酸盐以及芥末。具体包括:需要将食物过敏原、麸质来源以及亚硫酸盐标注在配料表中或者以"含有:……"开头;用通用的词汇标注食物过敏原或者麸质来源,例如:("牛奶"或者"小麦");将芥菜子纳入食物过敏原进行管理;将规定水解植物蛋白来源的通用名称。例如,标识可能提示大豆,或者水解植物蛋白(大豆),而非标注水解植物蛋白。过敏原来源:斯佩尔特小麦以及卡姆小麦将统一以"小麦"进行标注。 超过10ppm的亚硫酸盐将同其它过敏原一样进行处理,可以选择使用独立的"含有"字样进行声明。如果使用鸡蛋、鱼或者牛奶作为澄清剂加入葡萄酒或者烈性酒中,那么需将过敏原的来源标注在预包装产品的标识中。对于预包装果蔬产品而言,出现在蜡质涂层中的任何过敏原来源或者麸质的来源,或者蜡质涂层的成分均需被标注。5.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规定的过敏原包括:小麦、花生、树生坚果(腰果、杏仁、核桃)、甲壳类、鱼类、牛奶、鸡蛋、芝麻、大豆以及这些物质的产品、亚硫酸盐(超出10ppm)。对于不确定的成分,生产商可以使用"可能含有"字样。6.韩国韩国规定的过敏原包括:含蛋制品、乳制品、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螃蟹、虾、猪肉、桃子及番茄的过敏性物质产品,均需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