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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翻泡瓶(标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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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英三角烧瓶(标准口)
    石英(标准口)三角烧瓶产品名称规格ml石英三角烧瓶50100125250500
  • 半导体实验用PFA试剂瓶氯硅烷取样瓶标准瓶样品瓶
    PFA 样品瓶二、用途:适合存放、包装高浓度、高纯强腐蚀性的药品和化学试剂及标准样品。如:国家海洋局用于储存大洋海水标准品和汞标准溶液;科学技术大学南极科考队用于样品采集;计量科学研究院用于存放标准液。注意:高温高压前,仅将帽或盖置于容器顶端,不能拧紧。像安捷伦、岛津、PE、赛默飞等品牌仪器,我们的瓶子均一起配套过!南京滨正红仪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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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EATON 标准安瓿瓶常用于包装认证标准,硼硅玻璃符合USP Ⅰ型以及ASTM Ⅰ型标准,A 类要求背景低。技术参数订货号 规格(mL) 直径× 高度(mm) 包装数量 176759717×9525/ 箱1767622028×10025/ 箱WHEATON 无色透明带刻痕安瓿瓶带刻痕易打开,硼硅玻璃符合USP Ⅰ型以及ASTM Ⅰ型标准,A 类要求,顶封口或拉颈部拉伸封口。技术参数订货号规格(mL) 直径× 高度(mm) 包装数量 176772 110.5×67144/ 箱176776212×75144/ 箱176779516.5×84144/ 箱1767801019×107144/ 箱1767822022.5×130144/ 箱WHEATON 棕色带刻痕安瓿瓶带刻痕,硼硅玻璃符合USP Ⅰ型以及ASTM Ⅰ型标准,A 类要求,颈部可拉伸或顶部密封。技术参数 订货号规格(mL) 直径× 高度(mm) 包装数量 176792 110.5×67144/ 箱176796212×75144/ 箱176799516.5×84144/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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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参数 热值 :标准热值为6330大卡 焦耳 :26470J 数量 : 每瓶25片 重量 :每片一克 性能特点 1:防伪螺旋盖子.密封性高2:防伪标签3:内附吸潮纸4:标准证书 产品用途 标准热值苯甲酸是专用于量热仪、发热量、热量计等仪器的标定, 精度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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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锥形瓶的造型大小标准

    大家好,最近在采购实验室用的锥形瓶,也就是俗称的三角烧瓶,但是发现同一种容量的的瓶子,大小有差异,瓶子的厚薄也有差异。在网上寻找了一些标准 GB/T15724.2-1995实验室玻璃仪器 锥形烧瓶,但是发现这个标准里面的瓶子造型和锥形瓶有差异,差异在瓶口上面。请问有没有锥形瓶的国家标准,什么行业标准,或者就是大家的共识?

  • 采样钢瓶的标准如何?

    采样钢瓶的标准  液化石油气采样钢瓶符合SH/T0233-92《液化石油气采样法》及SY/ZJ1045标准。  液化石油气采样钢瓶适用于乙烯、丙烯、丁二烯、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相同操作条件下的其它气体、液体的采样、储存和运输。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对内壁衬防腐涂层,防止气体样品中微量元素被不锈钢表面吸附,并装配压力表和预留容积管、带防暴片装置。另有快速接头(按钮式快速接头)、连接软管(各种材质)可供选择。液化石油气取样器(采样钢瓶)的选择:对于采样容积、压力较大(一般容积在50ml以上、压力在1Mpa以上)的气体可选择液化石油气采样钢瓶(取样器);对于较小的气体可使用耐压瓶(石油气体取样瓶)。  液化石油气采样钢瓶材质:1Cr18Ni9Ti (316L),工作压力4Mpa;耐压7Mpa;操作温度-60℃~80℃  液化石油气采样钢瓶规格:25ml 、50ml、100ml、150ml、200ml、250ml、300ml、500ml、1000ml、2000ml、2500ml、3000ML、4500ML、5000ML、6000ML、8000ML、10000ML   采样钢瓶:  符合SH/T0233-92 标准;材质:1Cr18Ni9Ti;工作压力:4Mpa;操作温度:-40℃-+50℃;适用介质:液化石油气及其它气体;规格:25---2500ml  高压采样钢瓶:  符合SY/ZJ1045 标准;材质:1Cr18Ni9Ti;工作压力:16、20Mpa;操作温度:-40℃-+50℃;适用介质:乙烯、丙烯、液化石油气、丁二烯及相同操作条件下的其它气体、液体的采样、储存和运输  规格:100-2000ml

  • 标准品瓶子

    想买些瓶子装标准品,就是那种FDA或EDQM用的那中瓶子,请问哪里有卖的啊。另外我自己有西林瓶但是缺盖子,哪里有卖盖子的啊(盖子上面不能有那种塑料片,不然没法压在瓶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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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对瓶装水标准之争,应坚信市场力量
    近期,围绕瓶装水标准乱象的治理,出现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认为“市场是解决瓶装水标准乱象的最佳方式”,另一种则认为“整治瓶装水标准乱象靠市场力量远远不够”。   两种意见争论的焦点在于,市场究竟是不是解决瓶装水标准争议的可靠力量?回答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对相关概念正本清源,一则有必要澄清,瓶装水标准之争应归属为“乱象”抑或是“竞争”,二则瓶装水标准之争究竟是“市场失灵”的表现,还是“市场不完善”的结果,其实质在于究竟应如何认识“市场”。   首先,关于瓶装水的水质标准,当事各方各执一词。一方认为自身的生产满足了地方、国家乃至国际的有关标准,产品是合格而安全的 另一方则披露该生产厂家沿用的是某地方标准,而该地方标准的部分指标要求低于国家标准,因而其所生产的产品是不合格的。双方争论的核心其实就是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之争。当然,从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来看,国家标准显然有优先权,遵循国家标准无疑更符合法理。   但在笔者看来,标准之争根本算不上“乱象”,消费者实则无需过度反应,因为,即便该瓶装水企业的生产遵循的仅是地方标准,而有违“国标优先”的法理,但那又如何呢?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真正判断瓶装水生产及消费安全与否的标准有两条,一则,地方标准下生产的瓶装水是否有碍于健康和安全,二则,国家标准对于企业生产究竟是强制性的还是参照性的。有关前者,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执行地方标准会带来健康和安全上的问题。至于后者,人们一般引用《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但值得留意的是,在该标准的第一段文本中,便明确列示“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这意味着,国家有关瓶(桶)装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对于该瓶装水生产企业而言或许仅具参照意义,而不具强制性,其产品也不在沿用该标准进行控制的范围之内。   如果标准问题基本上是一个伪命题,那么,热炒瓶装水标准的意义何在呢?事实上,与其把这个争论看成是“乱象”,还不如说是一场席卷生产和消费各方的深度“竞争战”。   第一种可能的竞争是瓶装水生产企业间的竞争,这并非旧闻,也无需否认。市场经济中,如果企业间不竞争,那么又何来效率和优化?当然,竞争的方式通常体现为“价格战”,但有时也会体现为“标准战”,不符合标准的潜台词其实就是,你的产品不合格或者不够格 既然产品有瑕疵,那么就应该退出市场,或者提高成本改进工艺。就此而言,标准战最终仍是冲市场竞争而去。   第二种可能的竞争是发生在瓶装水生产企业与替代性产品生产企业之间。瓶装水标准并非管辖某一家企业,而是所有的同类企业。所以,如果说在执行标准上有问题的话,那么这样的指控实则可以击垮一批企业,形成市场空缺,最后可以从市场份额的空缺中受益的并非某一个企业,而是一批生产瓶装水替代产品的企业,譬如各种饮品。   最后一种可能的竞争是发生在瓶装水生产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他们之间一般是通过博弈来获得竞争的效果,一般而言,在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里,消费者往往具有较强的博弈实力,反之,在垄断程度较高的行业,生产者的博弈实力则相对较强。就本次瓶装水标准讨论而言,企业之所以显得疲于应付,就在于这是一个竞争性相对较高的行业,消费者可以凭借优势地位对企业施加压力,以提高相关生产标准的透明度。   在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二十余年后,我们理应对这样或那样的市场竞争形式具有更强的包容心,而不是直接地将价格比拼、标准争论乃至重复建设等现象简单为归纳为“市场失灵”的表现。虽然从表面上看来,各种竞争会使市场活动比计划条件下的按部就班来得更加活跃,甚至杂乱,但就其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而言,诸如标准之类的争论显然会达到“理越辩越明”、竞争越来越充分,以及各种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效率越来越高的结果。   反过来,如果有关瓶装水标准的争论持续下去,其结果或是在部门干预下悄然终结,或者各方私下达成和解而无疾而终,而不是朝着更加透明而公开的方向发展,那么,这只能说明目前我们的瓶装水市场的竞争仍不够充分,尤其是在有关保护竞争的法治建设上不够完善。毕竟,在市场经济学研究的鼻祖亚当斯密看来,市场竞争主体本身的确有着“丑恶的一面”,唯有法律才能抑制“丑恶一面”的极度膨胀,从而为市场各方的竞争创造更加公平的环境。   就此而言,笔者建议,法院不妨接受某瓶装水企业的诉讼请求,让双方打一场真正的“没有指示指导”的官司,从而彰显市场仍是一种可靠的力量,来平息当下的瓶装水标准之争。   ( 李志青  作者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
  • 标准乱象:瓶装水如何能喝明白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生活饮用水标准《饮用水水质准则》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在此基础上,世界各国都会根据自己国家的特点进行调整制定国家标准,一些指标与世卫组织的标准相等或者相似,有些则会更严格。 农夫山泉&ldquo 标准门&rdquo 又一次让公众的目光集中在喝水这件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事情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在媒体与企业的拉锯战中不断地被引用为各自的证据。 虽然农夫山泉在官方微博中晒出自己在各地厂址的产品检测值、晒出水源地、晒出高于国家标准的检测值,但最终遭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除名。 瓶装饮用水的各种标准&ldquo 打架&rdquo ,让公众一头雾水。&ldquo 这次农夫山泉的&lsquo 标准门&rsquo 事件实际上反映出的是我们国家瓶装水标准的一个乱象。&rdquo 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会长赵飞虹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说。 国标以国际标准为基础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生活饮用水标准《饮用水水质准则》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在此基础上,世界各国都会根据自己国家的特点进行调整制定国家标准,一些指标与世卫组织的标准相等或者相似,有些则会更严格。如果世卫组织的标准中出现某项的调整,那么各国也要相应进行调整。 对于瓶装水,赵飞虹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国际瓶装水的标准有两个都是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世卫组织、粮农组织以及其他一些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机构都会参与制定。国际瓶装水标准中所有有害物质的含量首先都必须要符合世卫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其中比世卫组织的标准更严格的标准需要单独列出,此外根据水的特点,特别是矿泉水,其中的特征性的矿物指标都需要单列。另外还有一个其他瓶装水标准。这部分只要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就可以。对于水源地、加工条件、包装物的要求都有相应的规定。 与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制定一样,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出台以后,各个国家的矿泉水和瓶装水的标准都依据此标准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也要与国际标准相等、相似或者更严格。 &ldquo 我们国家在瓶装水标准的制定上却是一个乱字。&rdquo 赵飞虹说。 1瓶水4个标准 我国现有的瓶装纯净水标准有两套:GB17323和GB17324。一个是国家轻工部门制定,一个是卫生部门制定。 &ldquo 这就是第一个乱,各部门都在制定自己的标准。&rdquo 赵飞虹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ldquo 实际上两套标准的指标是一样的,只不过GB17323中间列知了一些包装的规格,净含量、储存条件等为产品标准。而GB17324只是减去了关于包装的规定。只不过GB17323其中有广东的一些企业参与,比如景田、健力宝等。而GB17324有娃哈哈等企业的参与。&rdquo 记者找到这两套标准,也发现,在GB17323中,有很多指标后都标示&ldquo 参照GB17324&rdquo ,在标准起草单位中,两套标准都有三四家瓶装水企业参与。 此外,我国在1987年制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标准,&ldquo 而这个标准的制定没有卫生部门的参与,只有地矿部门制定,这些指标的确定与人体是否有直接的关系,都是缺乏科学数据的。这些指标仅仅都是根据水中矿物含量来进行分类和制定。而这些指标对人体到底有什么作用或者好处没有任何与水相关的实验依据。&rdquo 赵飞虹说。 除了瓶装纯净水和矿泉水,还有一些这两种都不属于的水,这就有了2003年制定的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也就是说,我国光是瓶装水就有4个标准。赵飞虹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在国际上的一般惯例,都是矿泉水和其他瓶装水两个标准,无论什么水都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的标准,此外对加工工艺、包装、储存、运输进行一些规定。记者经过资料查询也发现国际标准中,其他类水与纯净水都在瓶装饮用水标准当中。 地标首先符合国标 我国国家标准的制定,当然也要参考世卫组织的标准,&ldquo 但是在各国自己的特色这里,我们就出现了混乱的问题。&rdquo 赵飞虹说,&ldquo 如何理解各国的特色:首先在污染物检出上需要严格符合世卫组织的标准甚至更严格,136项污染物必须全部符合。而真正特色主要是指依据各国的水质,比如矿泉水中矿物质含量的不同进行调整。在我国的纯净水标准中,出现了一个电导率指标。该指标是医疗用水和电子工业用水的指标,却出现在了纯净水标准中,这也是我国标准的一个特色。&rdquo 农夫山泉所执行的浙江地方标准于2005年制定,浙江地标的引用标准就是GB19298,以及1985年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除了铬、砷等符合1985年的标准,其他标准确实高于1985年的标准。但在2007年我国就已经出台了新的国标。地方标准就应及时修订并公示。 &ldquo 如果这样做&lsquo 标准门&rsquo 也许根本不会发生。&rdquo 赵飞虹说,&ldquo 而作为一个企业,无论在各地有多少分厂,实际上都要执行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想要在各地上市,在当地质检时就要符合当地标准。这也是我国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规定。不过,我国瓶装饮用水地方标准,目前也只有几个,江苏、浙江和广东。&rdquo 标榜水源不代表水质更好 在此次农夫山泉与怡宝以及《京华时报》的拉锯战中,农夫山泉在微博中晒出自己的水源地,山泉水、自涌泉、深层湖水、深层库水、深层地下水等等,而且还对比怡宝的水源是自来水,以显示自家的水源地更好。 记者在超市中也对不同品牌的瓶装水进行了调查,水源地确实琳琅满目,此外,瓶装水的名称也是各不相同。我们之前所熟悉的纯净水、矿泉水、矿物质水早已湮没在更加繁多的名称当中: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饮用水、蒸馏水、饮用天然水&hellip &hellip 多数是给自己加上了天然的名头。对此赵飞虹表示,现在在产品名称上相比以前要宽松,以前,除了符合纯净水和矿泉水标准的水以外,其他符合GB19298的水都要求表明是饮用净水。现在不同的地方标准中规定了不同的名称,企业执行那个标准,名称就要符合那个标准的规定。 而赵飞虹告诉记者,实际上出现在这次&ldquo 口水战&rdquo 中的两家企业农夫山泉和怡宝的水质没有什么差别。都属于软水类,只不过怡宝是纯净水,而农夫山泉含有一点矿物质而已。 我国自来水生产目前都是采用絮凝、沉淀、生物氧化、消毒等流程,而瓶装水全部采用膜过滤。根据瓶装水种、水质情况,采用不同精度的膜过滤器。 纯净水的生产采用的是反渗透膜,最为精细,过滤掉的矿物质以及杂质最多。而纳滤膜正是农夫山泉这一类瓶装饮用水厂采用的过滤技术。&ldquo 农夫山泉在千岛湖的两个厂,我在参观时看到他们采用的是纳滤膜。&rdquo 赵飞虹说,&ldquo 纳滤膜的孔径比反渗透膜稍微大一点点。&rdquo 纳滤膜实际也将水源中的矿物质过滤掉了80%以上。 而对于水源,她表示,按照国家标准,只要水源地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都可以作为水源,不论是自来水、水库水还是山泉。
  • 瓶装水水质国标不及自来水:测菌仍按苏联标准
    今年3月以来,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农夫山泉的“质量门”持续发酵。这场风波的核心,是舆论对地方标准宽松于国家标准的质疑。   连日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国内十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并收集了饮用水行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共几十份卫生标准,进行了一一比对。其背后,呈现出中国瓶装水行业标准乱象。   在公众的认知中,瓶装水应该比自来水更安全。然而,瓶装饮用水的国标中,水质指标仅有20项,相比之下,自来水的标准中水质指标有106项 而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标,也被认为瓶装水的标准宽松于自来水。   国内多地出现了“天然山泉水”等新地方标准,与“天然矿泉水”一字之差,但在矿物质指标上却与后者相差甚远。   此外,印刷在每瓶水上,理应公开告诉消费者的企业标准,却成为“商业机密”,新京报记者向雀巢、可口可乐、康师傅和统一等多家知名企业发函要求查看其企业标准,均遭拒绝。   同时,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在标准背后,一个标准的确立,更改,消失更有诸多疑问。标准的背后有着行业巨头、利益集团不同程度的“参与”。   看似清澈透明的瓶装水中,有多少不为公众所知的秘密?   【国标之疑】   瓶装水标准不如自来水?   指标总数少,汞、甲醛等毒理指标缺失,大肠菌群的指标似乎略高于自来水……这样的瓶装水国标是否低了些?   瓶装水指标数目少于自来水   黄越是北京的一名“白领”,初来北京时,他发现这里的自来水水垢比家乡重很多,怀疑自来水质量不过关,他一直坚持饮用各种瓶装水。   然而,今年4月,一则关于农夫山泉的标准不如自来水标准的报道让他颇为吃惊,从那时起,他开始留意各种瓶装水的具体名称和标准号,却被“天然水”、“山泉水”、“矿物质水”、国标、地标、企标等一大堆概念和名词搞得一头雾水。   瓶装水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是否真的比自来水安全?随着农夫山泉“标准风波”的不断发酵,黄越的问题也成为了很多人的疑问。   在我国,关于包装饮用水,目前已有4份国标,其中一份名为《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国标(以下简称“瓶装水国标”)适用范围最广。   4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已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外,其他包装饮用水均需符合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新京报记者将这份国标与自来水国标进行对比,发现了诸多疑问。   首当其冲的,是水质指标的数目。在很多人认知当中,瓶装水应该比自来水更加干净、安全,但在《桶(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中,水质指标仅有21项,远远少于自来水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106项。   诸如汞、银、四氯化碳、甲醛在内的毒理性指标,以及pH值、硬度等较为常见的水质指标,都未出现在瓶装水国标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的一位专家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指标数目少于自来水,是因为“瓶装水的源水来自于自来水,所以在自来水检测过之后,某些项目上,瓶装水应该不需要进行检测。”   新京报记者查阅标准发现,瓶装水国标的确要求原料用水符合自来水国标的规定,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诸如农夫山泉之类的“天然水”,已并非使用自来水作为源水。   瓶装水标准滞后   在指标数目之外,瓶装水国标似乎也比自来水更宽松。   瓶装水国标中大肠菌群指标为MPN/100ml≤3,而自来水国标中则要求不得检出。   浙江大学食品与营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叶兴乾此前在一篇论文中研究认为,国家瓶装水标准对微生物的要求相对较低,甚至低于自来水国标。   中疾控环境所的专家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两种不同的检测方法所致。“以前检测菌群是按照旧式的苏联标准,取1L水检测,不得超过3个菌,而后世界卫生组织改进了检测方法,取100ML水,当中不得验出。”该专家说,世卫组织更新了检测方法之后,自来水的标准随即更新,而瓶装水标准未更新。   “这事实上是瓶装饮用水标准滞后,我们应该向国际看齐。”北京市矿泉水委员会常务副会长王绣燕说。   瓶装水自来水国标涉及部门不同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饮用水安全研究所前所长刘文君表示,这样的局面反映出,我国在标准制定、产品监管等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中疾控环境所的专家介绍说,自来水国标的出台涉及多个部门,2006年修订的自来水国标,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联合水利、环保、疾控等方面的相关单位共同修订。   而瓶装水标准主要是原中国疾控中心食品所牵头制定,涉及的部门主要在卫生系统,起草单位还包括了一家企业。   对于瓶装水标准不如自来水的质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一位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称,“这很复杂。几句说不清”。   新京报记者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出采访要求,至截稿时未得到回复。   【地标之惑】   山泉水地方标准林立   一些地标未及时更新,与国标发生了冲突 而另一些地标中的“新概念”,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山泉水概念迷惑消费者   在此前的农夫山泉“标准风波”中,农夫山泉所参照的浙江省地方标准(地标),明显不如自来水国标,遭舆论诟病。近日浙江省卫生厅发文称,地标中的安全相关指标不得与国家标准相违背,认为农夫山泉所参照的浙江省地标应“自行废止”。   本应5年前“自行废止”的浙江地标,被企业使用多年,相关企业和部门是否存在失职甚至违法行为?国内还有多少这类失效地标还在被企业采用?新京报记者就此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了解,该中心回应称,中心不负责监管工作。   新京报记者收集了十多份地方标准。发现包装水地标中,“天然泉水”概念正在各地悄然兴起。   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云南、贵州、湖南、广东、河北在内的多个省份出台“山泉水”地方标准,有的名为“天然泉水”,有的则名为“天然山泉水”。事实上,国家早已制定了“天然矿泉水”的国标,地方纷纷订立“山泉水”地标,是何原因?   “变换名称里的一个字,对企业来说可以降低太多的成本。”中国矿泉水联合委员会秘书长廖雷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矿泉水的国家标准是国土资源部牵头制定的,对于企业来说,瓶装水上要想印“天然矿泉水”5个字,需要有采矿资质的审批,此外还要对开采地的水源进行春夏秋冬4次检测。在他看来,企业热捧“山泉水”,有傍矿泉水,迷惑消费者嫌疑。   山泉水地标不及矿泉水国标   对比已公开的“山泉水”地标与“天然矿泉水”国标,其中“山泉水”与“矿泉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矿物质的含量却存在多处不同之处。   天然矿泉水国标中规定了8项矿物质的最低含量,企业生产的矿泉水至少要有一项达标,方能称之为“天然矿泉水”。   相比之下,一些山泉水地标对于矿物质含量的要求更为宽松。例如,河北省天然泉水地标(DB13T1269-2010)中列出了5项矿物质的界限指标,但其中4项低于矿泉水国标。例如该地标中锌的界限指标为不低于0.05mg/L,而国标中的这一指标为不低于0.20mg/L,相差4倍。类似的情形在贵州等地的“山泉水”地标中也存在。   另一些省份的山泉水地标,则没有对矿物质界限指标作出说明。例如,广东饮用天然山泉水地标(DBS44001-2011)和云南的山泉水地标(DB53/118-2009)中,都没有矿物质界限指标。专家认为,没有矿物质界限指标的所谓山泉水,和普通自来水无异。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羽楠曾解释“天然泉水”概念,认为除矿物质含量不需要天然矿泉水那么高外,其他各项和天然矿泉水一致。而目前云南、贵州制定的“山泉水”地标中,毒理指标中重金属和微生物指标高过矿泉水国标。矿泉水国标规定,镉的含量应不超过0.003mg/L,但这两份地标均放宽至0.005mg/L。   在微生物上,包括云南、贵州和湖南省瓶装饮用天然泉水地方标准,其大肠菌群总数限制上均为MPN/100ml≤3,而“矿泉水”国标中为MPN/100ml≤0。这些地标不仅不如天然矿泉水,甚至不如自来水。   企业参与制定地标   “像这样的地方新型饮用水概念标准,多为地方企业推动出台,背后有他们自己的利益在里面。”廖雷说。   新京报记者发现,这些地方标准的制定大多都有企业的参与。例如云南的那份地标,起草单位包括了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瓶装水企业 广东的山泉水地标也有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参与。   【企标之谜】   “商业机密”背后存质量隐忧   与公开可查的国标、地标相比,大多数的企业标准都被宣称为“商业机密”。这些攸关公众健康的数据,媒体、公众无从知晓。   新京报记者在北京调查市面上公开售卖的瓶装水发现,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的十多种瓶装水品牌中,有三分之一是执行企业标准。   企业拒绝公开企标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介绍说,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工业产品,各企业可以根据安全、卫生要求制定企业标准,并且企业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新京报记者向雀巢、统一、可口可乐、康师傅等知名企业提出公开企业标准,上述三家公司均表示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以企业标准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公开企业标准。   事实上,《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律师邱宝昌认为,企业标准作为一个生产的基本指标,并不涉及其生产环节的工艺流程和商业机密,并且已经明确标注在其生产产品包装之上,如果消费者有意愿了解产品资质,法律上,企业有义务向消费者公开生产标准。   企标可靠性存疑   新京报记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一份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矿物质水企业标准(Q/KKK 0003 S-2009),标准由该公司发布,自2010年1月29日起实施,并已在云南省卫生厅备案,备案期从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   标准显示,该企业的矿物质水,是以纯净水为原料,人工加入硫酸镁,氯化钾制成。   相对瓶装水国标,该企业标准缺少“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指标 此外,作为瓶装水重要毒理指标的镉(镉损害肝和肾脏,对人体危害严重),该标准里也没有。在记者获取的另一份标准中,大连半岛山泉饮品厂出台的矿物质水企标中,明确对镉的含量做出了限制,mg/L≤0.005,与瓶装水国标相同。   不愿具名人士对新京报记者称,镉是重要的水体污染物,近年云南多地爆发镉污染事件。   同时,相比自来水国标,可口可乐的这份企业标准也没有汞,铬,氰化物,甲醛等限制指标。而大肠杆菌一项,也比自来水低。   【标准之乱】   部分矿物质水用自来水添加制造   复杂的标准体系看似覆盖了所有的包装饮用水,但由于分类方式不同,相互间还是出现了交叉和空白。   5个国标分类混乱   目前中国关于饮用水的国标共有5个。除自来水标准外,剩下4个国标均为包装水标准。   其中,从产品分类,有“天然矿泉水”国标和“纯净水”国标,剩下所有包装水均被纳入瓶装水国标范围。   这样的标准体系看似覆盖了所有的包装饮用水,但由于分类混乱,相互间还是出现了交叉和空白。   以矿物质水为例。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几份矿物质水企标中显示,部分是基于纯净水国标制订,部分则是参照了瓶装水国标。这样一来,尽管都叫“矿物质水”,但在具体工艺流程和水质指标上,不同企业之间却大相径庭。   例如,上述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矿物质水标准,其产品水源是纯净水,产品的标准制订参照了纯净水国标 而大连半岛山泉饮品厂企业标准(Q/DBD0002S-2012)显示,他们的矿物质水水源是自来水,并非纯净水,该企业标准中的各项指标,也大多参照瓶装水国标。   这意味着,同样是所谓的矿物质水,有的是用纯净水加入食品添加剂制成,有的则是用自来水添加。   缺乏统一的瓶装水国标   饮用水管理上的标准之乱,已引起了一些部门和专家的关注。   据悉,相关主管部门曾希望通过一个国标囊括市面上能买到的各类主流水种。早于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已在业内下发,希望替代瓶装水国标,并将山泉水、矿物质水等产品纳入“包装水”的定义中一起进行监管。不过,该国标在征求意见后,目前尚无下文。   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主任赵飞虹说,国际食品法典对瓶装水只有两个标准:矿泉水和其他瓶装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刘文君也表示,瓶装水的国标“应该统一”。   中国矿泉水联合委员会副会长王绣燕认为,我国目前缺乏一个高效的审核、更新、修改的机制。她建议,有关部门应成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标准审核委员会,由固定的专家参与,提高修改审批和更新各种饮用水标准上的效率。   【检测之疏】   重金属等指标半年检测一次   瓶装水出厂前,大多只检测感官、微生物等指标,对于重金属、有机物等更多的指标,往往半年才检测一次。   只检测少数标准   即便这些企业标准都符合国家规定,出厂的产品能否真正合格,也存有疑问。   以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上述企业标准为例,该企标规定了22项水质指标,但在产品出厂前,并非22项指标全都一一检测。例如企标中严格限制的砷、铅、溴酸盐等重金属指标,只是作为“型式检测”,半年检测一次,或是在更改配方、更换设备等情况出现后才必须进行检测。   在记者获得的多份企标中,关于检测,大多是类似的情况。不少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只需检测感官标准、微生物指标等少数几项。   广东一家饮料生产企业的品控室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大多数饮料企业的生产都是以“不吃坏肚子”为标准,因此对于微生物指标的把控最为严格,而其他诸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方面的检测,大多数企业都没有检测能力,只能定期向质监部门送检。   赵飞虹说,国家对于作为瓶装水企业的实验室要求很简单,一般只需要配备做检测生物的显微镜,浊度仪等等就可以。只有一些大企业才可能配备比较高级的仪器。   瓶装水质量堪忧   中国地质科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目前市场上诸如矿物质水,天然水都存在一定质量隐忧。他认为,矿物质水是人为添加矿化剂,能不能添加,添多少,缺少研究。   张书芳,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研究所所长。他对市场上瓶装饮用水溴酸盐(潜在致癌物)含量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矿泉水的合格率仅50%,矿物质水合格率为66.7%,山泉水为71.4%。   目前中国市场上包装水整体质量如何?新京报记者就标准、检测等相关问题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发出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这些单位尚无回应。   拿着手中的瓶装水,黄越有些迟疑,自己每天喝的瓶装水,能保证是安全健康的吗?他希望有一天,自己不用再研究国标、化学元素等专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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