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氨水标准

仪器信息网工业氨水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工业氨水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工业氨水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工业氨水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工业氨水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工业氨水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工业氨水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工业氨水标准相关的仪器

  • 秒准卸氨泵联动氨水浓度监控仪MAY-3001EX智能氨水密度浓度在线监控仪防爆氨水在线密度浓度计、在线氨水浓度计、在线氨水浓度检测仪、在线氨水浓度测试仪、在线氨水浓度监控仪、防爆型在线氨水密度浓度计、卸氨泵联动氨水浓度监控仪氨水,又称阿摩尼亚水,是氨的水溶液,无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气味。工业氨水是含氨25%~28%的水溶液,氨水中仅有一小部分氨分子与水反应形成一水合氨,是仅存在于氨水中的弱碱。氨水,指氨的水溶液,有强烈刺鼻气味,具弱碱性。氨水中,氨气分子发生微弱水解生成氢氧根离子及铵根离子。“氢氧化铵”这个名称并不十分恰当,只是对氨水溶液中的离子的描述,并无法从溶液中分离出来。氨在水中的电离可以表示为:反应平衡常数Kb=1.8×105。1mol/L氨水的pH值为11.63,。氨水是实验室中氨的常用来源。它可与含铜离子的溶液作用生成深蓝色的配合物,也可用于配置银氨溶液等分析化学试剂。主要用途:用作农业肥料。化学工业中用于制造各种铵盐,有机合成的胺化剂,生产热固性酚醛树脂的催化剂。纺织工业中用于毛纺、丝绸、印染行业,作洗涤羊毛、呢绒、坯布油污和助染、调整酸碱度等用。另外用于制药、制革、热水瓶胆(镀银液配制)、橡胶和油脂的碱化。一、工作原理:本设备通过光在不同浓度的液体中产生的折射率不同,设备内置的传感器将接收到的感光信号先转换为折射率,再经过一定的浓度转换算法计算出不同液体的浓度值和密度值。市面上采用密度法原理转换氨水浓度的设备容易受气泡影响,且没有完善的温度补尝算法,测量误差较大,秒准MAY-3001EX-NH光学浓度计不仅不易受气泡影响,且内置温度补偿,改进了密度法测量氨水浓度误差大的缺点,能够更加准确的实时监测氨水浓度值,并且内置折射率、温度、密度、浓度的转换数据库,测量更加准确,实现实时在线监控氨水浓度、密度值。二、设备简介:秒准卸氨泵联动氨水浓度监控仪MAY-3001EX,不仅可以应用于化工厂,还可以应用于氨水卸氨过程中,实现对卸氨过程中的氨水浓度进行实时监控,还能与卸氨泵通信,同时计算出整个卸氨时间内氨水的平均浓度值,并将开始卸氨时间、卸氨时长、氨水平均浓度三个数据保存到设备的历史记录中。历史记录数据可以分页查看,也可以检索当前或前一天的数据,所有数据均可通过U盘导出。秒准卸氨泵联动氨水浓度监控仪MAY-3001EX既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完成氨水的浓度实时检测,也可以作为一个附加的功能模块与用户现场设备集成。设备可以通过有线/无线传输的方式,接入用户设备的PC、DCS 、PLC系统,数据可采用模拟量、数字量、开关量三种输出方式。系统的浓度探头测量光源寿命可长达10万小时,可以保证设备拥有一个较长使用寿命,同时探头内置了温度传感器,可以对浓度检测数据进行实时温度补尝,以保证浓度检测更为精准。三、秒准卸氨泵联动氨水浓度监控仪MAY-3001EX规格参数表:品牌、型号、品名:秒准(Mayzum)MAY-3001EX-NH智能氨水在线密度浓度监控仪浓度测量范围:0.0 ~ 35.0%浓度测量精度:0.1%密度测量精度:0.001g/cm³ 适用温度:0-80℃温度精度:0.1℃温度补偿:自动温度补偿,0-60℃ 测量参数:实时浓度、实时密度、实时温度、实时折射率、平均浓度、卸氨起始时间、卸氨时长历史记录保存条数:100条(可拓展32GB)外形尺寸:防爆显示控制器:L300×W200×H150mm,壁挂孔距:350×150mm安装方式:探头:卡箍、螺纹、法兰显示控制器(变送器):分离式壁挂/嵌入式安装探头触液部分材质:316L不锈钢(另有哈氏合金可选购)输入电源:DC 24V 2A信号输出:£ 4-20mA、RRS485/232数字量、£ 开关量(异常报警,上下限2路输出)耐压、防护等级:1MPa、IP67防爆等级:Ex ia IIB T6 Ga整机净重:≈1550g标准配置:显示控制器1台、浓度测量探头1只、1.5寸卡盘式探头安装底座1套其他选项:多点数据集中采集系统、MAY-LOT无线数据远传功能特殊标度:非标定制,按客户需求建立数据模型四、秒准卸氨泵联动氨水浓度监控仪MAY-3001EX特点描述:1、安装方式灵活、体积小巧,安装方式多样化,可选卡箍/法兰/螺纹安装;2、不受介质颜色、浊度、粘度、气泡、固体杂质、结晶体的影响,不受液体压力变化、流量突变、湍流现象影响;3、出厂附带标定证书,内置温度补偿,即装即用,无需现场校准,也不需要定期校准;4、由现场的卸氨泵控制设备浓度检测的启停;5、所有的用户设置参数保存在设备内置的NAND Flash高速存储器中,掉电不丢失;6、内置探头自动诊断功能,对于有可能出现的故障一目了然;7、自动记录实时浓度、平均浓度、卸氨起始时间、卸氨时长;8、自动保存历史记录,支持U盘、SD卡外置存储器,可扩展至32GB的外置存储空间;支持sqlite数据库,可以保存十万条历史数据数据;9、可通过无线/有线远传功能实时远传至中控室PLC、PC、DCS等上位机系统;通过PC远程查看实时状态与报警。(需选配MAY-LOT数据远传模块);10、采用分体式设计,测量探头安装用户管道或槽体上,显示控制器可以壁挂或嵌入设备电控柜上,性价比高,非常适合自动化设备集成商在安装空间不足的工况下使用;11、标配多组信号模拟输出:可选4-20mA、RS485/232数字量、开关量(异常报警,上下限2路输出),便于客户集成控制,提高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12、内置温度补偿数据库,克服了单片机内存小,温度补偿范围受限制的缺点;温度传感器与浓度探头集成,紧贴测量介质,保证温度补偿及时、准确、可靠;13、采用4.3寸触屏人机交互界面,显示内容更详细,彩色界面,操作便利,可拓展性强,可按用户需求定制功能;14、采用智能化芯片,运行无需试剂耗材,功耗低,探头内部光源寿命可长达10万小时,稳定性高,使用寿命长;连续测量,迅速反馈,消除人工检测误差,不再需要人工频繁取样检测,节省大量人力财力,自动记录每次卸氨的浓度值,便于溯源。
    留言咨询
  • 秒准MAYZUM在线氨水浓度计MAY-3001EX-NH智能氨水密度浓度在线监控仪在线氨水浓度检测仪、在线氨水浓度监控仪、在线氨水浓度测试仪、防爆型在线氨水密度浓度计、卸氨泵联动氨水浓度监控仪、在线垂度计、在线锤度计氨水,又称阿摩尼亚水,是氨的水溶液,无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气味。工业氨水是含氨25%~28%的水溶液,氨水中仅有一小部分氨分子与水反应形成一水合氨,是仅存在于氨水中的弱碱。氨水,指氨的水溶液,有强烈刺鼻气味,具弱碱性。氨水中,氨气分子发生微弱水解生成氢氧根离子及铵根离子。“氢氧化铵”这个名称并不十分恰当,只是对氨水溶液中的离子的描述,并无法从溶液中分离出来。氨在水中的电离可以表示为:反应平衡常数Kb=1.8×105。1mol/L氨水的pH值为11.63,。氨水是实验室中氨的常用来源。它可与含铜离子的溶液作用生成深蓝色的配合物,也可用于配置银氨溶液等分析化学试剂。主要用途:用作农业肥料。化学工业中用于制造各种铵盐,有机合成的胺化剂,生产热固性酚醛树脂的催化剂。纺织工业中用于毛纺、丝绸、印染行业,作洗涤羊毛、呢绒、坯布油污和助染、调整酸碱度等用。另外用于制药、制革、热水瓶胆(镀银液配制)、橡胶和油脂的碱化。一、工作原理:本设备通过光在不同浓度的液体中产生的折射率不同,设备内置的传感器将接收到的感光信号先转换为折射率,再经过一定的浓度转换算法计算出不同液体的浓度值和密度值。市面上采用密度法原理转换氨水浓度的设备容易受气泡影响,且没有完善的温度补尝算法,测量误差较大,秒准MAY-3001EX-NH光学浓度计不仅不易受气泡影响,且内置温度补偿,改进了密度法测量氨水浓度误差大的缺点,能够更加准确的实时监测氨水浓度值,并且内置折射率、温度、密度、浓度的转换数据库,测量更加准确,实现实时在线监控氨水浓度、密度值。二、设备简介:秒准MAYZUM在线氨水浓度计MAY-3001EX-NH,不仅可以应用于化工厂,还可以应用于氨水卸氨过程中,实现对卸氨过程中的氨水浓度进行实时监控,还能与卸氨泵通信,同时计算出整个卸氨时间内氨水的平均浓度值,并将开始卸氨时间、卸氨时长、氨水平均浓度三个数据保存到设备的历史记录中。历史记录数据可以分页查看,也可以检索当前或前一天的数据,所有数据均可通过U盘自动导出。秒准MAYZUM在线氨水浓度计MAY-3001EX-NH既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完成氨水的浓度实时检测,也可以作为一个附加的功能模块与用户现场设备集成。设备可以通过有线/无线传输的方式,接入用户设备的PC、DCS 、PLC系统,数据可采用模拟量、数字量、开关量三种输出方式。系统的浓度探头测量光源寿命可长达10万小时,可以保证设备拥有一个较长使用寿命,同时探头内置了温度传感器,可以对浓度检测数据进行实时温度补尝,以保证浓度检测更为精准。三、规格参数表:品牌、型号、品名:秒准(Mayzum)MAY-3001EX-NH智能氨水在线密度浓度监控仪浓度测量范围:0.0 ~ 35.0%浓度测量精度:0.1%密度测量精度:0.001g/cm³ 适用温度:0-80℃温度精度:0.1℃温度补偿:自动温度补偿,0-60℃测量参数:实时浓度、实时密度、实时温度、实时折射率、平均浓度、卸氨起始时间、卸氨时长历史记录保存条数:100条(可拓展32GB)外形尺寸:防爆显示控制器:L300×W200×H150mm,壁挂孔距:350×150mm安装方式:探头:卡箍、螺纹、法兰显示控制器(变送器):分离式壁挂/嵌入式安装探头触液部分材质:316L不锈钢(另有哈氏合金可选购)输入电源:DC 24V 2A信号输出:£ 4-20mA、RRS485/232数字量、£ 开关量(异常报警,上下限2路输出)耐压、防护等级:1MPa、IP67防爆等级:Ex ia IIB T6 Ga整机净重:≈1550g标准配置:显示控制器1台、浓度测量探头1只、1.5寸卡盘式探头安装底座1套其他选项:多点数据集中采集系统、MAY-LOT无线数据远传功能特殊标度:非标定制,按客户需求建立数据模型四、特点描述:1、安装方式灵活、体积小巧,安装方式多样化,可选卡箍/法兰/螺纹安装;2、不受介质颜色、浊度、粘度、气泡、固体杂质、结晶体的影响,不受液体压力变化、流量突变、湍流现象影响;3、出厂附带标定证书,内置温度补偿,即装即用,无需现场校准,也不需要定期校准;4、由现场的卸氨泵控制设备浓度检测的启停;5、所有的用户设置参数保存在设备内置的NAND Flash高速存储器中,掉电不丢失;6、内置探头自动诊断功能,对于有可能出现的故障一目了然;7、自动记录实时浓度、平均浓度、卸氨起始时间、卸氨时长;8、自动保存历史记录,支持U盘、SD卡外置存储器,可扩展至32GB的外置存储空间;支持sqlite数据库,可以保存十万条历史数据数据;9、可通过无线/有线远传功能实时远传至中控室PLC、PC、DCS等上位机系统;通过PC远程查看实时状态与报警。(需选配MAY-LOT数据远传模块);10、采用分体式设计,测量探头安装用户管道或槽体上,显示控制器可以壁挂或嵌入设备电控柜上,性价比高,非常适合自动化设备集成商在安装空间不足的工况下使用;11、标配多组信号模拟输出:可选4-20mA、RS485/232数字量、开关量(异常报警,上下限2路输出),便于客户集成控制,提高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12、内置温度补偿数据库,克服了单片机内存小,温度补偿范围受限制的缺点;温度传感器与浓度探头集成,紧贴测量介质,保证温度补偿及时、准确、可靠;13、采用4.3寸触屏人机交互界面,显示内容更详细,彩色界面,操作便利,可拓展性强,可按用户需求定制功能;14、采用智能化芯片,运行无需试剂耗材,功耗低,探头内部光源寿命可长达10万小时,稳定性高,使用寿命长;连续测量,迅速反馈,消除人工检测误差,不再需要人工频繁取样检测,节省大量人力财力,自动记录每次卸氨的浓度值,便于溯源。
    留言咨询
  • 氨水浓度计 400-860-5168转3623
    氨水浓度计已广泛应用在生产氨水上游,采购氨水下游,电厂,水泥厂,制药工业,纺织工业,印染工业,丝绸,工业氨水,农业氨水,医用氨水,化工行业等领域。产品由宏拓研发生产,测量精准度与可靠性高于任何型号的氨水浓度测量仪器,因价格适中,完全在各企业的预算范围内,因此备受塑料行业青睐,并广泛应用。氨水浓度计采用阿基米德原理密度法,测量过程仅需5秒时间即可,瞬间显示氨水浓度值;符合GBT 622-2006、GB/T11198.1-11198.15 、GB/T5526、13531、15223、5009等规范。氨水浓度计可自动显示氨水浓度、波美度、密度等数值;测量精准、快速、操作也非常简便、可靠性高等特点。技术参数:1.波度测量范围:0.0~33.0%2.浓度精度:0.1%3.波美度精度:0.1°Bé4.密度精度:0.001 g/cm3主要特点:1.直接测量:氨水浓度、波美度、密度2.测量精准、快速、操作简便、可靠性高3.浓度最高精度可达:0.1%4.仅需50ml或更少的样品,测量精度高、操作简便、稳定耐用5.具有空气浮力误差补偿功能与砝码体积热膨胀误差系数补偿功能6.含RS-232C通信接口,选购DE-40A数据连接线可连接PC终端,选购DE-40打印机可打印测量数据7.配置专用防风防尘罩,组合方便、坚固耐用测量步骤:①将盛有样品的测量杯放于测量放置板上,扣除挂钩的重量。②用挂钩将标准砝码悬挂并完全浸没在待测液体中,显示氨水浓度、波美度、密度标准附件:①主机、②测量放置板、③DE-20A标准液体测量组件、④镊子、⑤温度计、⑥100G砝码、⑦防风防尘罩、⑧测量支架、⑨电源变压器一个选购附件:①DE-40打印机、② DE-20B防腐蚀性液体测量组件、③DE-20A标准液体测量组件、④DE-40A数据连接线防伪打假说明:当今市场良莠不齐,换牌换标产品、空壳品牌产品、伪劣仿真产品、兜转售后服务产品等令广大客户深受其害,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在选购产品时,准确识别Daho Meter『达宏美拓』产品。品牌识别方法如下:方法1、开机时会依次显示:商标标示、型号标示(例如:Daho、DE-120AW)。方法2、开机后,同时按ZERO键+B键,依次显示品牌,型号,出厂机身编号,并对应与机身上粘贴的品牌、型号、机身编号。方法3、查看由机身编号自动生成的防伪码。
    留言咨询

工业氨水标准相关的方案

工业氨水标准相关的论坛

  • 【求助】急需下列标准在线等

    工业1,3-溴氯丙烷标准工业氨水标准工业苄基三乙基氯化铵标准工业甲基磺酸标准工业乳酸乙酯标准工业DMF标准谢谢各位兄弟姐妹了

工业氨水标准相关的耗材

  • 哈希 氨氮水标液 粘度标液
    BOLOR铂勒品质提供的氨氮水标液,10ml的Voluette安瓿瓶,50mg/L浓度的NH3-N性能优越。 产品介绍:希 氮氨水标液,10ml的Voluette安瓿瓶,50mg/L浓度的NH3-N 作为众多知名品牌的合作伙伴,BOLOR铂勒以其优良的品质和服务与阁下携手建立战略合作。 参数类型参数值品牌HACH/哈希校准参数氮氨标准值50mg/L规格(ml)10哈希公司(HACH)是全球知名的水质分析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公司旗下拥有许多知名的专业品牌,包括GLI、American Sigma、Hydrolab、OTT、Radiometer、Lachat、Polymetron、Orbisphere、ELE等,工厂分别位于美 国、德国、瑞士、法国和英国,并也在中国建立了生产基地。哈希公司(HACH)的全系列产品包括实验室分析仪、便携式分析仪以及在线分析仪、水质自动采样 器、流量计等,致力于为纯水/超纯水、饮用水、市政污水、工业废水、工业循环水、环境监测以及高校科研等各个领域的用户提供适合的水质监测解决方案。
  • PFA反应瓶双瓶法处理PFA1000ml对口瓶纯化氨水和甲乙酮
    PFA试剂瓶 低温处理氨水和甲乙酮进行纯化,分开纯化,去掉里面的杂质离子一、产品简介PFA也称可溶性聚四氟乙烯、特氟龙(Teflon),它可用于痕量分析、同位素检测,ICP-MS/OES/AAS分析等实验。储液瓶也叫:试剂瓶、样品瓶、储样瓶等二、技术参数品名规格材质耐受温度PFA储液瓶 25PFA260℃ 60100250500100020003000 三、产品特性1、外观半透明;2、耐温性:使用温度-200~+260℃;3、耐绝缘:介电性能与温度、频率无关;4、防污染:金属元素值低;5、具有低的溶出和析出特性,是储存标准物质和不同试剂的器皿;像安捷伦、岛津、PE、赛默飞等仪器,我们的瓶子均一起配套过!四、用途:适合存放、包装不同的化学试剂及标准样品如:海洋局用于储存大洋海水标准品和汞标准溶液;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极科考队用于样品采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用于存放标准液。五、我司PFA系列产品:储样瓶、洗瓶、容量瓶、量杯、烧杯、消解管、溶样罐、微柱、坩埚、阀门、接头、输送管等产品。 低浓度氨水分离提纯制备高浓氨的方法,涉及一种氨水的分离与提纯。打开循环泵,用冰水机中的冰水对预分离器进行循环冷却;将稀氨水注入温控加热器中;稀氨水加热;打开真空泵调至预设真空度,对膜蒸馏器抽真空;温控加热器按设定的升温速率升高稀氨水温度至预设终止温度;温控加热器内的稀氨水经加热后形成氨/水蒸汽进入预分离器,冷却析出水滴,由下方冷凝排出至冷凝水接收器,氨蒸汽由上方出口排出进入膜蒸馏器内侧;进入膜蒸馏器内侧的氨蒸汽在负压下氨气进入膜外侧,由真空泵带出进入氨气接收器得到高纯度氨气;待温控加热器温度升至预设终止温度后保温,停止加热及抽真空;将剩余氨水从温控加热器内排出,经换热后回用于废氨气中氨吸收南京滨正红仪器有限公司
  • 充液式纯水标准型复合PH电极;哈希纯水PH电极;PHC28103;电缆长3米
    BOLOR铂勒品质提供的充液式纯水标准型复合PH电极;哈希纯水PH电极;PHC28103;电缆长3米性能优越。产品介绍:配套哈希HQ系列产品使用。 作为众多知名品牌的合作伙伴,BOLOR铂勒以其优良的品质和服务与阁下携手建立战略合作。参数类型参数值检测项目:PH类型:便携式水质分析仪测量范围:0-14测量精度:标配电源电压:标配分辨率:标配适用行业:水厂化验室电缆线长3米

工业氨水标准相关的资料

工业氨水标准相关的资讯

  • “水标准门”事件解疑(上)
    5月6日,农夫山泉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回应农夫山泉“标准门”。此前,京华时报指责农夫山泉执行标准低于国标,农夫山泉则称,“京华时报无知”。那么,中国饮用水的标准状况究竟是什么状况?中国质量报发文,用一张图清晰的呈现了各种水依照的标准,以下是文章全文:   “水标准门”事件解疑(上)   ——关于现行包装饮用水标准现状的采访与思考   编者按   农夫山泉“水标准门”再一次将媒体和大众的目光聚焦到了“标准”,这一影响着人们生活方方面面却往往被忽视的焦点。虽然目前事件并未平息,但可以预见的是,它将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于标准的关注度,未来将会有更多与“标准”密切关联的经济热点事件出现。   关注本身是好事,但要是没有专业知识和冷静态度,关注就有可能滋生误解以及不必要的冲突。作为质量领域的专业媒体,本报有责任对此次事件中大众关心的与标准相关的疑问进行探讨。我们力求从专业的视角解疑释惑。   今明两天,本报将用两篇报道来探讨两个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一是目前我国包装饮用水标准究竟是什么状况?二是一旦出现了标准“打架”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希望我们的报道能对读者有所启示。   制图王楠   □ 本报记者 徐建华   农夫山泉“水标准门”事件爆发以来,社会各界对于包装饮用水标准给予了高度关注,随之也产生了不少疑问,甚至是误解。本报记者通过查询资料和咨询专家,试图拨开标准迷雾,解答大家的疑问。   疑问一:同为包装饮用水,为何执行不同标准?   目前市场上的包装饮用水品牌众多,名称更是眼花缭乱,有纯净水、矿泉水、矿物质水、天然水、山泉水、冰川水,等等。在标准方面,以产品包装上的标注来看,主要执行3种标准:一种是国家标准(GB),如蓝涧饮用天然矿泉水执行的是GB 8537 一种是地方标准(DB),如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DB 33/383 一种是企业标准(QB),如可口可乐冰露饮用矿物质水执行企标Q/14A0605S。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包装饮用水指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国标GB 10789《饮料通则》根据水的来源、加工方式等特点,将包装饮用水分为6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   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标准体系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个层级。对于适用范围完全相同的产品,国标、行标、地标只能有一个,即如果有国标,行标、地标自动废除 没有国标有行标,地标自动废除 没有国标、行标,可以制定地标或者企标。如果没有国标、行标、地标,应当制定企标,并在相应的政府部门备案,通常情况下,企标大多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不会对外公开。无论是否有国标、行标、地标,都鼓励企业制定企标,但企标必须高于相应的国标、行标和地标。   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由于食品标准整合工作量非常大,目前很多食品领域都存在食品质量标准与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存的现象。而我国包装饮用水的有关标准都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制定的,各种层级、类型的标准数量自然也会多一些。   疑问二:现行的包装饮用水到底有多少项标准?   综合国家标准委官网的国标查询数据系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官网提供的数据,记者发现,目前我国与包装饮用水相关的标准是国标5个(4个直接相关、1个间接相关)、地标11个、企标具体数量不详。其中4个国标中,两个是产品标准、两个是卫生标准。(具体见右图)   对照目前我国的包装饮用水标准,在食品卫生标准方面,两个标准分别是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和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在标准文本里明确指出: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适用于经过滤、灭菌等工艺处理并装在密封的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在食品质量标准方面,两个标准分别是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和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   根据包装饮用水的6大产品分类,从卫生标准来看,两个国家标准(GB17324、GB19298)加上1个起到卫生标准作用的产品标准GB 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就实现了所有类别产品的全覆盖,也构成了包装饮用水整个质量安全的根基。需要说明的是,与包装饮用水间接相关的还有国家卫生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大家俗称的自来水标准,该标准是适用于一切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因此包装饮用水首先必须满足这个标准。《食品安全法》也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产品标准来看,目前除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之外,其余4个类别的产品并无国标。   目前已经公布的11个地方标准中,主要是针对其他4大类的产品标准,其中在《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出台的地标,则已经按照要求变更为食品安全标准。如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44/001-2011《饮用天然山泉水》。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毅认为,国家对不同种类饮用水颁布对应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都有了国标。纯净水和矿物质水都应该是采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其他没有国标的,企业只要自律,也是可以在现行标准中为自己归类的,即使不能做到弘扬特色和异质性,至少不逾矩、不违规,守好饮用水的本分。“需要单独拿出来说说,以免生出歧义的是饮用天然矿泉水,这不单单是水,还是国家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是必备之物,目前国内颁发的证书并不多。”   按照我国的标准体系,只要不是无标生产的产品,都有可以执行的产品标准,最低也必须是企业标准。因此消费者无需担心自己购买的包装饮用水没有标准。而且所有的卫生标准都是强制性国标,市场上销售的每一种包装饮用水,都必须符合这些强制性国标的要求,否则就构成违法行为。   疑问三:包装饮用水标准何时统一?   虽然国标中的包装饮用水只有6类,市场上的产品名称则远远是这个数字的数倍。记者采访中发现,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是不少厂家一方面在水源上做起了文章,于是就有冰川水、山泉水、天然水等众多产品 另一方面在功能上做起了文章,于是就出现了弱碱性水、小分子水等噱头产品。加上目前产品标准没有实现所有该类产品的全覆盖,也就有了标准“山头林立”的现状。   - 统一包装饮用水标准,成为众多人士的呼声。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得到了主管部门的回应。国家卫计委正在加紧对《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标准进行清理,将整合公布新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已经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浪官方微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质量报》 “水标准门”解疑(下),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0510/099956.shtml
  • “水标准门”事件解疑(下)
    5月9日,仪器信息网转载了中国质量报文章“‘水标准门’时间解疑(上)”,对包装饮用水标准现状进行解疑。今日,该报继续发文阐述标准指标“打架”的采访与思考。以下是文章全文: “水标准门”事件解疑(下)   ——关于标准指标“打架”的采访与思考   □ 本报记者 徐建华   农夫山泉“水标准门”事件中,媒体关注的焦点在于农夫山泉包装上标明的标准(浙江地标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其中一些指标比国标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俗称的自来水国标)还要宽松。为何地标会“低于”国标?当不同标准中关键指标出现“打架”时,到底有没有通行的制度、做法或者“标准”来予以解决?   疑问一:地标“低于”国标有何隐情?   对比这两份标准文本会发现,浙江地标对于总砷的指标要求为≦0.05mg/L(毫克每升),镉的指标要求为≦0.01mg/L 而国标对砷的指标要求为≦0.01mg/L,镉的指标要求为≦0.005mg/L。从数字上看,地标“低于”国标属实。   从两项标准的前言中,我们可以获悉浙江地标是对2002年标准修订后发布实施,实施日期为2006年1月1日 国标GB 5479-2006是对1985年标准修订后发布实施,实施日期为2007年7月1日。正是在此次修订中,国标进行了重大“升级”,水质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加至106项,对砷、镉等指标的限值更严格了。从时间上来看,浙江地标的修订和颁布实施,都要早于国标。客观存在的时间差,是造成地标“低于”国标的重要原因。   对于为何坚持执行地标,农夫山泉公司董事长钟睒睒给出的回应是:国标GB 547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强制性国标,是《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必须满足的标准,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 农夫山泉同时执行了地标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和卫生安全标准国标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农夫山泉还有比国标更严格的内控企业标准。瓶标上虽然只有DB33/383,但也同时执行着国标,强制性国标无需在包装上明示。   疑问二:指标“打架”怎么办?   记者通过对比现行的包装饮用水国标和地标后发现,无论是地标与国标,还是国标与国标之间,由于颁布实施的时间差,也存在一些指标“打架”现象。   例如,国标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中,并没有镉的限定指标 标准中对于大肠菌群指标要求为≦3MPN/100ml,也比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总大肠菌群不得检出”要宽松。不过在该标准中,同时规定原料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国标的要求,并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也列出了该标准,并指出自动更新为最新标准。但是在浙江地标文本中却没有出现任何“GB 5479”的字样。   “标准是否有问题,关键看其是否合法,即是否还在有效期内、是否被废除、是否备案。凡是在有效目录或标准发布机构网站中列出的有效标准,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都可以作为执法的依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记者,当某个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与相关的强制性国标在指标上产生冲突时,一定是执行强制性国标的指标要求,就高不就低。强制性国标强制性执行,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和法规要求。   该专家还表示,当标准指标“打架”现象产生后,通常的做法是,修订指标偏低的标准或直接废除,由标准发布和主管部门通过公开的形式予以告知。由于标准修订有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因此,在标准修订期间,就可能出现两个标准并存的现象。但在“打架”的指标规定上,必须以要求更高的强制性标准为准。如目前包装饮用水年代最久远的国标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在水源上提出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国标各项技术要求、在污染理化指标上提出按GB 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执行,自动保持和这两个主要卫生国标的更新。另一个卫生国标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则在2008年发布了两个修改单,将之前偏低的总砷、镉等指标修订为与生活饮用水卫生国标一致。   疑问三:“国标既出、地标废止”是否适用“水标准门”?   5月7日,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质监局发布了对农夫山泉标准问题的详解,明确表示浙江地标仍然适用,在国家包装饮用水通用安全标准出台之前,浙江省继续按照国标地标并行、就高标准原则执行。另外,鉴于国家层面正在制定包装饮用水的通用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浙江省不拟另行制定瓶装饮用天然水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详见本报5月9日一版)。   记者注意到,一些媒体在报道时提出了“国标既出、地标废止”的说法。这一说法是否适用于农夫山泉“水标准门”事件呢?   《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但需要强调的是,国标、行标、地标三者只存其一的前提,是其针对的是同一产品,即标准适用范围完全相同。这就意味着,当国标、行标、地标适用范围并不相同时,可以制定相应的标准,也就能解释国标、行标、地标、企标一级比一级高,国标通常是最低要求的说法。也正是因为3个标准之间关联但又不构成直接隶属关系时,才能保证在产生“矛盾”时同时共存,并且首先执行强制性标准要求、再执行非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保证最高指标要求同时被采纳,最终提升产品质量。《中国质量报》 “水标准门”事件解疑(上)请点击: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0509/099883.shtml
  • 面对瓶装水标准之争,应坚信市场力量
    近期,围绕瓶装水标准乱象的治理,出现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认为“市场是解决瓶装水标准乱象的最佳方式”,另一种则认为“整治瓶装水标准乱象靠市场力量远远不够”。   两种意见争论的焦点在于,市场究竟是不是解决瓶装水标准争议的可靠力量?回答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对相关概念正本清源,一则有必要澄清,瓶装水标准之争应归属为“乱象”抑或是“竞争”,二则瓶装水标准之争究竟是“市场失灵”的表现,还是“市场不完善”的结果,其实质在于究竟应如何认识“市场”。   首先,关于瓶装水的水质标准,当事各方各执一词。一方认为自身的生产满足了地方、国家乃至国际的有关标准,产品是合格而安全的 另一方则披露该生产厂家沿用的是某地方标准,而该地方标准的部分指标要求低于国家标准,因而其所生产的产品是不合格的。双方争论的核心其实就是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之争。当然,从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来看,国家标准显然有优先权,遵循国家标准无疑更符合法理。   但在笔者看来,标准之争根本算不上“乱象”,消费者实则无需过度反应,因为,即便该瓶装水企业的生产遵循的仅是地方标准,而有违“国标优先”的法理,但那又如何呢?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真正判断瓶装水生产及消费安全与否的标准有两条,一则,地方标准下生产的瓶装水是否有碍于健康和安全,二则,国家标准对于企业生产究竟是强制性的还是参照性的。有关前者,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执行地方标准会带来健康和安全上的问题。至于后者,人们一般引用《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但值得留意的是,在该标准的第一段文本中,便明确列示“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这意味着,国家有关瓶(桶)装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对于该瓶装水生产企业而言或许仅具参照意义,而不具强制性,其产品也不在沿用该标准进行控制的范围之内。   如果标准问题基本上是一个伪命题,那么,热炒瓶装水标准的意义何在呢?事实上,与其把这个争论看成是“乱象”,还不如说是一场席卷生产和消费各方的深度“竞争战”。   第一种可能的竞争是瓶装水生产企业间的竞争,这并非旧闻,也无需否认。市场经济中,如果企业间不竞争,那么又何来效率和优化?当然,竞争的方式通常体现为“价格战”,但有时也会体现为“标准战”,不符合标准的潜台词其实就是,你的产品不合格或者不够格 既然产品有瑕疵,那么就应该退出市场,或者提高成本改进工艺。就此而言,标准战最终仍是冲市场竞争而去。   第二种可能的竞争是发生在瓶装水生产企业与替代性产品生产企业之间。瓶装水标准并非管辖某一家企业,而是所有的同类企业。所以,如果说在执行标准上有问题的话,那么这样的指控实则可以击垮一批企业,形成市场空缺,最后可以从市场份额的空缺中受益的并非某一个企业,而是一批生产瓶装水替代产品的企业,譬如各种饮品。   最后一种可能的竞争是发生在瓶装水生产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他们之间一般是通过博弈来获得竞争的效果,一般而言,在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里,消费者往往具有较强的博弈实力,反之,在垄断程度较高的行业,生产者的博弈实力则相对较强。就本次瓶装水标准讨论而言,企业之所以显得疲于应付,就在于这是一个竞争性相对较高的行业,消费者可以凭借优势地位对企业施加压力,以提高相关生产标准的透明度。   在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二十余年后,我们理应对这样或那样的市场竞争形式具有更强的包容心,而不是直接地将价格比拼、标准争论乃至重复建设等现象简单为归纳为“市场失灵”的表现。虽然从表面上看来,各种竞争会使市场活动比计划条件下的按部就班来得更加活跃,甚至杂乱,但就其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而言,诸如标准之类的争论显然会达到“理越辩越明”、竞争越来越充分,以及各种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效率越来越高的结果。   反过来,如果有关瓶装水标准的争论持续下去,其结果或是在部门干预下悄然终结,或者各方私下达成和解而无疾而终,而不是朝着更加透明而公开的方向发展,那么,这只能说明目前我们的瓶装水市场的竞争仍不够充分,尤其是在有关保护竞争的法治建设上不够完善。毕竟,在市场经济学研究的鼻祖亚当斯密看来,市场竞争主体本身的确有着“丑恶的一面”,唯有法律才能抑制“丑恶一面”的极度膨胀,从而为市场各方的竞争创造更加公平的环境。   就此而言,笔者建议,法院不妨接受某瓶装水企业的诉讼请求,让双方打一场真正的“没有指示指导”的官司,从而彰显市场仍是一种可靠的力量,来平息当下的瓶装水标准之争。   ( 李志青  作者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

工业氨水标准相关的试剂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