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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次土壤“全面体检”,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各地方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推动,普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b]扎实抓好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b]目前,已在88个县开展试点工作,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8.8万个,采集样品93540份,形成测试化验数据252.3万条。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了试点县土壤普查成果清单,明确了各类成果形成方法及质量验收要求。充分利用普查数据,既形成了土壤类型、土壤属性图件及文字报告等传统成果,摸清农用地障碍因素为因地制宜改土培肥服务,也形成了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评价、土特产优化布局评价等成果,为优化土特产种植布局、盐碱地综合利用、土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提供重要依据,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同时,细化了县级土壤普查成果验收方法与标准,强化专家指导,确保各地产出专业化、实用化的好成果。[b]完成全部土壤普查样点布设。[/b]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多样化遥感影像等信息资料,根据土壤三普试点县成果形成情况,围绕土壤普查更多为生产服务目标。由国家层面统一布点后经各地校核认定完成了全部样点布设,今年新布设约267万个外业调查采样点,其中表层样点约260万,剖面样点约7万。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上分别布设了198万、36万、18万和15万个样点。[b]全面铺开全国土壤普查。[/b]各地各级均成立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了3000余名专家组成的技术队伍,累计培训超过17万人次。全力加快普查采样和检测化验,截至12月12日,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66.3万个,约占全部样点的62%,整体完成年度采样过半目标。完成样品制备55.7万个,样品检测5.4万个。同步推进盐碱地土壤、土特产品区土壤、土壤生物等专题调查,与试点期间重点区域盐碱地调查相衔接,按照应查尽查的原则,在普查任务县优先安排盐碱地土壤采样、化验等工作;对1100多个县(市、区)的1800多个土特产品开展土壤调查;对31个省(区、市)开展典型土壤生物调查。[b]加强质量控制与考核。[/b]土壤三普的全程质量控制从靠技术规程规范、靠作业人员资质、靠专家技术指导、靠工作平台管控、靠同步监督抽查等“五靠”入手,在各环节做到全程控制、源头控制、前端控制、同步控制等“四控”。通过狠抓各环节质量把关和各主体责任落实,构建了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font=&][size=16px]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的“六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size][/font][font=&][size=16px][/size][/font] [b]一是加强组织领导。[/b]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b]二是强化技术支撑。[/b]全国和各省土壤三普办公室组织开展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成立专家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负责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专家指导组和专业普查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壤三普培训上,除由全国各级土壤三普办委托的单位外,其他社会第三方的培训都与各地组织开展土壤三普无关。 [b]三是强化经费保障。[/b]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配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统筹资金渠道经费支持土壤三普工作,纳入相应年度预算,并加强监督审计。 [b]四是加强宣传引导。[/b]广泛宣传土壤普查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color=#000000]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的“六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color][b][color=#000000]一是加强组织领导。[/color][/b][color=#000000]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color][b][color=#000000]二是强化技术支撑。[/color][/b][color=#000000]全国和各省土壤三普办公室组织开展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成立专家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负责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专家指导组和专业普查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壤三普培训上,除由全国各级土壤三普办委托的单位外,其他社会第三方的培训都与各地组织开展土壤三普无关。[/color][b][color=#000000]三是强化经费保障。[/color][/b][color=#000000]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配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统筹资金渠道经费支持土壤三普工作,纳入相应年度预算,并加强监督审计。[/color][b][color=#000000]四是加强宣传引导。[/color][/b][color=#000000]广泛宣传土壤普查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color]